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儿假怎么休?
官方有回复了
近日,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发布
关于《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中
“育儿假”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
全文如下 一起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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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卫生健康委:
《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于2021年9月29日经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公布之日起实施。现就《条例》实施过程中“育儿假”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育儿假”所指的“每年”为自然年度。
二、“育儿假”假期为工作日,不包含节假日。
三、“三周岁以下”是指子女自出生起的36个月(含)内。
四、今年有子女在三周岁以下的夫妻能够享受当年育儿假;《条例》实施后正在休产假的夫妻,在产假休完后可休当年育儿假,育儿假不能延续至第二年;有多个未满三周岁子女的夫妻,每年只能分别累计享受十天育儿假。
五、累计十天的育儿假可一次休完,也可分多次享受,由用人单位与职工根据实际情况商定。
消息一出
广大网友纷纷热议

但对于家里小孩大于三岁
对不起,只有雨我无瓜酸一波��
新闻链接
事实上
“育儿假”之前在全国多个城市
已陆续推行中
已推行的城市包括:
湖北咸宁2020年9月,湖北省咸宁市发布实施方案提出,有条件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可以自主探索实行符合本单位实际的育儿假,婴幼儿父母双方均可申请,假期最长可至婴幼儿年满1岁。
辽宁2020年7月,辽宁省征求社会各界意见,鼓励用人单位对依法生育的夫妻,在子女3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10日育儿假。
福建2020年3月,《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通过,新增“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育儿假”等内容。
宁夏2019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妇女权益保障条例》提出,鼓励用人单位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在子女0至3周岁期间,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天共同育儿假。
或将推行的城市包括:
今年9月28日,据安徽省司法厅,《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向公众征求意见,意见稿建议符合法律规定结婚的公民,除享受国家规定的三天婚假外,增加婚假十天;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基础上,将延长产假九十天;男方享受三十天护理假;在子女六周岁以前,每年给予父母双方各十天育儿假。
今年9月26日至29日,贵州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在贵阳举行。会上,《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草案)》提请审议。其中提出,设立父母育儿假,3周岁以下婴幼儿的父母双方每年享受育儿假各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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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编:白龙祥
副主编:邓晴风
原标题:《四川育儿假怎么休?明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