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酿灾祸 襄州法院倾力执行获赠锦旗

“感谢执行法官,尽心尽责的帮我又要回了15万元执行款!”12月20日,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张某来到襄州法院,将一面写着“爱民法官 百姓福音”的锦旗送到了执行局副局长唐应忠和案件承办人余峰的手中,对襄州法院倾心倾力为其执行表示感谢。

2019年12月31日,被告王某驾驶摩托车与被告叶某驾驶的摩托车(车载原告女儿小马)发生碰撞,致小马受伤,两车受损,后小马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交警部门认定被告王某负此事故主要责任,被告叶某负次要责任。襄州法院依法审理后,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一年五个月。就民事赔偿部分,原告张某向被告王某、叶某提起民事诉讼,襄州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王某赔偿原告张某各项损失62万元,被告叶某赔偿原告各项损失19.9万元。

判决生效后,二被告均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向该院申请执行,案件由执行员余峰承办。因被告王某尚在监狱服刑,执行干警通过查控,发现被执行人王某除了有一份保险单具有现金价值外,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余峰立即冻结了被执行人王某的保单现金价值。

考虑到申请人张某老来丧女,承受了巨大的痛苦,余峰便多次向被执行人叶某释法明理,说明利害,在叶某和其家人的态度有所转变后,余峰趁热打铁,积极组织双方协调,最终双方达成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叶某一次性向申请人张某支付赔偿款15万元。至此,该案中涉及对叶某的执行圆满结案。

近年来,襄州法院一直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把涉民生案件作为工作重点,通过人性化办案,将“我为群众办实事”落到实处,既保证了诉讼参与人的权利,又解决了群众“愁、难、急、盼”的具体问题,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的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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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交通事故酿灾祸 襄州法院倾力执行获赠锦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