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服务保障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事例(2017-2022年)

01

构建涉外商事“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

助力自贸区外向型经济发展

主要做法

(一)专业化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走出去”“引进来”战略实施。发挥法院能动性,与专业机构开展合作交流,积极吸纳专业机构共建“一站式”纠纷解决平台,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商事调解中心等机构的国内外仲裁员、调解员引入纠纷解决,进一步增强机制涉外商事争端解决专业性。积极组织法官参加国际调解高峰论坛;与商务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跨境调解专家、内地-香港联合调解中心调解专家共同参与培训调解员;与签署合作协议的各机构、协会、企业等共同参加内地、香港和新加坡三地调解专家公益网课,着力提升涉外商事调解专业水平,打造国际化、专业化多元解纷人才队伍。

(二)多元化选择,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打破诉讼、仲裁、调解程序之间的界限,实现诉调、诉仲、仲调程序有序对接,为当事人提供多样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满足不同主体解纷需求,从机制上保障当事人自主选择纠纷解决方式,自由处分程序或实体权益的权利。推进实施“内地+港澳台+外籍”调解员1+X工作模式,依托合作机构资源优势,为当事人提供具有多种领域专业知识背景的中外调解员名册,满足不同主体解纷需求。积极落实将调解机构出具的调解书纳入司法确认范畴,主动为非诉解纷提供司法服务与保障。明确“一案一方”个性化对接方式,结合案件特点及国内外当事人需求,提供个性化解纷建议,在尊重意思自治基础上,引导选择更适合个案的解纷途径。

(三)一体化管理,实现机构间协调联动。以建立常态化对接工作模式为基础,完善对接案件管理职责,明确由专人负责案件对接与日常事务联络,制作案件跟踪台账,确保对接顺畅;以搭建对接程序必要机制为关键,探索建立诉讼费、仲裁费与调解费的转付衔接机制,当事人已向法院交纳的部分无需重复向仲裁机构交纳,简化缴费程序,扫清制度衔接障碍;以建立联席会议、数据通报、联系协调3项制度为保障,定期召开三方联席会议通报对接工作运行情况,共享不同机构间的数据和信息,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听取意见建议、总结经验做法,不断优化改进工作模式,切实做到为当事人提供立体化、集约化的“一站式”解纷服务。

创新特点

(一)注重深度合作打通对接机制各环节壁垒。与仲裁机构、调解机构共同就对接机制各环节商讨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程序对接原则、对接方式、工作制度、办理期限等内容,打破各解纷程序间的界限。依托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借助外部科研力量加强“一站式”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理论研究,推动仲裁机构、调解中心等各方积极参与,为机制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二)注重对接工作平台线上和线下双渠道建设。针对线下,在法院内部设立诉调、诉仲对接窗口和工作室,引入特聘驻院调解员,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风险预判、程序选择等服务,实现线下诉、仲、调“零距离”对接。针对线上,搭建“云上代表委员联络站”,丰富特邀调解渠道,积极运用“易解”平台等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建立网上对接工作模式,开展线上联合调解,着力实现线上诉、仲、调“无缝”链接。

(三)注重拓展对外交流推动机制协同发展。制作《涉外商事纠纷诉非对接流程指引》,进一步激发当事人高效运用机制的积极性。受邀参加西部自贸司法协同创新论坛,围绕“高水平开放背景下的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协同创新”主题作交流发言。与云南边境地区法院等座谈,分享多元解纷创新经验,推动机制协同创新发展。下一步还将针对诉讼中的不同类型案件,加强与政府机关、行业协会、基层组织等沟通交流,探索共同建立多样化、专业化的纠纷解决平台。

实践效果

(一)扩大诉调对接适用范围,实现调解功能全覆盖。完善诉调对接工作制度,与10余家调解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实现诉前委派调解、诉中委托调解、诉中邀请调解,全流程覆盖。利用“一站式”纠纷解决机制优势,发挥仲裁机构调解商事纠纷更专业的功能,更好实现诉源治理。截至2022年2月,平台已累计委派、委托调解案件两千余件,成功调解了德国业纳公司与远东租赁公司买卖合同纠纷等184件涉外商事案件,更公平高效的保护国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优化营商环境作出贡献。

(二)出台诉仲对接工作规则,完成首例诉仲对接案件。在遵循合法、便民、自愿、公平、效率、保密、有利于解决纠纷原则基础上,制定出台《涉外商事纠纷诉仲对接工作规则(试行)》,明确案件类型及条件,理清案件对接程序,严格案件管理职责,规范有序推进诉仲对接工作,切实提升矛盾化解质效。目前已成功将俄罗斯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诉某旅游集团重庆国际旅行社涉外委托合同纠纷案件移交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西南分会仲裁并在仲裁中促成和解,完成全国首例诉讼转仲裁案件。

02

构建专门法院多元解纷体系

服务保障内陆国际物流枢纽建设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十四五”规划(2021—2025年)(征求意见稿)》将打造内陆国际物流枢纽作为重庆自贸区的功能定位之一,并提出建设“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联动发展的战略性枢纽。重庆铁路运输法院立足专门法院职能,扎实推进独具特色的多元解纷体系建设,高效化解物流运输、铁路建设等纠纷,为中国(重庆)自贸区建设成为内陆国际物流枢纽提供坚实司法保障。

具体做法

(一)搭建特色诉调对接工作平台。立足法院工作实际,不断探索适合专门法院的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20年11月,成立西南地区首家铁路运输纠纷诉调对接中心,并以此为契机,构建“1+2+3”多元解纷体系,即以“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为龙头,重庆铁路运输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与重庆市交通运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2条工作主线,兴隆场车站、重庆客运段、两江公交公司3个诉调对接工作室为工作平台,服务保障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和“一带一路”倡议有序推进。

(二)实质推进重点领域诉源治理。坚持把矛盾纠纷源头化解作为工作重中之重,以化解国家重点铁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抓手,大力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走深走实。先后多次前往郑万高铁、大瑞铁路、玉磨铁路、渝湘高铁等铁路建设工程项目部调处案件,一并解决影响铁路施工的苗头性问题,有序保障出海出境通道和“八纵八横”国家重点铁路建设推进。

(三)系统构建联系企业工作机制。延伸司法职能,出台《院领导联系铁路站段和重点企业制度》。深入兴隆场车站、重庆国际物流枢纽园区、渝新欧(重庆)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陆海新通道运营有限公司开展调研,了解司法需求,为企业量身定制司法保障清单,为中欧班列、西部陆海新通道以及自贸区国际物流枢纽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创新特点

(一)工作机制优。充分发挥重庆铁路运输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职能,依托重庆市交通运输人民调解委员会协调推进诉调对接、诉源治理,有效填补了铁路专门法院多元解纷工作空白。注重系统观念,落实重庆法院强基导向六项工作,通过调研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深入了解货运、客运、城市公交运输司法需求,持续拓展职能,系统构建“1+2+3”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涵盖铁路货运、客运、城市公交运输多元解纷工作,推进物流运输纠纷高效化解、源头解决。

(二)工作平台专。重庆铁路运输纠纷诉调对接中心专门化解交通、物流运输等领域纠纷,重庆市交通运输人民调解委员会由市高法院、市司法局、市交通局指导成立,专门对接铁路运输法院诉调对接、多元解纷工作。特邀调解员是具有法律知识或相关专业知识的专家、教授、律师、公司法务,专业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助推跨境运输、多式联运等疑难复杂纠纷高效化解。

(三)工作定位准。坚持围绕地方发展大局,立足重庆交通强市建设实际,优化重庆铁路运输纠纷诉调对接中心职能,持续拓展“1+2+3”多元解纷机制成效,深化陆上贸易规则探索,高效化解铁海、铁空、铁公以及跨境等多式联运纠纷、铁路建设工程纠纷,主动适应以铁路运输为主线,铁公、铁水、铁空等多式联运和现代物流相结合的新业态发展格局,服务保障“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西部陆海新通道的联动发展,全面助力西部国际综合交通枢纽建设。

实践效果

(一)服务物流运输成效明显。发挥审判职能,着力解决物流运输的易发、多发问题,为“快速货运圈”建设提供法律支撑。2021年,受理公路、铁路、航空等各类货物运输合同纠纷204件,诉讼标的额1.66亿余元,帮助300余家物流企业纾困解难。与服务保障地方发展大局相结合,为汽车、电子等重庆支柱产业的产品运输提供司法保障。如在涉及汽车零部件运输的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九分公司诉被告重庆越博传动系统有限公司、重庆久坤物流有限公司诉重庆驰骋轻型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公路货物运输合同纠纷等案件中,加大调解工作力度,明法理、析事理,促使双方由激烈对抗到握手言和,为原、被告双方长期的业务合作打下基础。

(二)出海出境通道建设保障有力。开辟铁路建设纠纷案件绿色通道,在服务保障国家重点铁路建设上加码提速,高效审结铁路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为重庆“米字形”铁路网形成、西部陆海新通道增线扩能和“一带一路”倡议提供司法保障。2021年,共受理涉铁路建设纠纷140件,审结102件,案件诉讼标的额4.48亿余元,涉及郑万高铁、渝湘高铁、兰渝高铁、玉磨铁路、大瑞铁路等国家重点铁路。有序推进“1+2+3”多元解纷工作机制,有效发挥重庆铁路运输诉调对接中心和“人民法院老马工作室”职能,推进重点铁路建设工程纠纷实质化解。

(三)运输主体活力有效激发。坚持依法平等保护运输主体,为运输企业转型升级、改革创新提供司法保障,引导交通运输行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2021年,受理挂靠经营合同纠纷案件351件,涉及重庆喜悦物流有限公司、重庆光银汽车运输有限公司、重庆众众汽车租赁有限公司等200余家物流、出租车公司。审结黄某等诉重庆平跃物流有限公司,余某等诉重庆健超运输有限公司挂靠经营合同纠纷等系列案件,查清被告隐瞒车辆抵押贷款签订买卖、挂靠合同的事实,确认货车所有权,依法作出缺席判决,维护了实际车主的合法权益。

03

打造区域性域外法查明机制

服务陆海新通道国家战略

主要做法

(一)以专业机构为依托,着力开展域外法查明服务实践

一是建设东盟国家域外法查明平台。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聚焦重庆区位与经贸特点,以数据采集、编辑与人工智能系统为支撑,建设面向政府部门、司法机构、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企业、个人等用户的东盟国家法律数据库和专家库。该数据库由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主建,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依托重庆市开放经济体制改革专项小组部署设立的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参与建设,发挥理论与实务部门各自优势,确保数据平台科学实用。二是精细化开展域外法查明流程管理。严格内部管理制度,设置专员负责与查明机构联系沟通,以“清单式列表”确保规范开展对接材料移转、手续交接、费用支付等工作,完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情况台账和域外法查明对接工作台账,对有域外法查明需求的当事人,及时做好域外法查明相关工作引导和解释,提升域外法查明适用准确性,减轻当事人诉累。

(二)以公开公正为基点,推动涉外案件裁判规则国际对接

一是联合制定发布《陆海新通道沿线国家法律查明机制指引》。该指引明确了域外法委托查明的范围、方式、程序、责任承担、费用负担等问题,并对专家意见书的采纳及专家出庭规则作出具体规定,进一步完善域外法查明合作机制、规范域外法查明与适用规则,填补了国内东盟国家域外法查明的空白,大力推动区域化涉外案件裁判规则的国际对接。二是精准实施《适用域外法案件裁判指引》。研究制定33条适用域外法案件裁判指引,明确适用域外法的具体情形,规范适用域外法案件的裁判标准,厘清域外法查明责任,完善域外法查明程序,严格查明内容审查标准,规范域外法解释适用。

(三)以扩大交流为支撑,强化常态化域外法查明协作

一是积极参与配套机制建设。畅通对外沟通渠道,借助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共建全国统一域外法查明平台优势,积极参与建立域外法查明的公共法律资源共享、案例搜集共享、法官培训、课题调研、论坛轮值等机制,探索开展域外法查明涉外合作。二是加强理论问题实证研究。发挥内陆开放法律研究中心作用,强化与“中国—东盟法律培训基地”东盟学员研修班的协作,定期举行学术报告、实务讲座等形式专题研讨会,解决痛点难点,协调推进域外法查明领域理论与司法实践研究创新发展,不断完善域外法查明合作机制。

创新特点

(一)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方式便捷化智能化

首批东盟国家法律数据库与法律查明服务平台投入运行后,将丰富域外法查明的渠道,实现对域外法律便捷化智能化应用,方便国内外当事人在纠纷处理中选择更加合适的法律,在优化营商环境中发挥重要作用。为下一步打造“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数据库,完善法律查明服务平台奠定基础。

(二)域外法查明与适用程序规范化透明化

对外发布的查明机制指引及制定的内部规范性文件,作为法院、查明机构与当事人三方的行为规范,确保了域外法查明与适用程序的公开透明,消除当事人选择适用域外法处理纠纷中的顾虑和担忧,为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推动法律查明与适用机制在共建“一带一路”等战略实施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域外法查明与适用发展常态化区域化

通过完善工作对接流程、搭建常态化院校合作平台,建立起域外法查明与适用常态化工作对接机制,促进域外法查明与适用工作有序推进。同时,不断丰富对外交流形式和途径,加强域外法查明相关问题的实证研究,有效促进公正高效审理涉外纠纷,为推进区域性纠纷解决优选地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实践效果

(一)有效解决域内外法律“信息不对称”问题,促进区域经贸交往

国别和地区间语言不畅、法治文化差异,对法律“规矩”的理解有别导致信息不对称,加之东南亚个别国家治理能力较弱、政策多变,成为阻碍我与该地区经贸交流合作的难点和堵点。通过域外法查明和适用机制,境内外商事主体能够及时、便捷、准确地掌握相关国家和地区法律法规、投资环境,有效规避投资风险,有助于打通区域经贸交往中的难点和堵点。该机制运行以来,仅查明平台就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境外法律查询服务百余次,有力促进了双向投资贸易往来。

(二)平等保护国内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提升中国司法国际信任度

对于需要适用外国法的案件,外国法查明途径有限、时间周期长、适用情况复杂、查明质量参差不齐、查明机构分散,成为长期制约涉外审判的“瓶颈”问题。通过制定裁判指引和发布查明机制指引,明确各方行为规范,实现域内外司法领域的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通过建设查明服务平台,增强商事主体对商事海事活动风险的预知和判断,扩大国际贸易选择适用法律的空间,提升域外法查明的权威性和准确性,平等保护国内外当事人的程序权利和实体权利,有效提升了当事人对中国司法的信任度。重庆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已受理涉及东盟十国、阿联酋等已同中国签订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的国家涉外商事案件94件,该机制运行可帮助公正高效便利化解跨国投资、跨境运输等经贸纠纷。

04

加强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作

形成服务保障双城经济圈建设司法合力

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关于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的决策部署,两江新区(自贸区)人民法院搭建交流平台、创新服务方式、完善跨域协作,推进新时代川渝两地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迈上新台阶。

主要做法

(一)建立合作机制,搭建川渝自贸区交流平台

一是建立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会商研讨机制。定期轮值召开一次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以川渝两地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实践为基础,重点研究解决川渝自贸区建设中知识产权重大疑难法律适用问题。二是签署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协议。2021年4月26日,两江新区(自贸区)法院、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召开川渝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司法协同保护新闻发布会,共同签署《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合作备忘录》,在定期交流、跨域合作、统一裁判、多元保护、学术交流等五个方面达成合作。

(二)创新服务方式,发挥司法护航经济主动性

一是联合发布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文件。知识产权纠纷化解前置,由被动审判到主动引导,发布《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申请指引(试行)》《知识产权纠纷行为保全审查指引(试行)》,明确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的申请材料、申请费用、管辖范围、举证分配等内容,指导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二是联合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明确典型案例推选标准,统一案例发布形式,确保发布案例具有指导性、典型性、适时性和实用性;加强司法案例研究,提炼裁判规则,依托“西南知识产权”“知产财经”“知产力”等公众号,共同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扩大两地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品牌影响力,于2021年4月26日发布首批《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

(三)完善跨域协作,探索知识产权纠纷大保护

一是加强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跨域程序协作。加强跨域立案、财产保全、调查取证、鉴定、送达、信访化解、执行等程序性工作的协调联动,提高司法效率、集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二是建立知识产权案件跨域非诉解决机制。推动通过非诉争议解决方式(包括仲裁、调解、协商等)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促进川渝自贸区司法、行政、仲裁、调解等紧密合作,加快形成司法保护为主导、行政执法为基础、调解和仲裁为补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提升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效率。

创新特点

(一)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作常态化

建立完善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协作机制,定期召开会议,固定联络人员,联合发布典型案例,密切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学术交流合作,依托西南政法大学等院校知识产权法“名家讲坛”“法官讲坛”“实务讲坛”,就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理解与适用、知识产权前沿法律问题等问题,联合举办讲座、论坛,共同提升自贸知识产权司法专业水平和学术影响。

(二)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作高效化

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跨域协作机制的建立,当事人可以免于川渝两地奔波,就地办理申请立案、证据保全、鉴定、执行等程序性事项,节省诉讼时间成本;法院可以借助信息交换机制和信息共享平台,互相查询涉案信息,提高审判工作效率。

(三)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协作透明化

发布知识产权行为保全申请指引、审查指引,作为自贸区法院、涉案当事人与其他社会公众的行为规范,确保了诉讼程序的公开透明,化解当事人在申请行为保全时的疑虑;发布知识产权典型案例,提炼裁判规则,指导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实践,促进类案裁判尺度统一。

产生效果

(一)统一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裁判标准

加强司法案例研究,共同加强自贸区典型案例的编纂和发布宣传,提炼裁判规则,指导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司法实践,促进类案裁判尺度统一。已联合发布6个典型案例,对KTV著作权侵权等相关案件进行研讨。

(二)促进川渝自贸区知识产权纠纷在线多元化解

积极探索“互联网+”新模式,严控疫情风险,方便当事人参与诉讼。针对川渝自贸区当事人难以到庭的现实情况,经征询对方当事人同意后,开展视频调解、远程庭审,2021年共网上开庭、调解100余件,力争“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提升当事人司法满意度。

(三)为川渝双城经济圈自贸区建设提供法治保障

近三年,审结原告涉川渝自贸区的知识产权案件约3000件。对传统领域内知名品牌剑南春、泸州老窖等给予强有力司法保护,严厉打击假冒行为,积极引导市场主体诚信守法;鼓励本土品牌江小白、石灰市李记、重庆啤酒、德庄等企业依法维权,积极引导品牌经济健康发展。

05

强化机制对接

精准服务自贸区蔡家区域建设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蔡家片区位于北碚蔡家智慧新城,规划范围约1.18平方公里,是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两江片区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精准对接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司法需求,北碚法院出台专门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落实重点保护和服务机制,切实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依法保障和推动内陆开放高地建设。

主要做法

(一)健全常态化联络机制

联合区政府、蔡家智慧新城,健全府院联动机制,实地协调解决辖区内企业在破产重整、司法处置以及拆迁安置等方面难题。与区工商联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和临时召集协商机制,对审判、执行中发现的不合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成因和潜在风险,及时向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相关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提醒相关市场主体防范风险、堵塞漏洞,加大工作协同力度,预防纠纷、化解矛盾、推动发展。适时向工商联通报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企业涉诉态势,提升行业风险预警和纠纷化解水平。规范工商联反映个案的办理程序,对工商联反映个案的公文,建立专门台账,及时甄别处理,并在遵循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下,强化程序性监督管理。

(二)完善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深化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企业商事纠纷诉调对接协作,引入“互联网+多元化解”纠纷化解模式,探索与区工商联调解大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完善民营企业商事案件司法确认办理机制,优化商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实现简案快调快审、繁案精审精判。加强与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各职能部门、街道和社区的联系,推进指导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精细化。加强类案指导促进行业自律,通过“审务进园区司法交流微信群”及时开展新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指导,定期交流合同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案件的裁判规则,对涉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企业法律问题进行解疑答惑,积极推进示范性诉讼,提升企业的契约意识和行业自治能力。

(三)建立重点企业走访机制

扎实做好集中走访精准服务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民营企业工作,通过定期座谈、实地调研等方式,就民营经济发展、企业依法经营及司法服务企业等情况进行深入交流研讨,积极回应园区建设和企业发展对司法服务的新需求。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法官进园区”,各部门积极通过定点联络、定期走访等方式加强与重点企业、工业园区互动沟通,经常性对重整企业进行案件回访,及时了解、协调解决企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并确定分管院领导责任,细化责任部门的具体职责。

(四)深化法治宣传联动机制

经常性邀请区工商联、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企业代表参与典型案例旁听、公众开放日等活动,帮助企业熟悉相关法律法规,熟悉司法程序,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建立典型案例发布机制,与区工商联每年联合举办至少一次涉民营经济典型案例发布会,编辑典型案例宣传手册,丰富案例宣讲形式,引导规范民营经济主体经营行为,提升民营企业现代化治理水平。共同推进“青年法官宣讲团”和“审务进园区、进企业”活动,积极选派业务水平高、服务意识强的法官在园区通过巡回审判、以案释法等方式加强法治宣传,并利用法院“两微一网”进行广泛报道,努力营造司法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民营经济发展的良好氛围。

创新特点

(一)依法保障自贸区制度创新

树立与自贸试验区创新发展相适应的司法理念,立足审判执行特点,找准司法工作与自贸试验区建设的结合点和着力点。平等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保障契约自由,有效维护交易安全,公正高效解决市场主体间的权利争议,并以统一的裁判尺度调整法律关系,规范交易行为。依法保护自贸试验区建设中出现的新型权益,支持蔡家自贸区域在法律原则内的制度创新,尊重商事习惯、市场规则在审判中的运用。

(二)建立健全自贸区内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加强与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各职能部门、街道和社区的联系,精心指导基层组织开展人民调解。结合职能积极推动妥善化解土地征收、拆迁安置、劳动争议等易发多发纠纷,共同维护稳定,促进发展。深入开展审务进园区,加大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工作力度,主动为园区经济发展提供法律咨询、为重大工程项目提供法律风险评估意见,对审判工作中反映出的法律问题,积极提出司法建议。

(三)有效推动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审判方式创新

针对涉自贸试验区案件专业性强的特点,用好专业法官会议平台,强化涉自贸试验区案件在法律适用及裁判尺度方面的统一。根据不同案件类型,在举证期限限定、证据交换制度运用、调解方案设置等方面,依法提供实在有效的司法保障。充分发挥破产重整、和解制度的特殊功能,促进生产要素的优化组合和民营企业的转型升级。对于产能落后、“无产可破”的民营企业,积极引导依法有序退出市场。

(四)不断强化自贸区内诚信体系建设

进一步规范民事诉讼和商事仲裁的财产保全申请条件和执行程序,帮助债权人防范风险,减少损失。在保障债权人合法权益基础上,审慎运用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最大限度避免停工、停产、停业,维持负债企业的“造血”功能。健全执行联动机制,强化信用联合惩戒,依法制裁逃避、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推动诚信自贸试验区建设。

实践成效

(一)依法维护了自贸区蔡家区域市场秩序

2018年3月30日,北碚法院出台《关于为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实施意见》,明确10项任务举措,司法护航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建设。一方面,尊重意思自治,正确认定合同效力,平等保护了各类投资主体合法权益,并加强对中外劳动者的劳动保护,依法认定境外人士的劳动者身份,保障自贸试验区劳动用工秩序。同时,严格对服务领域合同格式条款的审查,惩治利用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加强对市场失范行为的司法治理,针对多个公司使用同一地址作为住所地登记的行为,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了司法建议,依法保护债权人权益。

(二)切实优化了自贸区蔡家区域营商环境

全面落实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商事案件网上立案无纸化、自动随机分案、延长审限管理等制度机制,平均审理时间80天,审判效率全程可见。充分发挥破产制度市场救治和退出功能,强化府院联动,为自贸试验区北碚蔡家区域等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在2019年度市对区营商环境考核中,北碚法院牵头的两项指标分别位列全市第三位、第四位,被市高法院评为“破产审判”“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专项工作先进法院。

原标题:《重庆法院服务保障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典型事例(2017-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