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一场山洪致181名矿工遇难!

历史上曾发生过多起

极端天气引发的煤矿事故

有些事故

死亡人数之多、经济损失之大

震惊全国

今天我们就来盘点几起

山洪、暴雨引发的煤矿事故

01

山东“8·17”煤矿溃水事故

2007年8月17日,山东新汶暴雨引发山洪,洪水溃入华源煤矿和名公煤矿矿井内,导致矿井内被困的181名矿工全部遇难。

此次事故成为建国以来最大的一起煤矿水害事故。

2007年8月份,正值汛期。

8月15日夜间,山东新泰市新汶地区突降暴雨,山洪暴发,引发汶河支流柴汶河溃口达65米。

8月17日14时30分,洪水通过废弃砂井溃入位于新汶辖区内的华源煤矿的一口矿井内。

险情发生后,该矿584人安全升井,172人被困井内。

当晚20时45分,位于新泰城区南5公里的平阳河东名公煤矿,也因暴雨灾害突发溃水事故,当时井下有95人作业,安全升井86人,其余9人被困。

▲事故第二天,新闻节目对华源煤矿溃水事故的报道(视频资料)

虽经全力抢救,但最终181名被困矿工还是全部遇难。

▲抢险救援人员搬运用于排水抢险的水管(资料图)

▲抢险人员用卡车等物封堵导致溃水事故的决口(资料图)

后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由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事故灾难。

主要原因是突降暴雨、山洪暴发、河水猛涨、河岸决口、洪水淹井。

当时该起事故的抢险指挥部专家指出,除了自然灾害,另外一个导致事故的因素是接到险情汇报后,华源公司在调度室指挥的矿井负责人对溃水淹井灾害认识不足,未及时发出停产撤人命令,延误了人员撤离时机,致使部分有望逃生人员未能及时撤离。

最终,调查认定,虽然这起事故灾难是由严重自然灾害引发的,但也暴露出有关地方政府、部门和企业在应对极端天气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防范生产安全事故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山东省有关方面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依纪对26名责任人员追究责任。

对山东华源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和名公煤矿矿长等6名责任人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对20名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和行政处罚。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中,有地(厅)级干部3人,县(处)级干部5人。

“8·17”溃水事故发生后,山东省发出严令:对有可能受暴雨、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而危及安全生产的工矿企业、建筑工地和学校、幼儿园、地下商场、集贸市场等人员聚集区及各类单位,要立即撤人疏散。

02

2006年7月

湖南217对矿井被淹事故

2006年7月14日至17日,受第4号强台风“碧利斯”的影响,湖南湘南地区普降暴雨,引发山洪。郴州、衡阳、永州三市217对矿井被淹,另有43对矿井水平被淹。

此次事故还造成地面6人死亡,井下8名人员失踪,近百人受伤。

2006年7月14日至17日,受第4号强台风“碧利斯”的影响,湖南湘南地区普降暴雨,引发山洪暴发。

7月15日位于耒阳市耒水河畔的沈家湾煤矿西南风井上方一个水库决坝,加上耒水河水位暴涨,洪水经小煤窑灌入沈家湾煤矿矿井,井下作业人员撤离出井,留下2人值班,其中只有1人成功逃生。

当天,煤矿7名技术人员下井抢险,在22时28分左右向地面指挥部报告水位仍在上涨后,失去联系。因涌水量太大,7月16日18时4台抽水泵停止运转,矿井全部被淹,7名技术人员失踪……

▲紧急抢修排水设备(资料图)

▲洪水从这家小煤矿倒灌进入沈家湾煤矿矿井(资料图)

据了解,2006年7月14日至17日17时,郴州、衡阳、永州三市共有217对矿井被淹,另有43对矿井水平被淹,五处非煤矿山的尾矿库坝被冲垮,直接经济损失约5.5亿元。

03

河南陕县支建煤矿“7·29”淹井事故

2007年7月28日20时至29日8时,河南省三门峡市突降暴雨。7月29日8时30分左右,河南陕县支建煤矿东风井,因河床水通过采空区涌入井下,导致井下两条水平巷道和两条倾斜巷道被淹没,69名矿工被困井下。

幸运的是,经过76个小时的救援之后,此次事故中被困的69名矿工全部安全升井。

2007年7月28日20时至29日8时,河南省三门峡市突降暴雨,降雨量达115.2毫米。

7月29日8时30分左右,河南陕县支建煤矿东风井,因河床水通过采空区涌入井下,导致井下两条水平巷道和两条倾斜巷道被淹没。当班下井的102名矿工中33人及时升井,其余69人被困。

▲河南陕县“7·29”淹井事故的新闻报道(资料视频)

▲救援人员不断往井口送牛奶。这些牛奶由压力泵通过一根直径约5厘米的橡胶管打到井下,送给被困的69名煤矿工人,工人们用安全帽接牛奶喝来维持生命。(资料图)

幸运的是,此次事故,经过各方共同努力,通过76个小时的艰苦奋战,克服困难,排除险情,最终取得了救援成功。

8月1日12时53分,随着最后一名矿工安全升井,69名矿工在井下被困70多个小时后全部生还。

▲被困的69名矿工全部生还(资料图)

▲井下排出的积水(资料图)

支建煤矿“7·29”事故源于山洪暴发,无可置疑,但同时也暴露出支建煤矿事故前存在着生产隐患。

在《关于河南省三门峡市陕县支建煤矿“7·29”淹井等事故的通报》中就指出:

支建煤矿对周边存在的多处废弃铝土矿、露天铝土矿大坑等重大隐患缺乏了解,没有预防事故的措施和预案;

支建煤矿存在严重超定员生产现象,该矿核定能力14万t/a,井下当班作业人员多达102人,超员1倍以上,导致被困人员众多。

同时,通报要求,要做好组织再次排查治理水害隐患,落实防洪防汛防透水等预案和措施;坚定不移地深化煤矿整顿关闭攻坚战,依靠管理强矿提高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依托大型骨干企业,加快应急救援基地队伍建设和联动机制等工作。

矿井如何安全度过汛期

矿井防治水有哪些安全技术措施

矿井透水如何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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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防治水安全技术措施

1.定期收集、调查和核对相邻煤矿和废弃的老窑情况,并在井上、下对照图上标出其位置、开采范围、开采年限、积水情况等。

2.针对主要含水层(段)建立地下水动态观测系统,进行地下水动态观测、水害预报,并制定相应的“探、防、堵、截、排”综合防治措施。

3.必须坚持“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原则,必须坚持有疑必停。

4.井巷在掘进过程中必须边探边掘,掌握前方及上方采空区的水文情况,若发现有水患时,应及时采取措施,待确定安全后再向前掘进,并将出水点位置标于井上下对照图或采掘工程图上。井巷揭露的主要出水点或地段,必须进行水温、水量、水质等地下水动态和松散含水层涌水含砂量综合观测和分析,防止滞后突水。

5.在采掘工作面或其他地点发现有挂红、挂汗、空气变冷、出现雾气、水叫、顶板淋水加大、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或产生裂隙出现渗水、水色发浑、有臭味等突水预兆时,必须停止作业,采取措施,立即报告矿调度室,发出警报,撤出所有受水威胁地点的人员。

6.井下和地面排水排水沟保持畅通,及时进行清理,每年雨季前对矿井防治水工作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成立防洪抢险队伍,并储备足够的防洪抢险物资。

7.应加强对地面小窑、老窑的调查并标注在实测的采掘工程图中,划定其探放水红线,在接近探放水线时,必须采取探放水措施。

8.必须先查清矿区及其附近地面水流系统的汇水、渗漏情况,掌握当地历年降水量和最高洪水水位资料,建立疏水、防水和排水系统。

9.工业场地内建筑物,必须修筑防洪沟渠或采取其它防、排水措施。

10.鉴于井口附近及塌陷区内的地表水体有可能溃入井下,因此,应遵守下列规定:

①严禁开采煤层露头线的防水煤柱。

②容易积水的地点应修筑沟渠排泄积水。修筑沟渠时,应避开露头、裂隙和导水岩层,特别是低洼地点不能修筑沟渠排水时,应填平压实,防止积水进入井下。

③排到地面的矿井水,必须妥善处理,避免再次渗入井下。

④对漏水的排洪沟,应及时堵漏,地面裂缝和塌陷必须填塞,填塞工作必须有安全措施,防止人员陷入塌陷坑内。

矿井透水的自救要点与自救程序

发现透水预兆要立即向调度室汇报,若是情况紧急,透水即将发生,必须立即发出警报,迅速采取果断措施进行处理,防止透水发生,防止淹井,并及时撤出所有受水害威胁的人员。

(1)撤离时要服从命令,不可慌乱,要注意往高处走,并沿预定的避灾路线出井。

(2)位于透水点下方的工作人员,撤离时遇到水势很猛和很高的水头时, 要尽力屏住呼吸,用手拽住管道等物,防止呛水和溺水,奋勇用力闯过水头,借助巷道壁及其它物体,迅速撤往安全地点。

(3)当外出道路已被水阻隔,无法撤出时,应选择地势最高、离井筒或大巷最近的地点,或上山独头巷道暂时躲避。被堵在上山独头巷道内的人员,要有长时间被堵的思想准备,要节约使用矿灯和食品,有规律地敲打金属器具,发出求救信号。同时要发扬团结互助的精神,共同克服困难, 坚信上级会全力营救,是能够安全脱险的。要忍饥静卧,降低消耗,饮水延命,等待救援脱险。

(4)若透水来自老空、老窑积水,因同时会有大量有毒气体涌出,撤离时每人都要迅速戴好自救器,或用湿毛巾掩住口鼻,以防中毒或窒息。

(5)撤离途中经过水闸门时,最后的一个人撤出后要立即紧紧关闭水闸门。水泵司机在没有接到救灾指挥部撤离命令前,绝对不准离开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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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07年,一场山洪致181名矿工遇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