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此项业务恢复办理!西安开展专项检查,为期一月;限行在即,交警提示→

今日起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

缴费业务恢复办理

近期,陕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业务暂停办理,记者从陕西省医疗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安排,2月10日18时至2月14日9时,陕西省对铜川市、宝鸡市和安康市进行第一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业务系统停机切换。

系统停机切换期间,暂停业务的包括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省直机关医疗保险,铜川市、宝鸡市和安康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各渠道的申报缴费业务。

2月14日9时起,陕西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省直机关医疗保险,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等申报缴费业务各渠道恢复办理。

此次业务系统停机切换,铜川市、宝鸡市和安康市缴费人已经办理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征集计划的, 须在2022年2月10日前完成缴费业务。若在此期间内未完成缴费业务,2022年2月14日后需在医保部门重新办理征集计划。

西安市开展学校食堂及

校园周边餐饮服务

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日前,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春季学校(幼托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1日起在西安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学校(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学校集中供餐单位为重点,旨在进一步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西安市学校(托幼机构)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确保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守护学生饮食安全。

此次专项检查以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学校集中供餐单位为重点,旨在进一步做好常态化新冠疫情防控下我市学校(托幼机构)及其周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做到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覆盖率100%,有效预防和控制食源性疾病和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守护学生饮食安全。

针对学校(托幼机构)食堂,《通知》明确,重点检查食堂的食品经营许可手续、食品索证索票、食品贮存、“三防”设施、食品留样等,禁止违法采购、使用鲜肉和肉制品或死因不明的禽类动物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非食用盐,严禁食品加工过程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中小学校(托幼机构)食堂禁止违规加工制售冷荤凉菜和豆角。实施学校(托幼机构)食堂“明厨亮灶”建设,覆盖率达100%,并全面推进学校(托幼机构)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针对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和校园周边餐饮单位,《通知》明确,按照《西安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西安市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做好辖区中小学生校外托餐场所食品安全登记备案、公示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校园周边餐饮服务单位逐户检查,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针对学校集中供餐单位,《通知》明确,严格落实食品安全关键环节控制要求,严格执行订餐制,切实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大辖区集中供餐学校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明确校长是学校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建立集中供餐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设置符合要求的食品暂存、分餐场所和学生集中就餐场所,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

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

关于元宵节及春运后期的

交通安全提示

元宵佳节将至,群众外出游玩、赏灯、聚会等出行增加,春运进入后期返程阶段,受学生返校、务工人员返岗复工等因素影响,元宵节前后还将出现一轮返程集中客流,客运车辆、小客车超员载客、非法营运以及货车超限超载、酒驾、醉驾、超速行驶等严重违法多发,农村地区货车、摩托车、农用车违法载人风险加大,加之2月份我省气温仍将维持较低水平,雨雾等恶劣天气易发、多发,交通安全风险隐患依然突出。为此,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提示:

(一)自驾车辆出行,应确保人车状态良好,合理安排行程,1年以内驾龄驾驶人禁止独自驾车上高速公路,遇交通拥堵应听从现场交警指挥,不插队、加塞,不占用应急车道。

(二)乘坐客车出行,应在客运站点乘坐合法客运车辆,乘车时务必全程系好安全带,不要乘坐站外拉客拼座“黑车”,坚决抵制乘坐超员客车,发现违法行为主动举报。

(三)夜间出行请正确使用灯光,切勿疲劳驾驶,杜绝酒后驾驶、无证驾驶、超速行驶;行经急弯陡坡、长下坡、临水临崖路段,要减速慢行,行经农村、山区公路要注意观察道路两侧情况尤其是支路车辆和行人。

(四)农村地区群众出行切勿乘坐超员面包车,自觉抵制非法载人的轻型货车、三轮车、拖拉机。雨天雾天驾驶要注意降低车速,保持安全行车距离。

(五)发生事故时,要立即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方;难以移动的,应当持续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并在来车方向设置警告标志。高速公路发生事故后,要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车上人员应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并立即拨打122报警。

(六)事故发生后,不争吵、不围观,也不要在高速公路上协商损害赔偿事宜,避免发生二次事故。全省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不涉及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如果双方保险齐全且对事故成因无异议,可使用“交管12123”APP“事故快处”模块在线自助处理。

(七)恶劣天气出行,更要严格遵守“降速、控距、亮尾”,通过急弯陡坡、积雪结冰路段,要提前降低车速,不急打方向、急踩刹车,防止车辆失控侧滑倾覆。

西安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

西安市生态环境局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恢复实施工作日机动车

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

为缓解城市道路交通压力,促进城市道路交通有序运转,减少机动车尾气排放对空气质量的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陕西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西安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经报请市政府批准,决定在我市相关区域恢复实施工作日机动车尾号限行交通管理措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限行时间:2022年2月16日(周三)至2022年11月11日(周五),工作日7:00—20:00。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不限行;若公休日因法定节假日调休为工作日的,不限行。

二、限行区域:我市行政区域内,以西安绕城高速以内区域为中心,向南扩展至终南大道、堰渡路、三星快速干道连线(不含)以北,西汉高速以东、西柞高速以西围合区域;向北扩展至西咸北环线(不含)以南、延西高速以东、西禹高速以西围合区域。途经本市高速公路过境通行但不驶出高速公路的机动车,不采取限行措施,允许通行。

三、限行规定:每日限行两个车牌(含临时)尾号(若尾号为英文字母的,以车牌最后一位数字为准)的机动车,星期一限行1和6,星期二限行2和7,星期三限行3和8,星期四限行4和9,星期五限行5和0。

四、外埠机动车进入限行区域的,按本通告规定执行。

五、以下机动车不受限行措施限制:

(一)悬挂新能源专用号牌的新能源汽车。

(二)校车、公共汽车、巡游出租汽车、新能源网络预约出租汽车及快捷货运出租汽车、9座以上(不含9座)大中型客车。

(三)持有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核发营运证件、喷涂专用标识的旅游客车和公路客车;邮政车及在市邮政管理部门备案并核发专用备案标识的快递运送车辆;经民政部门核准,喷涂“救助专用”或“西安救助”标识的专用民政救助车辆。

(四)殡仪馆的殡葬车辆。

(五)肢体残疾人驾驶的残疾人专用车辆。

(六)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军警车,喷涂统一标识的行政执法车辆以及防汛车辆、应急车辆、清障专用车辆,园林、环卫、道路养护的专项作业车辆。

(七)执行任务的运钞车、医疗废物转运车、交通事故保险勘察车辆。

(八)“使”、“领”号牌车辆及经批准临时入境的车辆。

(九)经行业主管部门核准,并在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持有主管部门核发的《机动车绿色通行证》的“绿色通道”车辆(即整车运送鲜活农产品的车辆,包括新鲜蔬菜水果,鲜活水产品,活体禽畜,新鲜的肉、蛋、奶等),具有统一标识的粮油食品配送车辆。

六、公安交管、资源规划、交通、城管、地铁、城投、住建等职能部门,要深化城市智慧交通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和增加公交专用道的规划和设置,进一步提高公交、地铁运力及服务水平;加快慢行交通体系建设,科学设置非机动车及行人通道,合理增设公共自行车站点并加大车辆投放,最大限度满足市民出行需求,全面提升城市交通科学管理能力;全力做好突发情况、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七、生态环境部门要加强对环境空气质量指数的实时监测,做好超标排放车辆的监督检测和执法工作,努力改善空气环境质量。

八、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的机动车禁(限)行事宜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九、违反本通告规定的,由公安、生态环境、交通等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纠正和查处。

十、公安交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部门可根据道路交通和空气污染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交通限行管理的区域、时段和规则,并提前向社会通告。

未来关中地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较差

17日新一轮雨雪天气到来

记者从气象部门了解到,未来三日关中地区空气污染气象条件较差,西安、咸阳、渭南空气污染气象条件4级,不利于空气污染物稀释、扩散和清除。17日至18日,随着雨雪天气的到来,西安、咸阳、渭南等地空气污染气象条件逐步改善。

预计今天白天到夜间我省部分地方有弱雨雪天气过程,今天白天陕北阴天转多云,关中、陕南多云转阴天,榆林西部有零星小雪,商洛大部有小雨或雨夹雪,秦巴山区部分地方有小雪或雨夹雪。

今天夜间:陕北多云,关中晴天间多云,陕南阴天间多云,商洛东部部分地方有零星小雪或雨夹雪。今日陕北东部和韩城、渭南、咸阳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为4级,其余地区大部为3级(较高危险)需注意防范。

15日:陕北晴天间多云,关中多云间晴天,陕南阴天间多云,陕南南部部分有零星小雨或雨夹雪,秦岭山区有零星小雪或雨夹雪。

16日:陕北、关中多云转阴天,陕南阴天,宝鸡西部、商洛大部、秦巴山区有小雪,西安南部、宝鸡东部、汉中、安康有小雨或雨夹雪。

17日:陕北大部有小雪,关中、汉中、安康有小雨或雨夹雪,榆林北部局地、延安南部局地、商洛大部、秦巴山区局地有中雪。陕北中东部有4~5级偏南风,关中北部部分有4级左右偏东风。

18日:陕北北部有小雪,陕北南部、宝鸡、商洛有中雪或雨夹雪,关中大部、汉中部分、安康有小雨或雨夹雪,秦巴山区局地有大雪。陕北、关中北部有4~5级偏北风。

19日:全省阴天转多云。陕北、关中北部有4~5级偏北风。日平均气温陕北下降6~8℃,北部局地下降10℃以上。关中北部下降4℃左右。

20日:陕北、关中北部多云间晴天,关中南部多云间阴天,陕南阴天间多云。

来源:西安发布,陕西公安交警,西安交警,西安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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