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州法院公益诉讼助力构建绿色校园

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州法院公益诉讼助力构建绿色校园

近日,深州法院综合审判庭成功办结一起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深州市人民检察院在履职中发现,深州市东安庄乡大寺庄完全小学位于大寺庄村北面,该学校有一至六年级的学生150余名,幼儿园学生48名,教师12名。该学校周边存在七家养殖户,饲养着数千头/只禽畜,这些养殖户与大寺庄完全小学距离都在50米以内,散发出的恶臭气味严重影响学校师生及村民的身心健康。2020年学校新建的学生宿舍、食堂与东面养殖户仅一墙之隔,食堂与宿舍中学生高度集中,存在卫生安全隐患和致病风险。此情形致使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受到侵害。

大寺庄小学西侧养鸡场与学校很近

大寺庄小学西北角

东安庄小学西侧道路警车在此取证期间停放时间不长即停满了大量苍蝇

承办法官杜凤双经实地调查发现,学校周边七家养殖户,实际养殖户为六户,一户已弃养多年。杜法官认为单纯一纸判决不是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目的,其效果难以凸显,也不符合恢复性司法的理念。遂杜法官精准把握立法原意和司法政策,综合考虑法理、情理,对养殖户的实际情况进行摸底排查,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力求既要把环境污染治理好、生态环境建设好,彻底解决大寺庄学校周边的恶劣环境,还孩子们一片蓝天净土,同时也要保障养殖户的合法利益,让群众切身感受到权益受到公平对待、利益得到有效维护。

为进一步提升办案质效,深州市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多次进行实地勘察,并通过查看办案卷宗、听取案情介绍、查看影像资料、听取行政机关履职报告、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推动案件快查快结,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受损的环境得以及时修复。经办案法官的调研请示多方协调,组织原被告双方进行数轮协商,积极推进生态污染复原工作有效实施。最终通过半年多不懈的努力,六家养殖户同意全部拆除并恢复地形地貌,对污染的土壤和大气环境采取修复或替代性修复措施。

杜法官组织东安庄乡政府、深州市人民检察院、深州市环保局协商解决方案

杜法官同深州市人民检察院、东安庄乡政府大寺庄村委有关同志进行实地调查

整改后情况

整改后情况

整改后情况

困扰大寺庄完全小学多年的“臭邻居”终于搬迁,学校里不再是苍蝇乱飞、臭气熏天,周边也不再污水横流,孩子们的学习生活环境发生了根本性改变,此次公益诉讼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该案的圆满解决,也为环境公益诉讼树立了一个样板:环境公益诉讼不只是要解决一时一地的问题,更是要通过一个案例解决一批普遍存在的问题。

人民利益无小事。今后,深州法院将继续坚守为民初心,履行好司法职能,创新方式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公正高效地审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改善人居质量,护航美丽家园。

供 稿 | 综合审判庭 翟旭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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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州法院公益诉讼助力构建绿色校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