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年党史·雨花记忆㉙︱长沙市郊区建立人民公安和人民法院 原创 飞梦雨花 飞梦雨花 收录于话题 #百年党史·雨花记忆 29个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等司法机关相继成立,开启了中国司法事业的新篇章。1949年10月22日,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成立,沈钧儒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11月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成立,罗瑞卿任公安部部长。在此形势下,长沙市郊区的人民公安、人民法院得以建立和发展,保障了国家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1947年2月,湖南省警察局在长沙市郊文艺、金盆、岳麓、会春4个区设警察分局。长沙和平解放时,4个分局共有警员539人。1949年8月下旬,市军管会派出工作组接管长沙地方法院、警察局。9月下旬,分别成立长沙市公安局文艺、金盆、岳麓、会春分局。1950年后,先后将8个派出所划归市内四区,郊区仅设7个派出所。1956年1月,郊区办事处设立公安科。不久,将文艺、金盆、会春3个分局合并为东郊公安分局,岳麓分局更名为西郊公安分局。1958年2月,东、西郊分局合并为长沙市公安局郊区分局,下辖黄土岭、金盆岭、五里牌、伍黑路、银盆岭、左家塘6个派出所。

1949年10月1日,长沙市人民法院正式成立,管辖长沙市内东、南、西、北4个区及郊区文艺、金盆、岳麓、会春4个区的刑事和民事诉讼事宜。1950年10月,郊区土地改革试点工作正式实施。为保卫土地改革运动,1951年4月1日,成立长沙市郊区人民法庭,由副市长程萍兼任审判长,下设办公室,由市人民法院、市公安局抽调6名干部负责案件的具体审理工作。

1952年5月,郊区土地改革运动结束,郊区人民法庭及审判委员会奉命撤销,郊区的刑事、民事诉讼案件由市人民法院审理。1955年6月1日,长沙市分别成立东、南、西、北4个区人民法院。1957年5月,长沙市设立东郊、西郊两个法庭,负责审理郊区范围内案件。1958年9月,东郊、西郊两个人民法庭合并,成立郊区人民法庭。1962年6月,郊区人民法庭与西区人民法院合并,正式成立郊区人民法院,内设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和秘书室,下设㮾梨、大托、溁湾镇3个人民法庭。
1950年2月,按市公安局安排,文艺、金盆、岳麓、会春四个区的公安分局开展了严禁赌博的治理工作,历经三年,收效显著。1950年6月至1951年9月,针对部分留用警察贪污腐化、敲诈勒索、无组织无纪律等现象,开展整警运动。1951年3月9日,郊区土改委员会召开镇压反革命动员大会。四区公安分局在全区范围内广泛深入地开展镇压反革命运动。据1951年10月统计,四区公安分局共处理地主恶霸、匪特、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其他反革命分子274人(文艺分局127人、金盆分局41人、岳麓分局48人、会春区分局58人)。其中执行死刑89人、执行有期徒刑51人、予以释放的134人。
在维护社会治安方面,四区公安分局成立了治安小组,又民主产生了治安保卫委员会(简称治保会)26个,委员249人;治保小组297个,组员1704人。同时配合市公安局开展了收容遣送难民和乞丐工作,会同民政部门建立“收容遣送站”,组织难民乞丐回乡。加强对交通秩序的整顿,保证了市内车辆的畅通。
在安全消防工作方面,长沙解放后,郊区没有设立专门的消防机构。解放初期,郊区火灾较多,1952年,全区住宅、商号、工厂、学校、仓库、公共场所、森林等共发生火灾55起,烧毁房屋378间,烧伤39人,死亡10人,受灾652户。公安部门坚持“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早在1949年冬,文艺、金盆、岳麓、会春4区公安分局组织群众开展防火宣传活动,提出“穷灶脚、富水缸”口号。经过一系列防火宣传教育动员的开展,大多数群众的防火意识得到增强,火灾发生率逐年下降。

在户籍管理方面,长沙解放后,人民政府废除了旧的户籍制度。1949年10月,长沙市人民政府和市公安局颁布《户口暂行管理规定》,逐步建立一套新的管理制度。设专门户政人员,办理常住人口的出生、死亡、迁入、迁出、更正和暂住人口登记。1950年11月,换发了全国统一的户口备查簿(1955年改户口备查簿为户口簿)。

1951年郊区人民法庭成立后,对区内隐蔽、公开活动的土匪、恶霸、特务、反动会道门头子和反动党团骨干分子等进行了公开审理和公开宣判。对97名地主恶霸、14名反动会道门及流氓头子、15名匪特和64名反革命分子进行判决,其中判处死刑31人,判处无期或有期徒刑80人,无罪释放61人,未作处理的18人。与此同时,协同4个公安分局和乡村治保会对一般民事纠纷进行了调处。据金盆、岳麓、会春三区1951年1月至12月案件统计,共调处婚姻、债务、土地、房屋等案509件(金盆区139件、会春区169件,岳麓区201件)。
长沙市郊区人民公安、人民法院的建立,有力地打击和惩处了反革命分子和其他反动分子的猖狂进攻,帮助广大人民群众解决好生产生活困难,有效地把各类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了社会的稳定,保证了郊区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进行,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促进了国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
原标题:《百年党史·雨花记忆㉙︱长沙市郊区建立人民公安和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