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处于改革开放初期的人民法院百废待兴,面临干部人员短缺,文化水平较低,专业素养不高,司法能力不足的问题。为破解难题,尽快提升法院干警文化、专业水平,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于1985年倡议创办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将建设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清正廉明、执法如山的坚强队伍作为法院队伍建设的基本任务,有效推进了中国司法专业化、职业化进程。

1985年5月,天水地区中级人民法院成立全国法院干部业余法律大学甘肃分校天水业大分部,各县、市法院设立八个教学班,主要针对法院补充选调干部中初、高中文化人员、中小学教师和军队复转人员进行法律专业文化的普及培养,使之尽快适应审判工作,提高法院整体司法水平。法律业余大学以“提高法院在职干部的政治、业务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从而使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更好地为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为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办学宗旨,从在职具有法律专业本科以上学历人员中选聘具有一定经验的干部担任专、兼职教师,采取学历教育、证书资格和业务培训的方式对学员集中授课,实行规范化教学、组织、管理。
1985年7月,法律业大天水分部录取首届学员130人(其中:天水中院25人),占全市法院干警总数的27.37%。被招录人员以法院在编干警为对象,范围为从事审判工作非法律专业大专以下学历的审判员、助理审判员、书记员及司法警察,由省法院与市中院联合办学,按届招生,实行学籍制,学制三年,使用全国统编教材,学员需按年度研修政治思想理论、刑法、民法、诉讼法、法制史等法律专业高等学校必修课程。1988年8月,经过严格考试,法律业大天水分部首届学员93人毕业,取得了国家承认的法律专科学历。法律业大的开办,使人民法院快速走上全员学习、集体自训、整体提高的专业化、正规化发展道路,干部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水平在短期内得到较大改善,适应了当时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精神文明总要求。
从1985年业大天水分部组建到2000年1月撤销,天水中院共有30多人从法律业大毕业。此外,从1988年开始,结合法律业大举办的成功经验,全国法院又实行法律专业证书教育制度,对年龄偏大的干警进行系统法律专业的教育培训,天水两级法院共47人参加专业合格证书的教育培训。


进入21世纪,随着国家高等院校的普及、法官法的实施,进入法院队伍的人员均为具有较高法律专业知识和业务素养的大学生。虽然法律业大早已结束了办学历史,然而她对我国法治文化建设所产生的积极影响、留给我们的美好回忆,是那一代法院人永远都挥之不去的记忆。供稿:周昊
原标题:《【史海钩陈】“法律业大”的记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