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职能作用 强化前端治理 吉林法院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1月27日,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启文通报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并发布行政审判典型案例。2021年吉林法院充分发挥行政审判司法职能作用,在助力推进法治政府、法治吉林建设,在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实现诉源治理、前端治理方面,取得了新成效。

发挥化解中心职能作用,实现诉源治理效果。2021年,省政府、省法院和省检察院共同召开“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会议”,省法院起草《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程》与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共同印发,将化解中心成员范围由政府和法院的“一府一院”,扩大到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一府两院”,进一步提升协调化解工作质效。全省各化解中心共受理诉前争议2562件,同比增长31%;实质性化解争议1739件,同比增长114%;化解率达到68%,同比增长26个百分点,19%的行政争议在诉前得以化解。

强化司法建议功能,推动行政机关开展前端治理。2021年,全省法院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112份,回复106份,回复率95%。有效促进行政执法水平和行业管理水平的提升。其中,向省政府和省住建厅发出的相关建议,均引起高度重视,省住建厅根据建议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有关问题的意见》印发全省执行,开展前端治理,从源头上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注重府院联动顶层设计,不断创新机制建设。2021年,省法院研究制定《关于落实裁执分离制度进一步规范非诉执行案件程序的实施办法》,并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审议通过,由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共同印发全省执行,全省裁执分离率由2019年的55%提升到2021年的100%,提高了行政执行效率,在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21年,省法院制定《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施细则》,全省负责人出庭率已经达到80%,同比上升15%,促进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和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坚持定期通报制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规范化。全省各级法院每年向同级政府发布行政审判白皮书,每季度向省政府通报涉诉法治政府建设相关情况,提出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定期通报制度实行两年来,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对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答记者问

《吉林日报》

记者

问:请问刚才提到2021年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列入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能否请您介绍一下具体情况。

答:感谢你的提问。2021年府院联席会议确定了府院联动重点工作任务,其中包括“推进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标准化建设,研究制定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程,搭建‘诉调对接’调解平台,及时启动政法检三方诉前化解程序。”2021年6月29日,省政府和21家省直、中直政府部门、省法院、省检察院共同召开了“2021年度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会议”,总结、通报了2020年中心工作,以及规范行政执法、促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成绩,提出了积极发挥职能作用,着力助推行政争议化解的工作要求。省法院根据行政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起草了《吉林省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工作规程》,与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共同印发。《工作规程》将化解中心成员范围由政府和法院的“一府一院”,扩大到政府、法院和检察院的“一府两院”;规定了中心的性质职能,明确了化解案件包括诉前、诉中及执行各程序中需要化解的争议事项;明确了中心的组织机构,原则上要求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法院和检察院负责人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政府相关部门和法院、检察院分管负责人组成,以提高化解效率和化解率;明确了在坚持行政诉讼法相关规定的基础上,遵循府院联动、便民高效原则化解矛盾纠纷,规定了听证、邀请社会力量参与化解以及网络、线上化解等便捷高效的化解方式;同时规定将化解中心工作纳入政府、法院、检察院绩效考核,进一步提升协调化解工作质效。为加强化解工作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从2022年开始,各中心对化解案件实行流程管理,明确化解程序和时限。为推进科技创新在行政争议化解领域深度应用,省法院研发了“行政争议诉前化解平台”,已于今年1月1日正式上线运行,为实现行政争议化解增势赋能。

问:请问刚才提到裁执分离改革,以及制定了《关于落实裁执分离制度 进一步规范非诉执行案件程序的实施办法》。能否介绍一下裁执分离工作的情况。

一点资讯

记者

答:感谢你的提问。2011年,省法院与省住建厅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意见》,在全国首创了非诉执行案件“法院审查、政府组织实施”的裁执分离执行模式,有效破解了政府想执行却没有执行权、法院有执行权却无力执行的难题,被最高法院作为“吉林经验”在全国推广。2020年,省政府与省法院将推进裁执分离制度作为府院联动法治政府建设七项制度之一,省政府授权省司法厅与省法院共同印发《关于落实府院联动机制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通知》,明确将裁执分离从房屋、土地征收领域进一步推广到全部非金钱非诉执行案件,即执行标的涉及金钱给付的,由法院执行;执行标的不涉及金钱给付的,由县市级政府组织实施。此后,省法院大力推进裁执分离工作,全省裁执分离率由2019年的55%提升到2021年的100%,在推进旧城区改造、高速铁路、高速公路、地铁工程建设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力支持了大项目建设和地方经济发展。2021年,为进一步健全裁执分离制度,按照府院联席会议的要求,我院起草了《关于落实裁执分离制度 进一步规范非诉执行案件程序的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了非诉执行案件审查制度,明确了裁执分离的实施范围,确定了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在裁执分离制度中的职责,明确了工作流程和工作制度。《实施办法》已经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由省法院、省检察院和省司法厅共同印发。《实施办法》的出台对裁执分离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对提高行政执行效率发挥积极作用。

原标题:《发挥职能作用 强化前端治理 吉林法院助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