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日韩推进“专精特新”企业的成功之处究竟在哪? 原创 中小企业合作协会 中制智库
“专精特新”是我国针对特定细分市场的企业或产品的特有称谓。
国外对这种经营差异化、市场专注型的企业有着不同的全支持方式,其中,美国、日本、韩国的做法最为成功、 最富特色和典型意义。美国和日本的“专精特新”企业被称为利基企业,韩国的“专精特新”企业被称为中坚企业。
利基是指在市场中通常被大企业所忽略的某些细分市场;所谓利基战略,则是指小企业通过专业化经营来占领这些市场,从而最大限度的获取收益所采取的策略。充分借鉴国外“专精特新”企业成功经验,对有效弥补“专精特新”企业建设的短板、加快企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
01
美国的利基企业建设
美国的利基企业往往集中力量于某个特定的目标市场或重点经营一个产品和服务,创造出单一产品和服务优势,美国政府采取了系列措施支持利基企业发展。
一是建立专业化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美国小企业管理局在全国设立了由1.3万名经验丰富的退休人员组成的经理服务公司和950个小企业发展中心,通过自愿、签订合同等方式为小企业家服务,提供创业准备、计划拟定、公司成立、行政管理、商业理财等方面咨询。
二是注重发挥社会组织的帮扶作用,受美国联邦政府支持,美国各类专业协会、商会、联合会等社会组织经常聘请一些行业专家为本地的中小企业提供发展咨询服务,帮助企业进行经营诊断与技术指导,80%的费用开支由联邦政府提供。
三是制定专项计划支持企业发展,为帮助利基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美国制定了“小企业出口流动资本项目”,使多数商业银行可以利用这个项目为利基企业提供短期出口信贷。
02
日本的利基企业建设
日本将利基企业分为三类:潜力型NT、NT型企业和GNT型企业,其中,潜力型NT是NicheTop的缩写,译为高利基企业;GNT是 GlobalNicheTop的缩写,译为全球高利基企业。
与中小制造企业整体平均相比,NT型企业规模较大,生产率和利润率等绩效出色,是“优秀的中小企业”群。潜力型NT企业利润率略低于NT型企业,是在近10年形成的。
日本对利基企业的支持政策始于20世纪90年代末至21世纪初,首先是强化企业认定,加强企业宣传。日本在2006-2009年间,实施了“朝气蓬勃的300家产品制造中小企业”评选项目,每年评选300家企业并予以表彰,给予免贷款担保、吸引人才等优惠支持。
2013年10月评选出100家在全球利基市场占有率高的企业,并对这些企业的成功经验加以整理和总结,作为其他企业经营和发展的指南。
2013年12月,日本开展了“300家优秀中小企业和微型企业评选”活动,树立标杆企业,增强社会认可度,激发企业积极性。
其次是制定特支计划,激励企业创新,日本政府非常善于通过产业政策来推动经济发展,为帮助中小企业进行产品研发,日本专门制定了企业技术开发补助资金支持政策,该政策有力地帮助了日本潜力型NT企业升级为NT型企业。
另外,日本一些重点地区还专门针对GNT企业制定了支持计划,例如,2013年6月日本提出了“紧急结构改革计划”,对力争成为GNT企业的中小企业给予财力和人力方面的支持,特别是对在海外开展经营活动的企业给予重点扶持,尽量降低企业风险。京都府2013年制定了培育GNT企业补助金交付制度,鼓励企业提升创新能力。
03
韩国的中坚企业建设
2010年,韩国政府开始大规模的培育具备国际竞争力的中坚企业,到2020年韩国计划培养300家“中坚企业”,目的是引导韩国从人力和资本集中的基础产业中脱离出来。为了让潜力型中坚企业扩大国际市场的事业领域,降低企业的负担,韩国制定了中坚企业培育战略。
一是建立系统化的税收优惠政策,韩国在产业发展相关立法中,明确了中坚企业的内涵和相关政策的制定依据,对已完成培训课程的中小企业,放宽其税收、资金流通条件。
政策规定:对已完成培训课程的企业,在3年放宽期内的税率是7%,过了放宽期后,在1~3年的缓和期内税收为8%,4~5年内为9%,税率逐年增加。同时,对普通研发税额扣除给予一定优惠,在放宽期间优惠25%,之后1~3年内优惠15%,4~5年内优惠10%。
二是建设企业服务体系,支持企业发展壮大,韩国贸易投资振兴公社(KOTRA)组建了提供海外市场和营销信息的“中小中坚企业国际营销支援中心”;建立了“企业主治中心”,在百个以上的企业群里开展“一对一”相关技术障碍事项咨询;
知识经济部还选定具备进军国际市场的300家潜力型企业,借助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整套支援方案,冀望这300家中坚企业拉动韩国经济发展。
三是强化企业原始创新,提升企业创新能力,韩国专门针对中坚企业,拟定了支援产业原创技术开发专项,计划到2020年发掘300项有前景的技术,同时设置了企业难题解决中心,协助减少政府技术创新政策与企业实际所需技术的差异,强化政策精准发力。
四是加大企业人才培育力度,人才是企业发展的核心保障,韩国制定了专门的促进中坚企业人才培育的政策,设置了中坚专业人才综合雇用支援中心,及支援海外聘用人才与聘用先进国家退休技术人员的政策。
五是帮助企业积极开拓海外市场,韩国针对中坚企业制定了专门的出口政策,如,设置全球营销支援体制,协助解决有意拓展全球市场的中坚企业所面临的专业人才、信息与海外网络不足等障碍。
04
主要经验和启示
从美国、日本、韩国三国“利基企业”、“中坚企业”建设特点来看,三国政府的推动措施可以归纳为强化政府引导、强化政策支持、强化企业服务三类专项举措,同时,这三类举措对企业发展的支撑作用既具有交替性又具有互补性,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三维支撑体系,共同促进企业的发展与壮大;
另外,这三类举措的功能定位各不相同,仔细分析,政府引导是“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根本保证,政策支持是“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核心动力,服务体系是“专精特新”企业发展的有力支撑。
我国“专精特新”企业建设起步相对较晚,目前主要以资金直接支持方式为主,但效果并不理想,迫切需要进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形成多途径、多形式的支持方式。因此,借鉴国外经验,从强化政策支持、深化企业服务、加强政府引导三个方面,形成推进“专精特新”企业建设的新战略、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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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ND
编辑:雨辰
声明:文章来源《服务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产业政策评估》,版权归原作者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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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美日韩推进“专精特新”企业的成功之处究竟在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