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省多地出现疫情,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维护正常诉讼服务秩序,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温馨提示您:
01
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通过移动微法院、浙江法院网(http://www.zjsfgkw.cn)或12368(区号0579)司法服务热线等线上方式办理诉讼事务。民商事纠纷请优先选择“浙江解纷码”进行线上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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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防控期间,也可优先选择线下邮寄方式提交立案申请等材料。邮寄地址为:浙江省金华市李渔东路1096号,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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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需现场办理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如您处于临时性封闭管理区域,请您及时通过12368(区号0579)司法服务热线联系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或通过移动微法院联系承办法官,调整开庭时间或者在线参加诉讼。
外省市来金返金当事人、律师等,请在出行前及时联系当地卫健部门,了解相关疫情防控政策,以免耽误您的行程。
确需到法院现场办理的诉讼参与人,请提前准备并出示有效身份证件、健康码、行程卡,配合工作人员询问旅居史,主动配合体温测量、实名信息登记。如行程码带“*”的,请提供核酸检测报告,并如实告知我们近14天的行程,有发热(体温超过37.2℃)等症状的,请暂缓来访。
来院开庭的,请在庭审开始前10分钟到达即可,尽量避免过早滞留在审判公共区域;来院开展其他诉讼活动的,请尽量选择错峰时段到院办理,以避免人员过于聚集。
在法院办理诉讼事宜期间,请您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并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的各项制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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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其它诉讼服务需求或者其他诉讼服务事项需要联系、咨询,可拨打12368(区号0579)司法服务热线,我们将全力做好接听解答工作。
因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
2021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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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及相关事项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