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置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举报电话的公告

根据《省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疫情防控组关于设置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举报电话”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加大聚集性活动管控力度,严控大规模人员聚集性活动,欢迎广大群众对违反疫情防控相关限制性规定的行为进行监督举报。

举报电话:

白银市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8231662

白银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8222614

平川区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6622812

会宁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3226930

靖远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6131209

景泰县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5523814

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11日

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通告

(2022年第1号)

当前,全球疫情持续高位运行,奥密克戎变异株已成为主要流行毒株。国内疫情多条传播链条共存,局部散发和规模性聚集并存,陕西西安疫情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浙江金华市通报一批越南红心火龙果外包装核酸检测呈弱阳性,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元旦春节期间,人员流动性增大、聚集性活动增加,为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巩固疫情防控成果,保障人民群众健康平安过节,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01

非必要不出行

减少不必要的出行,尽量不外出旅游和探亲访友,严格限制人员前往中、高风险地市,严格限制高风险岗位人员出行。全市各级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当带头执行,率先垂范。确有特殊原因需要出行,应当主动向所在村(社区)登记或所在单位报备,出行前关注风险地区信息,全程做好个人防护。返回后要持续关注自己的甘肃省健康出行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一旦发现健康码、行程卡变为“红码”或“黄码”,必须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报告并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观察等防控措施。

02

非必要不聚集

按照非必要不举办原则,落实聚集性活动“三严控、一减少”措施,即:严控庙会、大型文艺演出、展销促销等活动;严控会议、聚会等活动规模,尽量举办线上会议或视频会议;严控50人以上聚集性活动,原则上不举办集体团拜和大型慰问、联欢、年会、聚餐等活动。提倡“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确需举办的尽可能缩小活动规模。承办宴会的餐饮单位,必须做好餐厅通风消毒,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就餐人员扫描“场所码”、测温、佩戴口罩后进入就餐场所。

03

来返银主动报备

所有外地入银返乡人员应在第一时间向目的地社区(村)、单位主动报备。严格限制中高风险地市人员来银,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人员,一律实行“14+7”管控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隔离期间不少于7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后继续落实居家健康监测7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解除集中隔离和居家健康监测前的核酸检测要做到“双采双检、人物同检”;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地市其他县(市区)人员,一律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居家健康监测14天(期间不少于2次核酸检测。不具备居家健康监测条件的,采取集中隔离监测)。国内低风险地区人员需持健康通行码“绿码”,在测温正常且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可有序流动。

04

严格测温扫码

交通场站卡口、宾馆酒店、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医疗机构、药店诊所、景点景区、文化娱乐、教培机构、养老福利监管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等有人员出入的场所,均须申领“白银快办”场所码,张贴在门口醒目位置,严格落实测体温、扫描“场所码”、检查口罩佩戴、设置“一米线”等疫情防控措施,防止人员排队聚集,严格做好环境消毒、通风换气。居民小区实行“半封闭管理”,原则上只保留1个出入口,出入小区人员必须扫描“场所码”进行出入登记。各经营场所、社区工作人员要全面应用“白银快办”系统,健全“线上线下结合”的常态化疫情处置机制,发现“黄码”立即限制流动,报告所在乡镇、街道处置。

05

加强个人防护

广大居民要主动做好个人及家庭人员的健康监测,在日常生活中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少出行、不聚集、“一米线”、分餐制、用公筷等良好生活习惯,慎购进口冷链食品,尽量避免前往人群密集、密闭或通风不良的公共场所。出入公共场所、居民小区要配合做好扫码登记、体温检测。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主动防范、科学防疫,注意家庭环境卫生,开展环境“大清扫、大消毒”活动,积极参与爱国卫生运动,消除环境卫生死角。

06

积极接种疫苗

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仍然是当前最有效的预防手段,符合接种条件但尚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或尚未完成两剂次接种的居民,尤其是60岁以上老年人,应当尽快接种疫苗;已完成两剂次接种满6个月的,应当尽快进行加强免疫接种(第三针)。

白银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月3日

来源:白银新闻

原标题:《​关于设置违反疫情防控相关政策举报电话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