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给人力量 | 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坚定文化自信 推动全市文旅事业融合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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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正县级。2012-2019年度在市委年度目标综合考核中,连续8年获评“优秀”等次,领导班子连续7年获评“好”班子;2019年,蚌埠市文化旅游公共服务建设、繁荣文艺创作、文化遗产保护、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发展、旅游市场宣传推广等工作考核优秀,被安徽省政府办公厅通报表彰。近年来,市局在“文化和旅游强市”战略推动下,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开创了崭新局面。

文艺创作展演出新出彩、出精品

舞剧《大禹》《石榴花开》连续斩获舞剧“荷花奖”,填补全省空白,书写“蚌埠舞剧传奇”。舞剧《大禹》和泗州戏《欠条》、小品《改道》分别入选全国“百年百部”和“百年百项”重点扶持作品。舞剧《大禹》、现代泗州戏《夙愿》《绿皮火车》接连荣获安徽省“五个一工程”优秀作品奖。舞剧《大禹》、现代泗州戏《绿皮火车》相继驶进“丝绸之路”国际艺术节。花鼓灯舞蹈《我的小棉袄》《淮河边的玩灯人》和曲艺《巧遇》荣获第二届安徽省“群星奖”。成功承办“盛况空前、大气磅礴、全国一流”的安徽省第十四届运动会开幕式文艺演出,市局被组委会记二等功。联合中国舞协、省厅成功举办两届中国花鼓灯艺术交流展演周。

公共文化服务有声有色、有温度

蚌埠市成功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花鼓灯”特色文化建设成功创建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

1.完善服务网络。新建市县文化馆新馆3个、县区图书馆6个、县博物馆新馆1个、城市共享书屋22个、阅读点20个,全面升级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新增公共文化设施建筑面积9万余平方米。

2.创新体制机制。“优结构”增活力,市级“三馆”均建立“理事会+管理层+监事会”法人治理结构。“总分馆”延触角,乡街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均建立图书馆分馆文化馆分馆。“好差评”提效能,建立事前征询和事中事后评价机制。

3.创新服务内容。在线下单,京东配送,“你读书我买单”拓展“读”空间。文艺走亲,越走越亲,“9+N(9个专业节目和N个群众自编节目)大篷车”丰富“艺”生活。传递温情,携手同行,“萤火虫服务队”拉近“心”距离。

4.创新供给模式。“送文化”上线,建成“蚌埠文旅云(App)”平台。“种文化”扎根,建立基层群众文化“智囊团”。“管文化”到点,建立公共文化场馆服务“四方监督体系”。

5.创新社会化服务。引入社会力量“管”,部分公共文化场馆采取委托运营;导入社会力量“办”,将部分企业“职工书屋”纳入图书馆总分馆服务体系,采取冠名赞助、捐赠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支持群众文化活动。

文化遗产保护可圈可点、可期待

双墩、禹会村考古遗址入选国家考古遗址公园立项单位,跻身国家“十四五”时期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工程项目储备库,17个项目获批实施。“双墩陶塑人头像”被考证为是我国乃至世界最早的人物雕塑作品。考古研究确认禹会村龙山文化城址是迄今发现的淮河中游地区规模最大的龙山文化城址。市博物馆获评国家一级馆。全国第一部以“大遗址”为题的地方性法规《蚌埠市大遗址保护条例》通过一审。3个非遗项目入选第五批省级非遗名录。6个非遗项目入选市级第四批非遗名录。5家单位入选省级非遗教育传习基地。《蚌埠市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实施。

文化旅游产业创新创造、创品牌

市委、市政府印发《关于将旅游业培育成为重要支柱产业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文化和旅游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蚌埠市全域旅游发展总体规划通过市政府审定。蚌埠大禹文化产业园获评国家文化产业示范园区,蚌埠高新区获评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中国社科院考古研究所文创产品研发生产基地和古代玉器研究基地落户蚌埠。2个项目入选全国优选文化和旅游投融资项目。3个项目进入文化和旅游部产业项目服务平台。16个项目纳入全省“512”旅游项目重点建设工程。3家单位入选全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9家单位入选全省民营文化企业100强。创建省级“五个一批”品牌7个、省级全域旅游“四级联建”品牌16个、优秀旅游乡镇16个。培育省级旅游服务质量标杆单位1家。

文化市场管理立规立信、立秩序

政务服务实现“一网通办、一门服务、一次办成”。推开“证照分离”改革,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执法监管。实施文化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旅游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创新文化市场管理体制机制,实行综合执法派驻制度和协管员制度。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入选全国文化市场重大案件办案单位,荣获国家版权局查处侵权盗版案件有功单位二等奖、全省“扫黄打非”先进集体奖、全省旅游市场整治优秀单位。

(图片、视频由受访者提供)

记者:杨晓君

责编:李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