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两纲”解读(五)
坚持立德树人
保障妇女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解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
姜秀花
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重要基石,也是实现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党和国家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把妇女教育作为促进妇女发展的优先领域,保障妇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基本消除义务教育性别差距,入学率和在校生数基本实现男女均衡,妇女受教育水平大幅提升,素质能力不断增强。小学女童净入学率达到99.9%,普通高中、普通高校本专科和硕士研究生女生比例均超过50%。但是,妇女教育领域依然存在一定的短板弱项,如在科学素质水平、学科结构等方面还存在由于性别偏见带来的差距,性别平等教育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扩展,欠发达地区农村女童失学辍学现象尚未消除等。《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妇纲)从加强对女性的思想政治教育、促进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保障女性平等受教育权利、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提高女性终身教育水平等五个方面提出了10项主要目标,13项策略措施,既与上一周期妇纲相关目标保持一定延续性一致性,又聚焦妇女教育领域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妇女新期盼,体现时代新要求,体系完整、特色鲜明。
强调思想政治工作的统领作用。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新妇纲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妇女思想政治引领的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关于教育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精神,结合《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新时代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的要求,增设思想政治引领目标并置于首位,提出将思想政治引领贯穿于教育教学及其管理全过程和校园生活各方面,根据不同阶段妇女教育的特点,做好思想政治引领工作,增进妇女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引领妇女坚定理想信念,做伟大事业的建设者、文明风尚的倡导者、敢于追梦的奋斗者,体现了新妇纲站在“两个大局”高度对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传家宝和生命线作用的深刻认识,对于把妇女培养成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意义重大。
强调教育工作全面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是促进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发展、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妇女自身全面发展的一项带有长远性和根本性的总政策。新妇纲要求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落实到教育法规政策和规划制定、修订、执行和评估中,落实到各级各类教育内容、教学过程、学校管理中,彰显了在教育领域贯彻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的坚定意志。新妇纲充分考虑教育领域两性的现实差异和妇女的特殊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和价值理念体现到教育理念、教育环境、教育机会、教育过程、教育结果等各环节各方面。
强调性别平等融入教育全过程。新妇纲将上一周期妇纲关于“性别平等原则和理念在各级各类教育课程标准及教学过程中得到充分体现”,具体化为“在大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全面推进,教师和学生的男女平等意识明显增强”“高等教育学科专业的性别结构逐步趋于平衡”的目标,并在策略措施中对提高性别平等的教育理念,推进中小学性别平等教育提质扩面,探索建立家校社相结合的性别平等教育模式,推进高等教育中女性学学科建设,提高女性在理工科的比例等提出明确要求,对于提高教育质量,打破两性专业隔离十分必要。
强调妇女教育机会平等。新妇纲根据国家关于国民教育和建构终身学习体系的要求,从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高等教育、女性科技人才培养、终身教育分设目标,除延续上一周期妇纲关于义务教育巩固率、高中阶段毛入学率、高等学校在校生中男女比例保持均衡、女性接受职业教育等目标设定外,将终身教育从上一周期妇纲的策略措施提升到目标的层次予以强调,增设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的目标。在策略措施中强调教育的公平协调发展,即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健全特殊教育和普及高中阶段教育保障机制,完善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统筹协调发展机制,消除高等教育招生中的性别歧视,强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训结合、“互联网+”等理念和措施。强调在实现优质均衡的基础教育目标时,要特别关注农村、贫困、残障等困难女童和女性的受教育权利和机会。
强调两性的教育结果平等。新妇纲提出“女性青壮年文盲基本消除。女性平均受教育年限不断提高”的目标,并将女性科技人才培养、终身教育水平提高从上一周期妇纲的策略措施提升为“大力培养女性科技人才。男女两性的科学素质水平差距不断缩小”“促进女性树立终身学习意识,女性接受终身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两个目标。提出加大面向女性的科学知识教育、传播与普及力度,加大女性创新型、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建立完善更加开放灵活的终身学习体系,完善扫盲工作机制,消除女童辍学现象等策略措施。这些目标及相应策略措施的制定,对于提高女性综合能力素质,激发人力资源潜力,促进更多女性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意义重大。
强调营造平等尊重安全友善的校园环境。回应近年来社会对学生欺凌事件、校园性侵、性骚扰案件频出的高度关注,新妇纲在策略措施中注重预防,强调校园环境营造。在师生关系建设方面,强调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相互尊重、平等和睦的师生、同学关系。在课程设置方面,鼓励学校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和防性侵、防性骚扰的相关课程,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在机制建设方面,要求中小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未成年人工作机制,高等学校建立完善预防性侵和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管理、预防排查、受理投诉和调查处置。在履行法定义务方面,要求学校对新入职和在职工作人员开展性侵类违法犯罪记录查询,对不符合条件的教职人员进行处置。
新妇纲致力于在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大背景下,努力实现让每个女性都能够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国民教育、职业教育培训、终身教育的目标,必将进一步拓展人口质量红利,提升人力资本水平和人的全面发展能力,为促进妇女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推动人类文明进步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奠定坚实的基础。
新“两纲”解读(六)
为儿童安全成长撑起一片蓝天
——解读《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
中国疾控中心慢病中心伤害防控与心理健康室主任、研究员,国务院妇儿工委办公室儿童工作智库专家
段蕾蕾
近日,国务院颁布实施《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儿纲”)。作为指导未来十年我国儿童事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儿纲增设了“儿童与安全”领域,从儿童伤害预防、儿童食品用品安全、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网络保护、健全儿童伤害防控体系和监测机制等方面,全面提出了新时期儿童安全保护工作的目标要求和具体举措。
一、进一步回应了新时代我国儿童安全成长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
溺水、交通事故等导致的伤害是我国儿童第一位死因,也是导致残疾的重要原因。伤害不但严重威胁儿童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更给家庭、社会带来沉重压力和负担。同时,儿童食品用品安全、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等问题时有发生,有的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相关研究和国内外实践经验均表明,儿童安全是可防可控的。对此,上一个周期的中国儿童发展纲要已经在“儿童与健康”领域设有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的目标。经过十年努力,我国儿童伤害防控工作进展显著,政策措施持续完善,人才队伍建设逐步加强,儿童安全的理念日渐深入人心,良好社会氛围逐步形成,实现了纲要中“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的目标。
儿童是祖国的未来,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生力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就是要求我们要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此次儿纲坚持问题导向,专门增设“儿童与安全”领域,是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的重要举措,为切实保障儿童生命安全和健康基本权利,做好新时代儿童安全工作提供了重要政策依据和行动指引。
二、进一步明确了推动儿童安全保护工作的新任务新举措
儿纲明确提出我国儿童伤害防控总体目标:“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20年为基数下降20%”,与上轮儿纲相比要求更高。针对儿童溺水、道路交通伤害、跌倒、跌落、烧烫伤和中毒等不同伤害类型,儿纲也分别提出具体目标。同时,在总结提炼各部门、机构、团体和全国各地开展儿童伤害防控的经验、方法、机制和模式,充分借鉴国际儿童伤害预防的原则和经验基础上,儿纲制定了相关策略措施,着重强调加强儿童看护,提高儿童照护者看护能力,明确家长和照护者在儿童伤害预防中的重要作用。儿纲特别提出推广使用儿童安全座椅、儿童头盔、窗户护栏和限位器等已被证实有效的各类儿童防护器具。针对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十分关注的儿童食品问题,儿纲专门提出针对婴幼儿食品、儿童集体用餐、食品安全监管等的具体举措。儿纲还从强化质量监管、完善健全国家标准、提升质量等维度就提升儿童产品用品质量、确保儿童安全制定策略措施。此外,儿纲还强调消除和隔离家庭、社区和校园周围的危险环境,加强相关立法和执法,完善儿童伤害预防控制的监测体系、工作体系,提高儿童伤害救治和应对能力等,并提出了具体举措。
另一方面,儿纲将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相关内容纳入“儿童与安全”领域,使得该领域内容更为全面、体系更加完善。儿纲强调对儿童暴力零容忍的理念,强化了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各方保护责任,建立防控儿童暴力伤害的部门合作工作机制。儿纲坚持问题导向,针对儿童安全最常见最突出的暴力伤害、学生欺凌和网络保护问题,明确提出“预防和制止针对儿童一切形式的暴力”“提高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能力,预防和有效处置学生欺凌”“预防和干预儿童沉迷网络,有效治理不良信息、隐私泄露等问题”的目标。同时,儿纲还提出进一步完善儿童遭受伤害和暴力的监测报告系统的目标,为做好儿童安全工作奠定坚实基础。
相比上轮纲要,该儿纲策略措施更加全面和具体,可操作性强,注重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等的衔接,全面梳理我国儿童安全工作的重点领域和主要抓手,明确儿童伤害防控的优先领域,从儿童看护者的认知、态度、技能,儿童成长社会物质文化环境,儿童产品设计、生产和流通,儿童安全信息收集、救治能力、工作体系和法治建设等方面,全面、循证地提出新时期儿童安全工作的新要求新举措,为新时期各部门各领域深入开展儿童安全工作提供了有力指导和具体要求,将成为各级政府部门推动儿童安全工作、制定相应政策规划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三、进一步强调形成全方位保障儿童安全的合力
儿童安全工作内容涉及多维度、多层面,既包括儿童溺水、道路交通等伤害,儿童产品用品安全,儿童食品安全,儿童生活环境安全,也包括针对儿童的暴力伤害、学生欺凌、网络安全,还有应急预案、急救等安全事故应对机制的内容。儿童安全问题的成因和表现形态纷繁复杂,产生的影响程度和范围也各不相同。儿纲以科学理论为指导,从不同专业角度和工作领域出发,建立以多学科理论为基础的多专业协同、多部门合作、多资源投入的工作模式,强调家庭、学校、社会和网络等不同主体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共同形成儿童安全工作合力。
儿纲落实儿童的家长和照护人是儿童安全第一责任人的理念,要求切实履行好监护和看护责任,为儿童创设安全的居家、外出安全环境,向儿童传授安全知识,帮助儿童养成良好安全行为习惯,不断提升安全技能,为儿童安全设置好第一道,也是最重要的屏障。强调创设文明安全的校园环境,加强思想道德教育、法治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强化校园周边以及对学生欺凌的综合治理。提出营造安全、健康的网络环境,保障儿童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树立健康、积极的社会文化准则。要求提高儿童遭受伤害和暴力的紧急救援、医疗救治、康复的效率和水平,健全儿童伤害防控工作体系,加强监测和数据共享、分析。这些措施进一步明确各方责任,提出了具体可行的举措,将有力推动政府、企业、学校、家庭、社会等各方面切实履责,不断探索实践并总结提升,因地制宜地科学开展儿童安全保护工作,为我国儿童提供全方位的保护,确保我国近3亿儿童平安、健康成长!
新“两纲”解读(七)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
推动妇女走在经济发展前列
——解读《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
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就业创业研究室主任
张丽宾
党和国家高度重视保障妇女经济权益。10年来,妇女受教育程度和自身素质显著提高,参与经济活动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升,超过60%的妇女参与经济社会建设,妇女非农就业比重提高了16.5个百分点,越来越多的妇女投身新产业新业态和创业活动中,在业女性的经济收入大幅增长。妇女的经济地位在决战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得到进一步提升,妇女在新时代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半边天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深度参与经济活动使妇女的素质不断提高,渴望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创业,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目前,我国城乡、区域和不同妇女群体间参与经济发展的机会还有较大差距,妇女就业结构有待进一步优化,部分女性就业竞争力相对较弱,部分妇女土地财产权益的保障仍面临现实困难,我国妇女参与经济发展还存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在新发展阶段更高水平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鼓励支持妇女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中国妇女发展纲要(2021-2030年)》(以下简称新妇纲)坚持男女两性平等发展,坚持妇女与经济社会同步协调发展,在妇女与经济领域从保障男女平等就业、改善妇女就业结构、缩小男女收入差距、保障农村妇女土地权益、改善妇女职业卫生安全、增加农村低收入妇女的经济收入等方面提出了9项主要目标、13项策略措施。
(一)促进妇女高质量就业创业。新妇纲提出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保持在45%左右;优化妇女就业结构,促进女性人才发展等目标。为落实促进妇女就业创业的目标,新妇纲提出了完善落实保障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参与经济建设、享有经济发展成果的法律法规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深化就业服务专项活动,促进妇女就业的人岗对接;支持妇女参与新业态新模式从业人员技能培训,增强新业态吸纳妇女就业的功能;加大帮扶力度,多渠道帮助就业困难妇女就业;强化创业带动就业,加强对妇女创业的支持,特别是促进女大学生就业创业等策略措施。为落实改善妇女就业结构相关目标,新妇纲提出了完善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提升妇女职业技能水平;加强女性专业技术和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高妇女在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从业人员中的比例;提高城镇单位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扩大农村妇女转移就业规模等策略措施。
(二)保障妇女各项劳动权益。实现劳动权益是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建设的重要保障,为此,新妇纲提出了消除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获得公平的劳动报酬、保障女性劳动者劳动安全和健康等目标,并提出相应的策略措施。一是加大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依法惩处招聘、录用环节的性别歧视,通过督促行业企业自律自查自纠、劳动保障法律监督、诉讼等途径,推动消除晋职晋级、职称评定、职业退出等各方面的就业性别歧视。二是保障生育妇女合法权益,为女性生育后的职业发展创造有利条件。新妇纲提出禁止用人单位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工资、恶意调岗、予以辞退、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推动落实生育奖励假期间的工资待遇,为女性生育后回归岗位或再就业提供培训、权益保障等支持,增加优质普惠托育服务供给。三是推动建立多种形式、有利于保障劳动者权益的劳动关系,规范相关企业订单分配、考核指标、劳动报酬支付等行为,将灵活就业妇女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更好地保障新就业形态女性的劳动权益。此外,还将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与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推动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指导用人单位建立预防和制止性骚扰工作机制,加强对女职工的特殊保护、职业防护和职业健康监督保护,加大对侵犯女职工劳动权益行为的失信惩戒力度,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
(三)关注重点群体参与经济发展。为保障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新妇纲提出了保障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权益、增强低收入妇女可持续发展能力、促进妇女参与乡村振兴战略等目标。为落实这些目标,提出了相应策略措施。一是保障农村妇女的土地权益,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等各项制度,推动各地出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征地补偿费分配使用办法,确保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对侵害妇女土地权益的个案给予执法和司法监督及干预保护。二是扶持发展适合低收入妇女自主发展的手工编织、农村电商等特色产业项目,通过致富带头人培育、帮扶车间建设和以工代赈等方式,支持农村妇女就地就近就业,实现增收致富。三是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积极发挥妇女的作用,鼓励支持农村妇女参加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针对妇女特点组织开展农业技能培训、返乡创业就业培训和职业技能培训,培养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高素质女农民和女性农村实用人才、女性创新创业带头人,鼓励支持妇女创办领办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乡村旅游、休闲度假、养生养老等产业。对进城务工妇女,依法保障其劳动权益,促进其在城镇自愿有序落户,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材料来源/全国妇联女性之声
原标题:《新“两纲”解读:坚持立德树人 保障妇女享受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