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相继病逝,独生女黛玉竟连一半财产都无法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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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红楼梦》中,林黛玉父母早丧,寄居贾府,孤苦伶仃,她悲戚的身世和寄人篱下的生活也塑造了她多愁善感的性格。但实际上,林黛玉的家世和财富都不一般,黛玉祖上“袭过列侯”,其父林如海是前科探花,官至兰台寺大夫、钦点巡盐御史,是真正的钟鸣鼎食之家,脂砚斋批注亦认为黛玉的家世是“至美”。在贾敏和林如海相继去世后,独生女黛玉能全部继承其二人的财产吗?

假设贾敏和林如海的财富合计为9万两白银,在黛玉幼年母亲贾敏去世时,财产做了第一次分割。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三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即对共同财产9万两,由林如海分得夫妻共同财产的一半4.5万两,剩余一半作为贾敏的遗产进行继承。

作为贾敏遗产的4.5万两,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进行法定继承。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租父母

贾敏的配偶林如海、女儿黛玉、母亲贾母都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应当继承贾敏的遗产,且继承份额一般均等。

在这一次继承中,黛玉分得母亲的遗产1.5万两。后来黛玉之父林如海在扬州盐政任上突然身染重疾身亡,如果其没有留下遗嘱,亦启动法定继承,他的6万两遗产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父母及黛玉继承。

此时,林如海和贾敏的财产9万两全部继承完毕,黛玉仅仅分得3.5万两,不足财产的一半。

如何破解像黛玉这样的“继承之痛”呢?有效方式就是“立遗嘱”,很多人不愿意在健康的时候讨论这个话题,忌讳在生前谈论死后的事情,但衰老和疾病是不可抗拒的,父母渐渐老去,孩子已过不惑之年,子女继承父母遗产的问题就逐渐凸显,只有破除迷信思维,提前订立遗嘱,才能保障财产按照个人意志进行分配,将财富进行合法传承。

预知更多法律知识,请听下回分解!

供稿:徐 敏

审核:林 华

编辑:李若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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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父母相继病逝,独生女黛玉竟连一半财产都无法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