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优待政策
1.优先征集
大学毕业生优先:报名应征、体检政考、审批定兵、安排使用。鼓励高级技工学校和技师学院取得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毕业生参军入伍,参照大学毕业生落实优先措施和相关待遇。
2.保留学籍
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按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2年内允许复学或入学。
3.指令安置
服现役满12年的士官、服现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的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是烈士子女的退役士兵均由政府指令性安排工作。
4.复工复职
高校和中职(中专、技校)毕业生入伍前被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录用或者聘用的,服役期间保留人事关系或者劳动关系;退役后可以选择复职复工,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龄累计计算。
定向乡村教师、农村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等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的,服义务兵役两年期满退出现役的,其服役年限计算为工龄,等同于履行两年协议义务。
5.依法优先优待
应征入伍的公民及其家属应当受到社会的尊重,依法享受军人、军属待遇。现役军人享受以下优惠待遇:
①优先购买火车、轮船、长途公共汽车、民航航班票,残疾军人享受普通票价半价优待;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和轨道交通工具。
②在参观游览公园、纪念馆、博物馆和政府定价管理的景区,免收门票。
③义务兵、士官入伍前,随军家属在随军前,依法取得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应当予以保留;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其成员资格及相关权益应当保留。
④入伍前是机关、团体、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职工的,其家属继续享受该单位职工家属的有关福利待遇。
⑤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的,其服现役期限视同社会保险缴费年限。
⑥入伍前办理的各类执照,服兵役期间免予年检,执照有效期按义务兵服役期顺延。
⑦在赈灾、扶贫救济时,同等条件下对其家属优先照顾。
⑧村民委员会或者集体经济组织为发展生产或者兴办公益事业,依照法律规定筹资筹劳的,应当照顾其家庭。
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为现役、退役军人家庭悬挂光荣牌、发春节慰问信。
⑩对在部队立功受奖的,收到喜报后应及时通知其户籍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20个工作日内送达立功受奖军人家庭。参战、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获得省部级或者战区级以上表彰的现役军人等,其名录和事迹编辑录入地方志。
其它政策见《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意见》(退役军人部发〔2020〕1号)等文件。
6.津贴费
入伍后衣食住行医等由国家供给,两年义务兵共发津贴费25200元,担任班长的每年增加3360元,担任副班长的每年增加2400元。
7.学费补偿
对入伍的高校学生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或者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进行补偿代偿,正在高校就读的学生(含高校新生)退役后复学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8000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
8.报考军校
在校大学生可以报考军队院校,年龄不超过23周岁;全日制大专毕业生士兵,可以参加军队本科层次招生考试,年龄不超过23周岁,少数民族年龄再放宽1岁。
9.保送军校
作战部队战斗班班长或技术尖子,年龄不超过25周岁,表现优秀的可以报送入军队院校学习,培训合格后提拔为军官。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驻边远艰苦地区部队以及少数民族选拔对象可放宽到26周岁。
10.直接提干
大学毕业生满足以下条件可以直接提干:
①参加全国统一高考,本科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录取且取得全日制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
②或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考试且取得全日制研究生学历的。
③服役期间表现优秀的。
④本科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6周岁,硕士研究生毕业的年龄不超过29周岁。
其中,获得二等功以上奖励的,被树为重大典型、表彰为英模人物的,驻国家三类以上艰苦偏远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区部队且为少数民族的,年龄可以放宽1岁。
11.选改士官
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的优先选取士官,首次选取为士官,在授予士官军衔和确定工资起点时,地方高校学习时间视同服役时间(与直招士官比不吃亏)。

安徽省优待政策
12.升学复学
①高校在校生(含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可按学期复学,经本人申请,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特殊类型招生等除外)。
②退役后复学,公共体育、军事技能训练和军事理论等课程免予考试,直接获得相应学分。
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扩大到8000人,专项计划重点向“双一流”建设高校倾斜,自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起执行。
④放宽普通高等职业院校(专科)大学生士兵升学条件限制,高职(专科)毕业生及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退役后在完成高职(专科)学业的前提下,可免试入读普通本科,或根据意愿入读成人本科。
⑤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保研生)遴选指标体系。
⑥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⑦荣立二等功以上奖励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13.扶持就业
①士兵退役1年内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待业的退役士兵参加教育培训期间,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不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发给生活补助。
②对有自主创业意愿的退役士兵,可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的机构申请培训,免费接受创业培训,并可依托当地创业孵化机构进行创业孵化,提升创业意识和能力。
③对从事个体经营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除国家限制行业外,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④高校毕业生退役后1年内,可视同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凭用人单位录(聘)用手续,向原就读高校再次申请办理就业报到手续。
⑤教育部在“24365”校园招聘服务活动中开辟退役大学生士兵岗位专区,畅通就业渠道。
⑥对退役大学生士兵个人创业者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5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对其创办小微企业符合条件的可申请最高30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按规定予以贴息。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为退役大学生士兵创业贷款提供增信服务,担保费率原则上不高于1%。
14.按期毕业
上半年批准入伍的高职(专科)毕业班学生,已完成专业培训教学培养计划规定要求,仅需完成毕业实习即能够毕业的,其毕业实习可在部队完成,所在学校可按学制规定颁发毕业证书,享受应届毕业生入伍有关优惠政策。(比下半年入伍多一次考军校的机会)
上半年在我省高校报名参军的普通本科及以上毕业班学生,完成专业理论课程的学习与相关实习,且已完成毕业设计和论文,仅需答辩评审合格即能毕业的,就读高校于入伍前开辟毕业设计和论文答辩绿色通道,毕业班学生凭《大学生预定兵通知书》参加评审,合格的于当年7月份颁发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高校应发给学位证书。
15.定向考录
安徽省: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由我省征集入伍、服役5年(含)以上且符合其他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含退役复学毕业生),可以报考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定向招录的职位,同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15%左右的公务员定向招录计划;政法干警、专武干部和公安机关特警岗位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用于招录高校毕业生士兵。高校每年招聘辅导员时,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马鞍山市,含山县优待政策
16.定向考录
①含山县公务员招考中,原则上每年设置基层公务员(县直机关和乡镇公务员)招聘计划的5%-10%岗位面向服役期满的从我县入伍的高校毕业生招考。
②县事业单位招聘中,原则上每年设置招聘计划的5%-8%岗位用于定向招聘服役期满的从我县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同时,省、市、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新进人员时,符合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同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共享定向招聘计划。退役军人参加招录(聘)的年龄和学历可以适当放宽,其服役经历视同基层工作经历,服役时间算工龄。
③县国有企业招聘中,设置招聘计划的5%-8%的岗位,用于定向招聘从我县入伍的高校毕业生士兵。
④在村、社区干部招录时,退役大学生士兵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录用,鼓励返乡待业退役大学生通过法定程序积极参加村(社区)“两委”班子的选举。
17.优待金
马鞍山市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实行城乡统一标准,统一按照上年度马鞍山市全体居民人均生活性消费支出100%标准发放。(2021年优待金为每年26821元)
征集到驻西藏、新疆部队的义务兵,优待金按照当年规定的发放渠道和标准,每人增发1倍以上。
18.退役金
①两年义务兵服役期满退出现役,部队发给转移支付养老保险补助及职业年金约56100元,退役金9000元,退伍费、回家差旅费、医疗保险费、1个月的津贴及生活费等约5000元。(获荣誉称号或者荣获一等功的,增发15%;荣获二等功的,增发10%;荣获三等功的,增发5%。多次获得荣誉称号或者立功的退役士兵,由部队按照其中最高等级奖励的增发比例,增发一次性退役金。)
②马鞍山市义务兵服役期满统一按照400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
19.入伍奖励金
入伍奖励金发放标准:全日制高校在校生(含新生)按每人不少于8000元的标准;高校毕业生(含能够如期取得毕业证的高校毕业班学生),专科按每人不少于15000元的标准,本科按每人不少于20000元的标准;硕士、博士研究生,分别按每人不少于25000元、30000元的标准。
20.医疗经济补助
自2021年征兵起,在含山县应征入伍的大学毕业生,入伍180天后凭借入伍证明及手术费凭证,可报销视力矫正手术补助最高15000元、精索静脉曲张手术补助最高1000元。(限入伍前1年内视力矫正、精索静脉曲张手术)。
21.差旅费报销
对外地返乡、假期返校应征大学生参加征兵体检、政治考核的,给予差旅费补助实报实销(仅限乘坐高铁二等座、火车、飞机经济舱、长途汽车)。
22.补充医疗险
2021年起,凡从我县入伍的大学生义务兵,服义务兵役期间统一为其父母购买补充医疗保险。
来源:含山县人民政府发布
原标题:《2022年入伍优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