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2日,红河州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祖发一行到绿春法院调研指导工作。

李祖发院长一行视察了法院的诉讼服务中心、审判大楼、各业务庭室、安全保卫、法院文化等的情况,并详细了解法院信息化建设、案件审判执行工作、干警工作生活等情况,对法院的审判执行工作、班子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建议。



李祖发院长指出,绿春法院作为边境法院,对维护边境地区社会稳定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要继续强化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着力建设集约高效、便民利民、智慧精准、开放互动、交融共享的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诉讼服务;要继续强化多元解纷机制建设,夯实诉源治理工作,把“和”元素融入工作实践中,不仅体现在调解室的布置,更要把审判工作主动融入构建和谐社会的时代主题,和风细语化纠纷,调出一片和谐天地,更好地维护人民群众权益;要继续强化“六专四室”规范化建设,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重落实,确保审判工作安全有序运行,更好维护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筑牢法院安全工作防线。
李祖发院长一行还前往了毗邻中越边境的平河人民法庭,对该法庭的各项建设情况进行实地调研,详细了解了法庭的基础设施、人员配置等情况。听取了我院党组书记、院长白如关于人民法庭案件办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诉源治理等工作开展情况和下步法庭提升改造计划的汇报。

李祖发院长肯定了我院人民法庭在诉源治理、多元解纷等方面的工作,并对人民法庭工作提出三点要求:
一是继续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基层人民法庭建设的相关工作要求,加快完成法庭的升级改造,使之更加符合人民法庭的功能定位,更加满足基层群众的司法需求。
二是进一步抓实基础工作,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社会治理、诉源治理中的不可替代作用,充分发挥好当前人民法庭所具有的“双语”优势,实现司法调解和人民调解的有效对接,把矛盾化解在前端。
三是充分发挥基层优势,积极服务基层社会治理,紧紧依靠地方党委领导,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持续推进人民法庭进乡村、进社区,切实发挥好司法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把人民法庭建设成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将人民法庭建设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的重要实践。
文字 | 张梦
编辑 | 张梦
原标题:《红河中院党组书记、代院长李祖发到绿春县人民法院调研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