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记者问:《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

发改产业〔2022〕27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工业经济稳定增长的困难和挑战明显增多。在各地方和有关部门共同努力下,2021年四季度以来工业经济主要指标逐步改善,振作工业经济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巩固工业经济增长势头,抓紧做好预调微调和跨周期调节,确保全年工业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以下政策措施。

一、关于财政税费政策

1.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中小微企业2022年度内新购置的单位价值500万元以上的设备器具,折旧年限为3年的可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年限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企业可按季度享受优惠,当年不足扣除形成的亏损,可按规定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扣除。适用政策的中小微企业范围:一是信息传输业、建筑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标准为从业人员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2亿元以下;二是房地产开发经营,标准为营业收入20亿元以下或资产总额1亿元以下;三是其他行业,标准为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亿元以下。

2.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3.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

4.降低企业社保负担,2022年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二、关于金融信贷政策

5.2022年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加强对银行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考核约束,2022年推动大型国有银行优化经济资本分配,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6.2022年人民银行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按普惠小微贷款余额增量的1%提供激励资金;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可向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优惠资金支持。

7.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2000亿元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推动金融机构加快信贷投放进度,支持碳减排和煤炭清洁高效利用重大项目建设。

三、关于保供稳价政策

8.坚持绿色发展,整合差别电价、阶梯电价、惩罚性电价等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对能效达到基准水平的存量企业和能效达到标杆水平的在建、拟建企业用电不加价,未达到的根据能效水平差距实行阶梯电价,加价电费专项用于支持企业节能减污降碳技术改造。

9.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等国内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推动废钢、废有色金属、废纸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提高“城市矿山”对资源的保障能力。

四、关于投资和外贸外资政策

10.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实施好沙漠戈壁荒漠地区大型风电光伏基地建设,鼓励中东部地区发展分布式光伏,推进广东、福建、浙江、江苏、山东等海上风电发展,带动太阳能电池、风电装备产业链投资。

11.推进供电煤耗300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上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在西北、东北、华北等地实施煤电机组灵活性改造,加快完成供热机组改造;对纳入规划的跨省区输电线路和具备条件的支撑性保障电源,要加快核准开工、建设投产,带动装备制造业投资。

12.启动实施钢铁、有色、建材、石化等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加快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五年行动计划和制造业领域国家专项规划重大工程,启动一批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推进制造业强链补链,推动重点地区沿海、内河老旧船舶更新改造,加快培育一批先进制造业集群,加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力度。

13.加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引导电信运营商加快5G建设进度,支持工业企业加快数字化改造升级,推进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启动实施北斗产业化重大工程,推动重大战略区域北斗规模化应用;加快实施大数据中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东数西算”工程,加快长三角、京津冀、粤港澳大湾区等8个国家级数据中心枢纽节点建设。推动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健康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

14.鼓励具备跨境金融服务能力的金融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加大对传统外贸企业、跨境电商和物流企业等建设和使用海外仓的金融支持。进一步畅通国际运输,加强对海运市场相关主体收费行为的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收费行为;鼓励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签订长期协议,引导各地方、进出口商协会组织中小微外贸企业与航运企业进行直客对接;增加中欧班列车次,引导企业通过中欧班列扩大向西出口。

15.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加大对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力度,便利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推动早签约、早投产、早达产;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领域;出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发展政策举措,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效能。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

五、关于用地、用能和环境政策

16.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支持产业用地实行“标准地”出让,提高配置效率;支持不同产业用地类型按程序合理转换,完善土地用途变更、整合、置换等政策;鼓励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弹性年期供应等方式供应产业用地。

17.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化考核频次,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落实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加快确定并组织实施“十四五”期间符合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要求的产业项目。

18.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区管理,坚持精准实施企业生产调控措施;对大型风光电基地建设、节能降碳改造等重大项目,加快规划环评和项目环评进度,保障尽快开工建设。

六、保障措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重点工业大省以及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运行情况调度监测;加大协调推动有关政策出台、执行落实工作力度,适时开展政策效果评估。国务院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加强配合,积极推出有利于振作工业经济的举措,努力形成政策合力,尽早显现政策效果。

各省级地方政府要设立由省政府领导牵头的协调机制,制定实施本地区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行动方案。各级地方政府要结合本地产业发展特点,在保护市场主体权益、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出台更为有力有效的改革举措;要总结推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稳定工业运行的有效做法和经验,科学精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在突发疫情情况下保障重点产业园区、重点工业企业正常有序运行;针对国内疫情点状散发可能带来的人员返程受限、产业链供应链受阻等风险提前制定应对预案,尽最大努力保障企业稳定生产;加大对企业在重要节假日开复工情况的监测调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 然 资 源 部

生 态 环 境 部

交 通 运 输 部

商务部

人民银行

税务总局

银保监会

能源局

2022年2月1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同志就《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Q

《若干政策》出台的背景是什么,有哪些主要内容?

工业是国民经济的主体,工业稳则经济稳。去年三季度,受疫情等多种因素影响,我国工业经济运行面临较大下行压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有关方面,对振作工业经济运行进行动员部署,出台了《关于振作工业经济运行 推动工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重点从打通堵点卡点、挖掘需求潜力、强化政策扶持、优化发展环境等四个方面,提出了16条具体措施,得到社会各界广泛关注。

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去年四季度以来,工业主要指标稳中向好,2021年10-12月全国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分别增长3.5%、3.8%、4.3%,呈逐月回升态势,制造业采购经理指数(PMI)分别为49.2%、50.1%、50.3%,连续两个月保持在景气区间,工业经济运行基本面良好。面对当前复杂的国际形势和新冠肺炎疫情,必须进一步统筹发展和安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继续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为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出台《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具体来看,在财政税费、金融信贷、保供稳价、投资和外资外贸、用地、用能和环境5个方面提出18条政策举措。

第一,关于财政税费政策。聚焦减轻企业负担,提出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延长阶段性缓税缓费政策、扩大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降低企业社保负担等4条政策措施。

第二,关于金融信贷政策。针对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提出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对符合条件的银行发放普惠小微信用贷款提供优惠资金支持、落实煤电等行业绿色低碳转型金融政策等3条政策措施。

第三,关于保供稳价政策。围绕保供稳价,提出坚持绿色发展,整合差别化电价政策,建立统一的高耗能行业阶梯电价制度,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等2条政策措施。

第四,关于投资和外贸外资政策。围绕扩大精准有效投资、稳外贸、稳外资,提出组织实施光伏产业创新发展专项行动、推进煤电机组改造升级、启动实施重点领域企业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工程、加快新型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做好跨周期调节进一步稳外贸、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等6条政策措施。

第五,关于用地、用能和环境政策。聚焦加大要素保障,提出保障纳入规划的重大项目土地供应、实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完善重污染天气应对分级分区管理等3条政策措施。

Q

确保今年工业经济平稳运行将采取哪些重点措施?

我们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在抓好疫情防控和落实好已出台各项政策措施基础上,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按照《若干政策》要求,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努力推动实现全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重点是做好两方面工作。

一方面,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让企业活下来并越活越好。针对当前市场主体普遍面临的供需循环不畅、订单不足、预期转弱、国际物流和要素成本压力较大等突出问题,在用好用足现有政策工具、防范出现新的风险基础上,聚焦财政税费、金融信贷、保供稳价等方面,再推出有力有效举措,确保市场主体在一季度就能尽快享受政策红利,稳定大企业生产经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活力、稳定传统产业外需市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市场信心、提振发展预期。

另一方面,着力扩大精准有效投资,让企业振作起来并持续不断增强发展后劲。投资是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的“牛鼻子”,要切实发挥好投资引领作用,同时不搞大水漫灌、避免一哄而上,防止出现新的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实现高质量发展。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积极推动国家重大部署的落实,指导推动地方加大重大项目要素保障力度,对“十四五”规划确定的重大工程、区域重大战略规划确定的产业领域重大项目,加大前期工作力度,务求尽快开工建设,尽早形成实物量。同时,要继续优化投资环境,合理引导资本投向,结合产业发展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要求,做好重大项目储备,促进工业投资稳定增长、结构优化,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Q

在推动《若干政策》落实方面有哪些考虑和安排?

为更好地推动《若干政策》落实落细,重点做好以下4方面工作。

一是让企业知晓政策、了解政策、用好政策。持续组织有关部门、各地方、行业协会和专家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及时跟进解读已出台的政策措施,拓展宣传渠道,加大宣传力度。

二是推动各项政策早落地、早见效。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明确部门责任、压实地方责任,加快落实有利于振作工业经济的举措,进一步抓紧抓实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各项工作。

三是及时协调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做好重点工业大省以及重点行业、重点园区和重点企业运行情况调度,深入了解行业发展和企业经营情况,切实解决政策落实过程中的问题。

四是加强政策储备。加强对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聚焦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储备政策研究,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

一图读懂

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

▶ 来源 | 国家发展改革委

原标题:《答记者问:《关于印发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