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承担法律后果!

近期国内本土疫情严峻,

各地都采取了相应的防疫措施,

其中包括核酸检测。

有人觉得“不检也没关系”?

注意,可能构成违法!

无故未参加全员核酸检测

被立案调查

今天(21日)上午,河北三河市公安局发布通报:为了排除疫情潜在风险,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三河市自3月13日起已连续安排多轮全员核酸检测,绝大部分人民群众能够自觉履行检测义务,积极主动参加核酸检测,但工作中公安机关仍发现有极少数人无故不参加全员核酸检测,给全市居民带来了健康隐患。

为此,公安机关自2022年3月21日凌晨开展了全员核酸检测情况集中清查行动,截至上午8:30,公安机关对无故却从未参加核酸检测的张某某、李某、王某某、乔某某等15名情节严重人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处理。

深圳一男子躲家10天拒做核酸

被警察带走

近日一则视频曝光,深圳一男子躲在家里10天拒不做核酸检测,最终被警察带走。

防疫工作人员表示多次上门要求做核酸检测都无人应答:“你是不是十几天没有做核酸了?”

“有没有做核酸是我的个人问题!”男子理直气壮,认为自己不做核酸并没有什么问题,“我在我自己家里,门都没出过,我危及谁了?”

民警告知:(不遵守防疫规定),构成违法。

民警表示,这栋楼是管控楼,“你一个人没做,整栋楼都会因为你没有做核酸而受到影响,你觉得你讲不讲理?”

面对防疫人员的再三劝说 ,男子依然拒绝配合做核酸检测。最后民警表示要强制传唤,男子才穿上防护服跟随离开。

顶替他人进行核酸采样

两人被行政拘留

3月20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通报称,3月18日,警方接到“有人顶替他人进行核酸采样”的报警,遂立即展开调查。经查,当日21时许,在南山区月亮湾花园核酸检测点,蒋某桥(男,37岁)违反防疫规定,持王某(男,31岁)核酸码代替王某进行核酸检测采样。目前,警方以妨害社会管理依法对违法人员蒋某桥、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法律链接】

纳入核酸检测范围的人群,不参加统一组织的核酸检测的,涉嫌违反《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第五十一条,有关单位和个人不配合调查、采样、技术分析和检验,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将依照《刑法》第三百三十条以涉嫌妨害传染病防治罪追究刑事责任。

原标题:《【疫情防控】无故不参加核酸检测的,将承担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