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16日
巨野县人民政府
发布
《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1月30日至3月15日期间
巨野县全区域全面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切实保障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人身财产安全,扎实开展生态文明建设,坚决打赢“蓝天、碧水、青山、净土”四大保卫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菏泽市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现就巨野县禁限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通告如下:
一、烟花爆竹范围
本通告所称的烟花爆竹,是指以黑火药、烟火药为主要原材料制成,引燃后能产生烟光、声响的烟花、鞭炮、爆竹、礼花弹等。
二、禁放区域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麟泽路(新西环路)以东、麟台路以西、瑞麟大道(新北环路)以南、洙赵新河以北区域。
禁止燃放区域外,在全县范围内下列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1.国家机关驻地;
2.文物保护单位;
3.医院、敬(养)老院、学校、图书馆、档案馆、博物馆等;
4.车站、广场、商场、集贸市场、体育场馆、公共文化活动场所、宾馆酒店、公众娱乐场所、影剧院等人员密集场所;
5.风景区、山林、公园、绿地、苗圃;
6.居民住宅区(居民楼25米范围内及小区的楼房阳台);
7.交通枢纽及城市繁华街道和交通主干道;
8.生产、储存、销售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工厂、仓库;
9.加油(加气)站、液化气站周边100米以内;
10.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通信线路附近;
11.高层建筑25米范围内、施工工地等重点部位、场所及周边;
12.其他应当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
三、禁限放时间
2022年1月30日00:00至3月15日24:00(农历腊月二十八日零时至农历二月十三日二十四时),巨野县全域禁止燃放。在此时间段外,禁止燃放区域和禁止燃放场所以外的其他区域为我县限放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当重污染天气达到黄色预警及以上级别时,本县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四、特殊情况
重大节庆活动确需在禁限放烟花爆竹区域内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主办单位应当向公安机关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整体联动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镇街负主体责任,要高度重视禁限燃放烟花爆竹工作,指定专人分片负责,划分区域并明确责任人,定期开展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专项巡查。要充分发挥网格员作用,及时发现并报告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应急管理、公安、行政执法等部门和新闻媒体要认真履行职责,形成管理和打击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专门队伍,强化监督巡查,按照分工加强宣传、告知、巡查、制止等工作。
六、宣传发动
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好宣传发动,禁限放区域内党员干部、公职人员、广大居民应当严格遵守禁限放烟花爆竹的规定,自觉抵制和积极举报违规燃放、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任何公民均有权对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储存、携带、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或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七、责任追究
任何单位或个人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烟花爆竹制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对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对责任单位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在劝阻燃放烟花爆竹过程中,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
八、本通告自2022年1月17日起执行。
特此通告
巨野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6日
小编再次提醒
烟花爆竹
是极具危险性的爆炸物品
如果未经许可
无论是生产、运输、存储
还是销售和燃放
轻则行政处罚
重则涉嫌刑事犯罪

烟花爆竹公共安全管理
开展集中检查整治活动
严厉打击
非法制造、销售、存储、运输、燃放
烟花爆竹违法犯罪活动
有效预防 坚决遏制
烟花爆竹事故发生


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强烈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音污染
燃放鞭炮所发出的噪音对我们的生理和心理都有很大的影响。它不仅会损害我们的听力,还会损害人的心血管系统。


在城区,建筑越来越高,人口相对密集,高空烟花等的燃放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在农村或者山区,燃放烟花爆竹容易引起山林火灾,后果不堪设想。
浪费资源
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习气。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给环卫工人增加了大量的工作负担。
“
公安机关
提醒 ”
燃放烟花爆竹不仅会带来
空气污染、噪音污染
还极易引发火灾、危害人身安全!
让我们携起手来,
从你我做起,
告别烟花爆竹,
共同营造安全、绿色
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
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巨野建设!
来源:巨野县公安局
原标题:《巨野县人民政府关于禁限放烟花爆竹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