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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为缅怀逝去的先祖,不少人都要去祭祖扫墓。草长莺飞,春意浓浓,很多人也会在清明时节选择出游踏青、放风筝,那么在清明期间需要注意哪些法律问题呢?密云法院为您送上法律小贴士。
01燃烧纸钱引发火灾,承担责任!
春风浩荡,万物复苏,又到一年清明时。清明节是我国缅怀英烈、祭奠逝者、感恩先人的传统节日。然而这个季节气候偏干燥,大风天较多,密云区森林覆盖率较高,草木丰盛,特别需要注意消防安全。作为北京市生态涵养区之一,密云区是首都重要的生态屏障,更应注意预防火灾的发生。密云法院审理的一起祭扫引发火灾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非常值得我们注意。
基本案情:
刘某辉在某村承包土地,在地上栽种了树木,其承包地两侧是平原造林地块。刘某艳在刘某辉承包地北端土路西侧路边上坟烧纸,因大风引发起火,火势通过平原造林地块向东南方向蔓延至刘某辉的承包地南半部分,刘某辉承包地内的部分树木被烧,刘某辉诉至法院,要求判处刘某艳承担赔偿责任。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艳因祭扫烧纸引发火灾,烧毁了刘某辉的承包地上的树木,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对刘某辉的合理损失,刘某艳应予赔偿。密云法院根据种植面积、树龄及管理等情况,对刘某辉的损失数额予以酌定,最终判处刘某艳赔偿刘某辉树木损失二万五千元。
法官提示
时代在发展,祭祀活动也应该与时俱进。缅怀先人,重于心胜于形,祭扫活动重点应该放在缅怀逝者、寄托哀思、追忆美德上。注意分辨封建迷信活动、抵制低俗祭祀用品,一旦燃火失控造成损失,需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者甚至可能触犯刑法。所以希望大家自觉传承家风、崇尚科学,绿色祭扫,理性寄托哀思,确保安全平稳,过一个绿色、文明的清明节。
02儿媳私自将公公坟冢迁走?婆婆:赔钱!
清明节是缅怀逝者,寄托哀思,祭奠先人的节日。“祭奠权”是指公民基于配偶关系、父母子女关系或是其他亲属之间的身份关系而产生的一种祭奠权利,权利内容包括亲人死亡情况的知情权、悼念权、安葬权、墓碑署名权、保持墓碑及坟墓完整权等。
基本案情:
张某在村落规划改造中,为了向开发商领取平坟补偿款,竟擅自将公公孔某的坟迁至村林业队,孔某之妻崔某以及孔某的三个女儿对此毫不知情。期间,孔某的三个女儿曾花费迁坟、骨灰盒、套棺、喜钱共2300元,委托花圈寿衣经销店一条龙服务人员前往坟地迁坟,可到场后却发现坟已经被迁走。随后,孔某之妻及三女将张某诉至法院。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侵犯四原告祭奠死者权益,给四原告造成一定精神损害,故对四原告要求张某给付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具体数额,予以酌定。四原告未经现场核查即委托办理迁坟,对因此产生的损失亦有一定的过错,本着公平原则,双方按比例分担。原告要求将孔某坟冢起出交还的主张,本着逝者安息、尊重死者的原则,已经入土为安的死者不宜再次惊动,且该主张亦无法律依据,故对该项请求及后续迁坟费用不予支持。
法官提示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坟冢安葬先人尸骨,系为满足后人纪念的精神需要,用于悼念、追思先人,获取精神慰藉。本案是由于家庭内部因迁坟问题引发的纠纷。按照一般习俗,家庭内部各成员之间应当对迁坟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宜协商一致后方可动土迁坟。对于先人坟冢,亲属后辈应敬重、慎待。
03祖坟突然被人要求迁走,是否合理?
慎终追远,缅怀祖德,家族坟墓是人追忆亲情、抒发情感的精神寄托,也是悼念逝者的特定场所。祖坟在中国人心目中向来是非常重要的,祭祀文化也愈来愈受到重视。然而,祖坟常常因历史和家族原因坐落在他人的承包土地上,这就难免引发土地使用权的争议。
基本案情:
被告崔某1之父于1993年10月去世,后经土地使用权人同意安葬在崔氏家族祖坟之中。原告崔某2主张祖坟所在土地为其家庭承包地,其亦享有份额,现原告诉称不同意被告祖坟继续占用其土地,被告的行为妨碍其经营管理土地,要求被告将坟墓迁走。
法官提示
民事主体进行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不能违背公序良俗。本案中祖坟问题涉及历史遗留问题和乡村风俗习惯,既然被告将祖坟设在涉案地块之时已征得当时的土地使用权人的同意,且已达十八年之久,原、被告系族亲,涉案土地又属于家族墓地,故不宜直接要求被告将祖坟迁走。原告主张其享有涉案土地的份额因未向法庭提交证据,尚难以证实。从我国传统的伦理观念和长期形成的风俗习惯角度考虑,法院组织双方进行调解,最终原告未继续追究。
04放风筝不注意,小心招来麻烦
春风自下而上,纸鸢因之而起。作为清明节的传统民俗活动,我国自古有“清明放断鹞”的习俗。如今,放风筝更是成为广受人们青睐的休闲活动。但放风筝如果不注意场所,将造成大麻烦,放风筝时更应提高安全意识,避免造成安全隐患,以至于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本案情:
春日一天,王某在人行道上放风筝,风筝越过马路,飘至马路对侧上空。恰有过路车辆刮断风筝线,飘落的风筝及风筝线刮到了正骑自行车路过的李某,造成李某面部、颈部受伤。为此李某诉至法院,要求王某赔偿其医疗费及面部、颈部伤痕修复费等费用。
裁判结果:
法院经审理认为,王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知晓在道路上放风筝,存在剐蹭行人、车辆的风险。故对李某被风筝线刮伤并造成的财产损失,王某应承担赔偿责任。且后经鉴定机构鉴定,李某因伤造成的面部、颈部瘢痕具有修复必要性,故最终法院判处王某赔偿李某医疗费、瘢痕修复费等费用共计一万余元。
法官提示
放风筝时应注意以下几点:首先应选择空旷人少的场地,尽量避开大风天等易引发风筝断线的天气情况;其次新手或者儿童应在经验丰富的成年人陪同下放风筝,避免风筝失控伤人;最后要注意某些禁放风筝的区域,例如在《电力设施保护条例》中明确规定禁止在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300米的区域内放风筝,《铁路安全管理条例》中也明确禁止在铁路电力线路导线两侧各500米的范围内升放风筝、气球等低空飘浮物体,如有违反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供稿 | 张常富 张冉 黄杰 王子涵 刘靖辰
编辑 | 管泽亚
原标题:《清明节主题案例 | 你应该知道这些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