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通报两起违法案例!

无人机飞天巡查

走航车地面踏访

高科技助力生态环境执法

为深入推进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今年大连市生态环境局在生态环境执法工作中,充分利用无人机、无人船、VOCs走航车以及卫星遥感等设备设施,全面动态掌握污染情况,精准打击环境违法行为。

近日

大连市生态环境局通报

两起环境违法案例

非法堆放10万吨工业固废

东北特钢被罚款100万元

2021年6月30日,大连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队在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炼铁、炼钢工序产生的水渣、尾渣等工业固废在厂内露天无序堆存,大小不一的冶炼渣堆场遍布厂区,堆存总量巨大。

执法人员立即调集无人机,从空中对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全景拍摄。经过图像分析、面积测绘和信息标定,确定该公司厂内共存在22处工业固废堆场。执法人员按图索骥逐一开展地面查证,发现位于该公司厂区南部的3处炼钢尾渣堆场均未设置导流渠与渗滤液集排水等设施,不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规定。执法人员应用无人机测绘得出3处堆场的占地面积分别为6883平方米、2586平方米和6795平方米。面对证据,该公司相关负责人承认这些地方堆放了约10万吨工业固废。

东北特殊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企业处以100万元罚款,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VOCs走航车

在行进中开展执法监测

VOCs走航车借助红外热成像技术,在行进过程中可以监测污染物数值,准确分析污染物种类、成分,对企业开展内部走航。

2021年10月8日,VOCs走航车在大连普湾新区松木岛化工园区巡航时发现,富乐马鸿凯(大连)医药有限公司有机废气监测浓度异常。金普新区(金州)生态环境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发现,该公司三车间当班人员由于操作不当,废气喷淋吸收塔内碱液投加过量,操作人员在打开应急管路排除过量碱液后,未及时关闭隔绝盲板,导致部分有机废气未经过两级碱液喷淋吸收塔和活性炭纤维吸附装置处理,直接排放。走航监测发现问题后,该企业立即关闭了隔绝盲板。

该企业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大连市生态环境局依据该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对该企业处以2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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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连发布(微信号:dl-fabu)

资料:大连市生态环境局

文字:吴耀辉

图片:雪林

图片由受访单位提供

编辑:秦龙 婧琦 燕子

美编:孔德成

主编:曲茜

监制: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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