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载客到达目的地后
乘客开门下车
没想到将一辆同向驾驶的电动自行车撞倒
这一撞,导致骑车男子受伤严重
住院两百多天后
还是抢救无效死亡
那么,本次事故谁该来承担责任呢?
近日湖里法院审理了这起纠纷
特区新闻广场
“开门杀”引发的纠纷
2019年4月6日清晨,出租车司机赵师傅载着乘客李先生抵达殿前一带,当李先生开车门下车时,罗先生刚好骑着电动自行车从旁边经过,意外被打开的车门撞伤。

随后,罗先生被送医抢救
经诊断为多处骨折和急性大面积脑梗死
之后,罗先生辗转多地住院227天
但还是于2020年6月15日
经抢救无效死亡

出租车乘客开门致骑车男子死亡 谁来担责?
在这期间,罗先生的家属
仅医疗费就花了46万多元
那么,谁该为这起事故负责呢?

由于乘客李先生主动与罗先生家属签订了《协议书》,表示愿意承担相应赔偿,双方达成和解。因此,罗先生家属并没有将李先生作为起诉的被告之一。
而其余各方因为责任承担问题产生了分歧
为了能顺利解决此事
罗先生的家属将司机赵师傅
和他所在的出租车公司
以及保险公司告上了法庭

根据交警开出的《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结合审理,法院认为,在这起事故中,出租车驾驶员赵师傅在临近交叉路口的路段停车上下客,且未提醒乘客打开车门时要注意安全,应承担主要责任。

而乘客李先生在打开车门时未注意观察,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罗先生自己驾驶电动自行车也没有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因此两人都要承担次要责任,因为这起意外是在赵师傅工作期间发生的,所以出租车公司也要承当部分责任。

另外,由于出租车购买了交强险及商业三者险,事故发生时也在保险期限内,保险公司也应在保险责任范围内进行理赔。
谢逸萱
湖里法院交通法庭法官助理

判决保险公司应该在交强险和商业险的赔偿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原告治疗脑梗的那部分费用,也由保险公司来承担。被告驾驶员对于保险赔偿责任范围之外,根据他的责任比例,来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
在责任范围内理赔112万元
赵师傅所在的出租车公司
承担保险理赔范围外的27万多元

日常生活中
我们应该如何避免“开门杀”呢?
1
驾驶人和乘车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01
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
停车的地方不能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停车时要距离路沿20―30厘米,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最重要的是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行车道上。
02
驾驶人应提前提醒乘车人
特别是后排乘客得看清车辆前后左右来往行人、车辆情况,确认安全后才可开门下车。另外除了驾驶人外,乘车人尽量从右侧下车。
03
从后视镜观察后方来车情况
驾驶者要从左侧开门,应先开一条缝观察路况,千万不要一把推开车门,如果开车门发现情况应立即关车门,别想着骑车人能瞬间躲开。
04
采用“荷兰式开车门”法
用离门最远的手去开门,身体会自然的向车门转,眼睛刚好可以通过后视镜观看到后方的情况。正是这样一个小动作,完美解决了开门造成的事故。
2
非机动车和行人应做到以下几点:
01
经过车辆时减速慢行
驾驶非机动车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减速慢行,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双闪灯的车辆,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02
走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
尽量走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驾驶非机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03
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大部分汽车的车门打开宽度在80-100公分,所以距离汽车的位置在1米以上才能确保安全,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请大家一定记住开车门的
小技巧!
珍爱生命
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
来源:厦门广电、特区新闻广场
原标题:《厦门这起“开门杀”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