
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法治文化建设纪实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1966年始建于贵州省凯里市,1997年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04年整体调迁至贵州贵阳乌当高新技术园区,是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现有在岗员工1400余人,主要从事电容器、变压器、压电陶瓷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公司自成立以来,持续盈利,是贵州省制造业信息化示范企业,获省部级以上荣誉200余项,连续34年荣登中国电子级元器件百强企业排行榜,是我国大型电子元器件专业生产企业。
振华新云严格按照法治央企的各项建设要求,积极推进企业法治文化建设,加大普法宣传力度,坚持学以致用,将法治文化融入公司经营管理全过程,努力提升企业合规经营水平,营造企业法治文化“软环境”。

为确保法治建设工作扎实有效,公司制定了《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明确企业负责人要坚持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立法治建设领导小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五位一体”工作领导小组等专门的法治建设领导和工作机构,整合资源,明确责任,听取汇报,确保法治文化建设落实到位。
成立法律事务部,引进专职法务人员,积极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将风险管理、内控建设、依法治企职责融入法务工作,聘请外部专业法律机构,发挥专业法律特长,参与处理公司各类法律事务,形成较为完善的法律工作队伍体系,依法治企力量进一步增强。


公司将普法宣传活动作为日常宣传的一项重要内容。在上下班期间,借助公司LED大屏幕在人口密集区域开展普法标语、视频宣传;在重大法律和政策发布时,张贴宣传海报,编制和发放普法宣传手册;借助公司微信订阅号、微信群等媒介开展普法宣传。通过多种宣传载体,进一步强化阵地建设,使宣传更直观,受众面更广,时间更灵活,效果显著增强。

公司建立健全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议事规则,充分发挥公司章程在企业治理中的基础作用,严格规范企业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权力、义务、责任,实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规范运作,集体讨论决定“三重一大”事项,坚持务实高效和发扬民主,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和有关政策,保证决策的合法合规。公司从自身实际出发,将合规审查嵌入业务流程,将合规要求融入业务内容,努力实现合规管理和经营活动有机融合,让依法治企合规经营成为公司发展新常态。
公司发展步入新的历史时期,将进一步加强对法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完善法治建设工作机构和机制,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提升队伍政治素质、法律素养及业务能力;公司将进一步创新普法工作形式,拓展法治文化载体阵地,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影响力,打造具有振华新云特色的法治文化“品牌”,全面提高公司依法合规经营能力与法治文化建设水平。

原标题:《“法治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展播 | 中国振华(集团)新云电子元器件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