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改委、国家能源局新疆监管办近日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年度开发建设方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根据《通知》,新疆自治区2021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12.5%,2022年非水电消纳责任权重最低预期值13.75%,新疆2021-2022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约526万千瓦(不含2021年8月前存量项目)。
《通知》明确,根据各地(州、市)新増新能源消纳能力,结合当地发展需求,确定各地(州、市)新增保障性并网规模。2021年8月前已通过各地(州、市)竞争优选、依法依规确定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全部纳入新疆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其中光伏项目必须在2021年内全容量建成并网,风电项目必须在2022年6月底前全容量建成并网,以满足新疆年度非水电最低消纳责任权重任务目标需求。
全文如下:



















来源:新疆发改委
原标题:《能源地方 | 新疆:2021-2022年新增风电、光伏发电项目保障性并网规模约5.26G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