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央区法院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座谈会

4月2日上午,未央区法院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座谈会。党组书记、院长段红军进行点评并讲话,党组成员、副院长李甦主持会议,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王红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芦康护,综合办公室主任张红、审判管理办公室主任刘瑜、各人民法庭庭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张晶、各人民法庭副庭长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李甦副院长介绍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背景和初衷。在两个小时的座谈中,与会人员立足辖区实际和工作职能,从如何延伸审判职能、借助各方资源力量、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优化审判流程、加强人财物服务保障、扩大司法宣传效果等方面,提建议、说问题、谈思路。

“我建议为法庭配备常驻调解员,在法官的指导下开展诉前调解工作。”

“建议针对不同案件类型,有的放矢、精准发力,变坐堂问案为送法上门。”

“我认为可以启用法官工作微信号,集中司法和民间调解组织力量,重点对集团诉讼先行调解。”

“建议与相关部门加强联动,建立互通机制。”

“建议从退休法官、乡贤、司法所、社区选聘调解员,壮大诉源治理力量。”

段红军院长谈到,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是建设平安未央、法治未央的重要基础。通过座谈交流,碰撞出了火花,相互受到了启发,凝聚了共识。全院上下要以此次座谈会为契机,扛起使命担当,狠抓工作落实,切实肩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并就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贯彻强基导向,提高思想认识。要正确处理执法办案与社会治理的关系,准确把握人民法庭的职能定位,紧紧依靠党委坚强领导,强化资源整合利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推动形成创建合力。要围绕“大局、为民、公正、发展”这条主线,迅速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院党组的安排部署上来,把推动诉源治理作为全年的一项重点任务,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升履职能力。要正确处理创建工作与队伍建设的关系,有效整合碎片化时间,灵活运用周例会等不同形式,就推动诉源治理、类案分析研判等进行讨论交流,在学习锻炼中提升履职能力。要统筹人力资源配备,科学确定考核评价机制,充分发挥青年干警有基础、有能力、有想法的优势,树立“以实干论业绩”的导向,让法庭的干警专心工作、幸福生活。

三是树立民本意识,转变工作作风。要正确处理刚性与柔性的关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立足法庭贴近人民群众、了解社情民意的实际,以“认真、细致、踏实”的工作作风,发挥好诉前调解“分流阀”作用,做实以案释法、送法上门、多元调解等工作,促进更多的矛盾纠纷及时、高效、源头化解,让人民群众成为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最大受益者。

四是优化工作机制,扩大创建效果。要正确处理继承与创新的关系,坚持“反复抓、抓反复,重点抓、抓重点,扎实干、干扎实”,强化人民法庭软硬件配备和服务保障,优化和完善人民法庭功能布局,区分轻重缓急,做好分工协作,抓好工作落实。要树立比学赶超意识,坚持因地制宜、点面结合,注重信息宣传工作,善于通过“小案例”挖掘“闪光点”,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用不打折扣的创建成果,推动人民法庭工作向更高质量发展,为建设西安国家中心城市首善区提供坚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原标题:《未央区法院召开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工作座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