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法云课堂】《民法典》宣讲2022年第3期—— “民法典抚养、赡养与扶养的法律规定”

父母养育子女,子女孝顺父母是中华民族的额传统美德,也是法律上有明确规定公民之间应尽的义务。日常生活中,也常常出现父母虐待孩子,子女不赡养父母的情况,违反道德的同时也违反法律,那么民法典中父母的抚养义务和子女的赡养义务是什么呢?

本期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民法典》宣讲,由山东华剑律师事务所董艳青律师为我们讲解“民法典中抚养、赡养与扶养的法律规定”。

抚养,是指父母或长辈对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提供必要物质条件,包括哺育、喂养、抚育、提供生活、教育和活动的费用等。

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在现有经济和社会条件下,对父母或长辈提供必要的生活用品和费用,在生活上、精神上、感情上给予的尊敬、关心和照顾。

扶养,狭义的扶养则专指平辈亲属之间如兄弟姐妹、夫妻之间依法发生的经济供养和生活扶助的权利义务关系。

1、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2、祖与孙的抚养赡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3、兄姐与弟妹间的扶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规定“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4、夫妻扶养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 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父母照顾子女,子女赡养父母都是法律规定的义务。赡养和抚养也是中国的传统美德,是每个家庭都应该遵循的规定,这样家庭才能和谐。愿天下家庭都能和谐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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