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原先担任黄浦区城管局瑞金二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的蔡蔚,如今身份有了新变化,现在他是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执法中队)副队长。他的感受也在变:“下沉基层之后,处理的执法事项细化了,联合执法的频次也更多了。”
过去,街镇常常纠结于“执法权”的归属。作为最基层的行政组织,他们最容易发现问题,却因为没有执法权而管不了;有执法权的部门管得了,却不能及时发现问题。

蔡蔚(右二)在工作站工作
为解决基层“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的难题,去年8月1日起,上海市街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地实行,城管执法力量率先全面下沉。与此同时,首批行政执法事项目录清单实施,包括401项原城管领域的行政处罚事项及22项街道乡镇法定的行政执法事项。这也意味着,明确将区级部门的行政处罚事项赋予街道乡镇直接行使,为基层治理能力提升提供了有力的武器。
6个多月过去,目前各区已全部完成综合行政执法队组建,人、财、物也相应下沉街镇,那么街镇发生了什么变化?
执法向“综合治理”转变
从去年初开始,黄浦区瑞金二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分别入驻街道三个城运工作站,“每个站常驻5—6名城管队员,还有城运中心、派出所、市场所等各部门人员,共约60人。”瑞金二路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袁逸琳说。
这三个城运工作站分别位于茂名南路、香山路和绍兴路。副站长是综合行政执法队副队长,站长则是街道三个科室的副科长,他们对站里所有人员有指挥权。
行政执法权下沉后,一个明显的变化是执法力量更加集中——城管执法从“单一整治”向“综合治理”转变。
“原来街道是七站八所,各个部门各自为政,街道很难从中协调,现在实行一支队伍综合行政执法后,更有利于集中执法资源,对违法行为查处反应更加迅速,对信访投诉矛盾化解也更加有力了。”瑞金二路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茆瑞说。
以群租为例,这在寸土寸金的老城厢是顽症。以前街道收到举报后通知居委和物业,物业说没有执法权,没法赶走租客;居委说赶走租客,需要城管出面;城管说,群租房不归自己管,要找警察;民警说有问题去找街道……即使街道协调物业、城管、房办、公安约好时间后一起上门确认,后续还要根据整改要求再上门核实。

香山路上的瑞金二路街道第二城运工作站

瑞金二路街道第二城运工作站执法人员在工作
“现在,捏在一起大家一起做。”袁逸琳说,如今所有职能部门都集中在一个平台上,不用反复约各部门的时间,业务沟通更及时,响应速度快了很多,群租也得到了有效治理。
提升治理水平执法效能
“总体来看,执法权下沉后,街镇基本能够较为稳定有序地承接区局下沉的执法任务,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更好地融入了街镇,基层治理水平得到了提升。”市司法局执法监督处姚毅敏说。
据统计,目前全市下沉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城管队员人数7400余名,占比达到87.8%。从去年8月1日起到去年11月中旬,各区城管执法局、街镇执法中队共办理行政处罚案件38393件,同比上升0.46%,处罚金额36144501元,同比上升16.65%。
瑞金二路街道也建立了综合行政执法督查制度。每年年底,街道纪工委按照已结案件的20%进行随机抽查,对案件办理及审核情况开展自查,同时主动接受公众监督。

整改后的街道
但陆健发现,下沉之后,对执法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队员们要管的事情变多了,执法的专业性变得迫切,这时专业培训就显得特别重要。为配合清单落实落地,市司法局编制了基层法治工作手册,指导各区出台街镇综合行政执法的实施方案,出台街镇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
与此同时,市司法局分三批对全市司法所开展了培训,配合市城管执法局对街镇综合行政执法队领导、街镇分管法治领导进行了培训。近期,司法局又联合市区两级城管执法局,对各街镇司法所领导和法制审核人员开展了重大法核的专门培训。“行政执法权的下沉,赋予街道更多动能,也必须依法精准执法,确保执法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不用担忧成被告。”
街道角色发生变化
在茆瑞看来,行政执法权下沉的背后,是街道角色的变化。以前,老百姓对行政执法决定有异议,告的是条线部门,现在街道成了行政执法主体,如果执法不规范,街道就成被告了。

瑞金二路街道第二城运工作站执法人员
“此前,街道对社会管理的权责很清楚,但在执法方面很少能说得清楚,很多人把执法权狭义地理解为‘处罚权’,其实街镇有很多法定执法权力,比如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征收等。”姚毅敏说,随着执法权下沉,街道的“确权”意识觉醒,其首要任务就是明确行政执法流程,梳理相关执法事项。
在全市执法事项目录基础上,瑞金二路街道做了进一步的分类梳理,“我们对以往城管办案情况作了统计分析,从401项执法事项中梳理出常见、已发生的97项高频执法事项,并建立了综合执法三级标签。”袁逸琳说,有了这个清单和标签,每件处罚事项的管理依据是什么,执法依据是什么,都能做到心中有数。
为规范执法办案程序,杜绝程序违法出错,避免让街道成“被告”,瑞金二路街道还做了一个加法,设置“两类案件、三级审核”内审制度——对个人和单位处罚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案件作为一类案件,实施“两级审核”,即城管中队内审和街道社管办复审;其他案件作为二类案件,实施“三级审核”,即城管中队内审、街道社管办复审,及司法所、法律顾问法核。“完善法制审核制度,可以确保案件的全过程跟踪与溯源。”瑞金二路司法所所长郭锐说。
来源:上观新闻 作者王海燕 刘雪妍
原标题:《【行政执法】上海7000余名城管下沉基层,街镇接得住、用得好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