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说民法典|捡到就是自己的?来看民法典怎么说

自古以来,拾金不昧就是我国的优良道德传统,发展到现代社会,它已经不仅是一个道德问题,更是一个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拾到别人的东西,就有归还的义务,如果拒不返还,那么你就有可能违反了法律规定!

“说典”时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一十四条规定:“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三百一十六条规定:“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案例中的小刘因粗心不慎遗失饭卡,由小孙拾得,作为拾得人,小孙应当妥善保管并及时通知权利人小刘领取,即使不知道遗失物的所有人是谁,小孙也应当在第一时间将饭卡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而不应当占为己有并使用,小刘作为权利人有权要求小孙返还饭卡,并对其占有期间花费的金额要求退还。

在日常生活中,尤其是在公共场所以及人流量较大的场所,我们应当增强安全意识,对随身携带的贵重物品进行妥善保管,以防丢失。而当我们捡拾上述物品时,也应当发扬拾金不昧的优良传统美德,妥善保管物品并及时联系遗失人进行领取或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并可以要求失主支付拾得人在此期间保管物品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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