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审获刑34年!

韩国大法院11日对制作和散播性剥削视频的文炯旭(音)和姜勋(音)进行了终审宣判。法官驳回了两人对二审的上诉,对他们分别处以34年和15年有期徒刑。

韩国大法院在宣判中指出,现年24岁的文炯旭涉嫌从2017年1月开始到去年初为止,先后1275次让21名儿童、青少年受害者自行拍摄性剥削影像,然后接收并制作性剥削视频,在聊天软件中开设“N号房”聊天群,传播性剥削视频3762件,违反了《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对儿童和青少年进行了强制猥亵和特殊伤害。除判处文炯旭34年有期徒刑以外,还将对他强制10年内公开个人信息、30年内佩戴电子定位装置(电子脚链)、限制其在儿童青少年相关机构及残疾人福利设施就业。

韩国大法院当天还对另一系列网络性犯罪案件“博士房”一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姜勋进行了终审宣判,判处他有期徒刑15年。法官指出,现年20岁的姜勋涉嫌在2019年9月至11月期间与主犯赵主彬合谋,威胁18名儿童和青少年,拍摄、制作性剥削视频,以营利为目的在Telegram聊天群“博士房”中销售、传播,违反了《儿童青少年性保护法》。同时涉嫌组织犯罪团伙、强制猥亵、诈骗等,处以有期徒刑15年。由于姜勋与“博士房”主犯赵主彬一起涉嫌胁迫多名女性拍摄裸照,去年4月被额外起诉,一审法院正在审理此案,因此他们的刑期还可能延长。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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