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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1—4月,广东已发生多起死亡2人以上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疲劳驾驶、分心驾驶、二次事故、未保持安全车距、违法停车、车辆爆胎、雨天侧滑等,是导致高速行车发生事故的主要原因。
小客车司机疲劳驾驶 追尾大货车

2022年1月1日3时28分许,韩某驾驶粤B****50号小型轿车搭载乘客罗某(未系安全带)和石某(系安全带)。
行驶至东莞市塘厦镇深外环高速公路东行K41+100M路段时,追尾碰撞前方由秦某驾驶的重型半挂牵引车的半挂车车尾。事故造成韩某和罗某2人当场死亡。

韩某在乘坐人员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的情况下疲劳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没有注意路面情况,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前车轻微事故未及时撤离
后车避让不及酿二次事故

2022年1月27日3时25分,许某驾驶粤A***2J小型普通客车,沿济广高速行驶至济广高速1615公里,与吴某驾粤B***P5小型轿车相撞,事故造成粤B小车2人死亡。
事发当时,粤B***P5小车与另一辆小车在快车道发生轻微事故,车辆打起双闪灯,但未正确放置三角警示牌。
在前方驾乘人员下车转移的途中,后方的粤A***2J小车由于距离较近,避让不及,撞上前方车辆。
2辆大货车发生追尾事故
1分钟后,第3辆大货车再次追尾

2022年1月28日5时13分许,曹某驾驶粤B***7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3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沿广深沿江高速由北往南行驶至上行9公里600米路段时,追尾碰撞同车道前方由田某驾驶的粤B***21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B***2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

约1分钟后,赵某某驾驶冀A***49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冀G***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行驶至事发地点,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碰撞停在车道上的粤B***3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车尾。
事故造成第3辆大货车的驾驶人赵某某和车上乘客赵某死亡、2人受伤,以及3车损坏。
小货车爆胎致侧翻 后方小车相继撞上

2022年1月30日23时左右,刘某驾驶粤G***56号小型货车沿玉湛高速公路由湛江往玉林方向行驶,行至K6+400M路段处,因轮胎爆胎致使车辆失控侧翻。

随后,后方2辆小车分别撞上侧翻的小货车,事故造成粤G***U1号小车的驾驶人及乘客受伤,2人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红色小车高速爆胎 白色小车尾随碰撞

2022年3月22日16时50分许,骆某驾驶粤A***Y2号小型轿车,沿沈海高速公路往广州方向行驶至3201km+600m路段,车辆右后轮爆胎停在第一车道内且放置了警告标志后。

同方向行驶由林某驾驶的粤G***V8号小型轿车途经故障车现场时,尾随碰撞粤A***Y2号小型轿车,造成粤G小车2名乘客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林某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对前方情况注意不足,未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及乘车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承担此事故的主要责任。
大货车违法停车 小货车追尾碰撞

2022年4月2日6时40分,冯某驾驶豫H***06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粤A***7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由北往南行驶至花都区大广高速上行3412公里+510米时,因听到车辆有异响,便停靠在最右侧车道。

约70秒后,周某驾驶桂A***66号轻型仓栅式货车搭载黄某,与前方挂车尾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周某、黄某现场抢救无效死亡。
交警提示
01 夜间行车时
驾驶人可能视力变差、视野变窄,观察力和判断力相比白天会降低。驾驶人应尽量不在夜间或凌晨驾车出行,必要出行时应正确使用车灯照明,随时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
02 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或车辆故障时
应快速把车辆转移至右侧应急车道、硬路肩等不妨碍交通的地方,在设置好警示标志后,人员转移至护栏外报警求助。牢记“车靠边、人撤离、即报警”九字警示。
03 乘坐后排座位时
机动车行驶时,无论是前排还是后排的驾乘人员都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后排系安全带,既保障了自己的安全,也不会对前排乘客产生额外的冲击。

原标题:《高速公路行车,注意这些“致命”行为 | 警示案例合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