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这起“开门杀”判了!

出租车载客到达目的地后

乘客开门下车

没想到将一辆同向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

这一撞,导致骑车男子受伤严重

住院两百多天后

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那么,本次事故谁该来承担责任呢?

近日湖里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

特区新闻广场

“开门杀”引发的纠纷

2019年4月6日清晨,出租车司机赵师傅载着乘客李先生抵达殿前一带,当李先生开车门下车时,罗先生刚好骑着电动自行车从旁边经过,意外被打开的车门撞伤。

随后,罗先生被送医抢救

经诊断为多处骨折和急性大面积脑梗死

之后,罗先生辗转多地住院227天

但还是于2020年6月15日

经抢救无效死亡

出租车乘客开门致骑车男子死亡 谁来担责?

在这期间,罗先生的家属

仅医疗费就花了46万多元

那么,谁该为这起事故负责呢?

由于乘客李先生主动与罗先生家属签订了《协议书》,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双方达成和解。因此,罗先生家属并没有将李先生作为起诉的被告之一。

而其余各方因为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了分歧

为了能顺利解决此事

罗先生的家属将司机赵师傅

和他所在的出租车公司

以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根据交警开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结合审理,法院认为,在这起事故中,出租车驾驶员赵师傅在临近交叉路口的路段停车上下客,且未提醒乘客打开车门时要注意安全,应承担主要责任。

而乘客李先生在打开车门时未注意观察,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罗先生自己驾驶电动自行车也没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因此两人都要承担次要责任,因为这起意外是在赵师傅工作期间发生的,所以出租车公司也要承当部分责任。

另外,由于出租车购买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时也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也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理赔。

谢逸萱

湖里法院交通法庭法官助理

判决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治疗脑梗的那部分费用,也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被告驾驶员对于保险赔偿责任范围之外,根据他的责任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

在责任范围内理赔112万元

赵师傅所在的出租车公司

承担保险理赔范围外的27万多元

日常生活中

我们应该如何避免“开门杀”呢?

1

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01

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

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时要距离路沿20―30厘米,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

02

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

特别是后排乘客得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另外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03

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驾驶者要从左侧开门,应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千万不要一把推开车门,如果开车门发现情况应立即关车门,别想着骑车人能瞬间躲开。

04

采用“荷兰式开车门”法

用离门最远的手去开门,身体会自然的向车门转,眼睛刚好可以通过后视镜观看到后方的情况。正是这样一个小动作,完美解决了开门造成的事故。

2

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01

经过车辆时减速慢行

驾驶非机动车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减速慢行,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双闪灯的车辆,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02

走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尽量走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驾驶非机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03

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大部分汽车的车门打开宽度在80-100公分,所以距离汽车的位置在1米以上才能确保安全,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请大家一定记住开车门的

小技巧!

珍爱生命

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

来源:厦门广电、特区新闻广场

原标题:《厦门这起“开门杀”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