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高采烈要买房
都已经交完了订金
没想到
签订的认购协议竟写着
“尾款不付,订金不退”
手头不宽裕,催款时间紧
这事儿该咋办?
......
遇上购房陷阱?
别怕!让民法典来对付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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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房竟成违约
房子订金已经交完,支付尾款时,因为投资出了意外,手头上不富裕,没有存款可以补交,想要退房。然而,购房人接到中介打来的电话才得知认购协议上用小字标注着:订金已交,尾款未支付,则订金不退。
本来买新房高高兴兴,没想到霸王条款防不胜防!难不成几十万的订金说没就没……买房遇到未经提示的霸王条款,消费者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利?一起来看民法典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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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视频来源: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检察院
法条链接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
内容综合自:CCTV《今日说法》
原标题:《【法典案例】尾款不付,订金不退……消费者遇上购房陷阱该如何维权?民法典来帮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