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恢复堂食、开放部分文化旅游场所,还有这些要求→

@呼和浩特市民,去文旅场所要注意这些事项!

新闻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刘艺琳摄

4月1日,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5场新闻发布会召开。据悉,4月1日起,呼和浩特市A级景区、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博物馆、出版物经营场所、影院等场所将恢复开放,其他文旅机构、人员密集娱乐场所,如旅行社、KTV、酒吧、网吧、台球厅等仍暂缓营业。

市文旅广电局副局长陶明杰表示,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及复工复产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呼和浩特市从严从紧落实疫情防控要求。

第一,各开放场所要持续做好通风、清洁、消杀等卫生管理工作,做到消毒全覆盖,不留死角空白。严格落实“限流、预约”要求,合理设置人员接待上限,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定人数的50%。引导消费者保持“一米线”社交安全距离。严格执行预约、实名登记、体温测量、佩戴口罩、核验“青城码”、接种疫苗凭证等规定,要求有条件的单位及场所要配备新冠病毒抗原自检试剂盒。

第二,公共文化服务场所和文博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引导进入场所人员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A级景区本着先开放景区室外部分,既有室内也有室外部分的景区先开放室外部分,室内区域暂不开放的原则进行开放。场所消杀要全面彻底。引导游客执行好“一米线”,错峰游览。对容易形成人员聚集的项目和场所,安排专门人员加强管理,严防拥堵和瞬时聚集;影院要按照相关规定,加强通风消毒,做好清洁消毒,确保场所每日有效消杀、通风换气。有条件的可在电梯口、售票处和服务台等处配备速干手消毒剂或感应式手消毒设备,保证监控设备正常运转。设立体温检测点,安排专人值守,引导观众分散进场、离场,避免人员瞬时聚集;对入场人员实行核验健康码和体温检测“双登记”,严禁任何社会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场所,严禁任何未经扫码核验、体温检测及未戴口罩人员进入场所。

第三,各相关单位和旗县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落实“主体责任”,压紧压实“四方责任”(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单位责任、个人责任),各级宣传(新闻出版、电影)、文化旅游、体育等管理部门和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要加强对文化旅游行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监督管控。各场所要严格遵守以上疫情防控要求,提供规范服务,暂未允许开放的场所,不得私自开放。对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和未经允许私自营业的文旅场所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呼和浩特市聚集性用餐仍暂缓开放

4月1日,呼和浩特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35场新闻发布会召开。据悉,从今日起呼和浩特市将有序开放餐饮场所堂食服务(请点击下方阅读原文)。

呼和浩特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上官应旭强调,餐饮服务单位要对食品安全隐患进行自查,主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要求,对餐饮服务场所、餐饮具清洗消毒和存放设备设施、餐饮具等进行彻底清洁和消杀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及时清理库存,对过期的、腐败变质、留存时间较长自制加工的半成品等有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食品要立即销毁,不得使用,并保存销毁记录。要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及索证索票制度,确保食材来源可追溯,确保环境、操作、储存、原材料等方面的安全。

餐饮服务单位要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包括必须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应急处置预案;适量储备防疫物资;做好从业人员信息采集和健康监测,督促工作人员接种疫苗,做到应接尽接;加强培训和应急演练,使从业人员熟悉疫情防控如何进行应急处置,做到有条不紊。要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制度,围绕公共设施安全、做好垃圾清理等方面,明确要求餐饮服务单位,要对经常接触的公共用品和设施,每日进行清洁、消毒,重点部位要多频次做好消毒消杀;废弃口罩应设置专门垃圾桶,每天对垃圾存放设施进行清洁消毒等等。

上官应旭表示,市场监管局对堂食服务做了一些限制性要求,包含对进店人员的管理,以及用餐客流量控制、分餐制和公勺公筷使用等具体措施。请广大市民和餐饮单位充分认识当前疫情防控的复杂性,理解有序开放并不是无条件的全面放开,不扎堆、不聚集的总原则还要严格遵守,该采取的防控手段和措施,务必要一一落实,宴会、庆典、会议用餐等聚集性用餐暂缓开放。

从4月1日起,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牵头会同相关部门组成联合督查组,对餐饮服务单位落实公告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发现防控不力的餐饮单位,要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限期整改,第三次责令关停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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