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洲网红楼盘被点名通报购买风险?原来是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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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云区住建局发布了一份风险提示,提醒市民租赁“金沙洲一号商业楼”要留意相关风险。

如租赁合同超过20年权益是不受法律保护,有无法按时交付的风险,大家要慎防“长收短付”的风险,注意识别“租金贷”和“现金贷”,还有注意核查租赁用途与产权证一致。

提示一出,马上引发了各个媒体转载,让这个位于金沙洲的网红楼盘更加火爆,房产专家说,网络对这些风险提示存在过度解读。

广东房地产研究会执行会长韩世同表示,现在国家支持和鼓励用集体土地来发展租赁物业,满足社会居住、办公、产业的需求。按照政府的规划、审批程序等来运作是合法合规的项目。

既然是合法合规项目,又是国家鼓励的发展方向,为什么还要发布风险提示呢?这就要分辨使用权物业与一般的产权物业的区别。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张旭峰:

不动产所有权或房屋所有权,与使用权是两个概念。房屋所有权包含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和处分权,是完整的物权。使用权只是其中的一项。房屋的所有权由国家发红本,以国家信用作为保障,将来可占有使用、收益处分。使用权物业只靠订立合同协议后靠出租人、企业的信用作为保障,没有房产证没有红本,必须客观承认会存在房地产公司道德或法律上的风险。

由于企业经营有风险,所以发布风险提示就成为了政府的常规动作。住建部门从2018年就开始对“使用权公寓”发布风险提示。

金沙洲一号商业楼售楼部公告栏上也贴出了白云区住建局的风险提示,在信息公示栏旁边标语提示。

由于该物业处于沙贝地铁口旁、交通便利、价格诱人,为防止市民冲动消费,所以住建部门及时发布风险提示。律师表示,这类型物业关键是要把好法律关。

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房地产律师-张旭峰:

承租或受让房屋使用权时,要查看《土地使用权协议》是否覆盖或超过承租的房屋使用权的年限,还要查看房产公司从村里拿地时签的《土地租赁合同》查看租金缴纳方式。如果这个公司一次性收取20年甚至更长时间的租金,他向村里缴纳租金是按季度或按月缴纳的,这种情况下,也还是有出现跑路的现象。

“使用权公寓”是房屋租赁市场的重要补充,但消费时要提高法律意识,防止“掉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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