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

《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推动政府职能深刻转变,加快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而制定的法规。

《条例》的出台,为我省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有效制度供给,其制度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1.建立各类市场主体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条例》规定,国家规定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涉企经营许可事项推行“证照联办”“一业一证”。为解决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明确建立融资增信支持体系,完善融资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并确定企业融资服务平台责任部门。为优化外贸外资企业经营环境,将推行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上升为法规,建立口岸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实施全程通关流程电子化。为加快“僵尸企业”出清,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启动、职工安置、资产处置、信用修复、涉税事项处理、破产企业重组等问题。

2.构建高效便捷的政务服务体系。完善以标准化为基础的政务服务体系,统一政务事项服务标准,线上线下一个办理平台,实现同城通办、异地可办。确立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告知承诺制,明确适用范围、基本程序。建立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完善政务基础信息数据库,加强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和电子档案在政务服务中的互认共享和推广应用。加强不动产登记相关信息共享,优化登记办事流程,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明确建立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事项清单制度,通过健全系统平台,实现统一受理、多规合一、并联并审。

3.建设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创新包容审慎、公平公正的监管体系,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严禁执法“一刀切”,审慎严格把握要求市场主体限产、停产的适用范围和程序,减少对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建立健全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合理配置纠纷化解资源,整合公共法律服务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优质精准的法律服务。

4.健全监督保障机制。建立经济运行监测长效机制,强化经济运行、公共卫生、金融安全、社会就业等领域风险预警。统筹推进突发事件应对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采取强化财政金融政策支持等措施,支持、推动各类市场主体开展生产经营。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工作协调、资金投入保障等机制,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政企沟通和“接诉即办”企业诉求办理机制,明确及时受理、直接查办或按责转办、限时办结、跟踪督办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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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原标题:《【政策解读】《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