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河池市委批准,河池市纪委监委对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覃生贤(金城江区委原书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覃生贤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其严重违纪违法问题时间跨度长,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河池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河池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覃生贤开除党籍处分;由河池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覃生贤简历
覃生贤,男,壮族,1969年5月生,广西大化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0年6月参加工作,199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06-1998.06 先后任大化瑶族自治县都阳中学教师,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团县委青农部部长、副书记兼直属机关团委书记、团县委书记,河池地区团委直属工作部部长、希望工程办主任、青农部部长;
1998.06-2001.11 先后任河池地委正科级组织员、组织部组织科副科长、组织部干部科副科长;
2001.11-2004.11 先后任河池地委办公室正科级秘书、综合科副科长,河池市委督查室副主任;
2004.11-2006.08 天峨县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2006.08-2006.10 天峨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副县长;
2006.10-2009.12 天峨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2009.12-2011.05 天峨县委副书记、县委党校校长;
2011.05-2012.03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副书记,河池城区工业园区党工委书记;
2012.03-2012.07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区长;
2012.07-2016.04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副书记、区长;
2016.04-2016.05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书记、区长;
2016.05-2021.06 河池市金城江区委书记;
2021.06-2021.11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党组书记、主任;
2021.11-2022.02 河池市农业机械化服务中心干部。
原标题:《广西这名领导干部被双开!试图通过“魇镇”等巫蛊之术,诅咒办案人员及相关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