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典”同行|确认权利

《民法典》中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吗?今天我们就来讲一讲,先看民法典法条~

检察官释法

民法法典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利害关系人请求物权确认的权利也可称为物权确认请求权或确认物权请求权,是物权保护的一种方式。要注意的是:第一确认权利的对象为物权的归属与内容,归属争议指的是物权属于何人的争议,即物权的权利主体的争议。包括所有权争议、用益物权争议、担保物权争议等。物权内容的争议指的是物权功能要素范围的争议,如地役权中权利范围的争议等;第二本条规定的请求确认权利的主体是利害关系人,可能是权利人也可能不是。但是都必须是对该物有利害关系的人;第三本条规定的物权确认的请求权实际上是一种程序性权利,不是向相对人主张的而只能向有权机关提出,包括人民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等;第四所谓物权的确认依据包括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的相关法律依据。最后需要注意的是物权确认请求权并不适用诉讼时效。

丽检新媒体工作室制作

往期回顾

与“典”同行|处分物权新萌课堂|“未保法”百问百答(六十七)——信息处理者收集、使用未满十四周岁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时,需要征得未成年人同意吗?与“典”同行|物权受到侵害新萌课堂|“未保法”百问百答(六十八)——未成年人在网上发布银行账号等私密信息,网络服务提供者需要采取保护措施吗?一周热搜榜|专项调研听证共推进 疫情霜降联席齐开展

原标题:《与“典”同行|确认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