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本轮疫情以来
基本每天都有寻人的通告
日前,郑州登封市、商丘睢阳区、
周口扶沟县、洛阳嵩县
又发布了相关人员的活动轨迹
大家抓紧自查!
1
郑州登封市
关于一名密切接触者
在登封市活动期间行程轨迹的通报
2021年11月7日晚,我市接到协查信息提醒,与无症状感染者的密接人员罗某,10月30日-31日在登封市的行程轨迹已明确。现通报如下:
10月30日12:40-13:40,在大冶镇周山村“梦里老家”就餐。
10月30日19:30至10月31日09:52,在汉庭酒店(书院店)入住。
10月30日19:30-21:03,在西施猪蹄(嵩山路店)就餐。
10月31日9:55-10:25,在汉庭酒店(书院店)左侧“孙记逍遥镇胡辣汤店”就餐。
10月31日10:43-13:20,在中岳庙景区旅游。
10月31日14:00-16:00,在告成镇观星台景区旅游。
10月31日16:00-16:50,在告成镇观星台景区门口“茶悦饮品店”就餐。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健康,提醒与上述人员在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相同行程轨迹的市民,请立即向当地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配合做好个人核酸检测、隔离管控等相关措施。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群防群控,从我做起。登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再次提醒广大居民群众,及时关注权威发布,认真做好个人防护,戴口罩、勤洗手、勤消毒、打疫苗,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积极配合做好扫码测温、核酸检测、疫情摸排、社区管控等工作,众志成城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
登封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图源:摄图网-501560143
2
商丘睢阳区
睢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新冠核酸阳性检测者同乘人员排查通告
广大居民:
2021年11月5日接悉,郑州市熊某某11月5日核酸检测初筛结果阳性。曾于10月25日入商,29日返郑。经过进一步调查核实,现将熊某某在商乘坐公交车情况公布如下:
10月25日,熊某某从郑州市乘坐火车,当日15:13到达商丘火车站,
15:38在火车站乘坐3路公交车,车号豫N06911D,
16:15分在睢阳区西关站下车,
16:36分同站换乘28路,
17:20在临河店乡廉庄站下车,车号豫ND0617。
10月29日上午9:49分,熊某某在临河店廉庄站乘坐28路公交车,车号豫ND7570,
10:35在西关站下车,转出租车到商丘火车站返郑。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同时段乘坐过3路公交车、28路公交车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报备。如隐瞒不报,一旦造成疫情传播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睢阳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07日

图源:摄图网-501560143
3
周口扶沟县
扶沟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我县新增确诊病例活动轨迹的通告
扶疫情防指办〔2021〕69号
11月7日0至24时,扶沟县新增确诊病例2例(含无症状感染者转确诊病例1例),已转运至郑州市新冠肺炎定点医院救治,现将病例4初步流调发现主要活动轨迹通报如下:
病例4:女,13岁,学生,就读于扶沟县实验中学,现住址:扶沟县文化路中段692-1号,系病例2的同班同学,主要活动轨迹:
10月24日,居家未外出;
10月25日至29日,约6:40由家长送至学校上课,中饭、晚饭在校就餐,约20:20放学由家长接回;
10月30日至31日,居家未外出;
11月1日至3日,活动轨迹同10月25日;
11月4日起因疫情原因学校放假,居家未外出,后集中隔离。
目前,进一步流调工作还在进行中,对流调出来的密接和次密接,我们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控。
为切实保障广大群众身体健康,提醒与上述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立即向村(社区)报备,并居家隔离,配合工作人员落实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特此通告。
扶沟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8日

图源:摄图网_401896860
4
洛阳嵩县
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嵩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2名密接人员在嵩行动轨迹的通报
2021年11月7日,嵩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洛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我县有2名人员,系荥阳市确诊病例在洛阳泉舜购物广场头号玩家游乐同时间段的密切接触者,县疾控中心立即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调查结果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李某某,男,25岁,家住嵩县城关镇。
闫某,女,26岁,现居住嵩县城关镇。
二、核查情况
李某某在洛阳市工作,闫某无工作单位。李某某与闫某于10月31日12时到达洛龙区泉舜购物广场,先后到商场一楼、二楼、三楼逛街,12时30分左右到四楼花千代饭店用餐,13时30分到同层头号玩家游乐场玩游戏,在店内停留约1小时,14时30分到商场负一楼购买饮料后,2人离开泉舜购物广场。
1、李某某活动轨迹:
11月1日至4日(工作时间8:30—11:30,14:30—18:00),骑哈啰单车每日往返于西工区中州中路出租屋与单位,自述未到过其他地方。
11月5日20时在单位门口乘坐出租车拼车(车牌号豫CA0K08)返嵩,自述车上包括司机在内共5人,均佩戴口罩。其中1人从伊川县鸣皋镇下车,1人从田湖镇古城路口下车,1人从县城鹏泰商场下车。当日晚21时40分到家后,与父母同住。
11月6日15时李某某从网上看到荥阳市无症状感染者在洛活动轨迹通报,遂立即向西关社区报备,骑单车于16时30分到达县医院核酸检测(结果阴性)。自述排队检测时,前面有3人等待,但位置距离较远,全程佩戴口罩。检测完毕后,骑单车回家,当天未再外出。
2、闫某活动轨迹:
10月31日15时30分到洛阳龙门高铁站乘坐大巴车(车牌号不详)返嵩,与父母同住,当天未再外出。
11月1日至4日,居家未外出。4日傍晚朋友宋某某曾到其家中聊天、用餐,23时离开。
11月5日13时20分由姐姐开车,与外甥女一行3人到建设路气象局对面好妈咪孕婴店购物,未佩戴口罩,当时店内有2名工作人员,无其他顾客,共停留约10分钟,13时53分结账离开后返回家中。14时10分至14时38分与姐姐到大张超市购物,结账离开后返回家中,未再外出。
11月6日16时30分与朋友宋某某佩戴口罩前往新区县医院核酸检测(结果阴性)。
三、管控情况
11月7日16时对密接人员李某某、闫某已经实施集中隔离医学观察。为了您和家人的健康,请与密接人员李某某、闫某的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及时向居住地所在村(社区)和所在乡镇疫情防控机构报备,按要求自觉落实防控责任,主动做核酸检测,并落实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等疫情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针对目前国内多地相继报告新冠肺炎本土确诊病例,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群众:截至目前,嵩县尚无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请大家不要恐慌,关注官方疫情动态公布,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及时主动报备行程,积极配合防控措施;持续关注疫情动态,非必要不前往涉疫地区;遵守防控要求,关注健康码变化;持续增强防护意识,保持卫生习惯;尽早接种新冠疫苗,共筑免疫屏障。
嵩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7日

摄图网 ID:501579113
嵩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关于开展与密接者有相同活动轨迹人员核酸检测的通知
2021年11月7日上午8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接到洛龙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协查函,涉及我县2人,系荥阳市确诊病例在洛阳泉舜购物广场头号玩家游乐场同时段的密切接触者,经核查密切接触者在我县有多处行动轨迹,根据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立即对与密接者有相同活动轨迹人员开展核酸检测。
密切接触者于2021年11月5日13:20至13:40在建设路气象局对面好妈咪孕婴店购物,14:10至14:38在大张超市购物。
为切实保障广大市民安全,请11月5日同时段至当天营业结束到过以上地点的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或疫情防控部门报备,并做好个人防护进行核酸检测,落实居家健康监测等防控措施。
核酸检测地点:嵩县人民医院新区医院核酸检测点
检测时间:11月8日8:00--11月9日18:00
对故意隐瞒、谎报活动轨迹及接触对象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导致疫情传播、流行,给他人人身、财产造成损害的,除追究刑事责任外,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嵩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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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紧急寻人!河南又4地发布确诊病例、密接等人员活动轨迹!赶快自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