峰峰矿区
峰峰矿区疾控中心关于紧急寻找次次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2021年10月24日,峰峰矿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推送的协查信息,我区居民韩某某为新冠阳性人员的密接闫某某在10月17日从石家庄返回邯郸G2805次列车同乘人员。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韩某某的部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0月17日15:50韩某某在邯郸高铁站乘坐62路公交车,16:50到赵都新城下车,换乘公交直通车(邯郸—通二矿),18:00到八特村口下车。
请在同时段乘坐上述公交,可能与韩某某有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出门佩戴口罩、勤洗手、保持社交距离、推广分餐公筷、垃圾分类投放、看病网上预约等文明健康生活习惯,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峰峰矿区疾控中心电话:5321726、5321705
峰峰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5日
蔚县
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次密孙某某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们:
2021年10月24日晚,蔚县疾控中心接到经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推送的协查函,涉及蔚县1名次密接人员孙某某,为寻找孙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此人10月21日以来的行动轨迹公告如下:
1、2021年10月21日10时孙某某到张家口第二医院做核酸检测。
2、核酸采集完毕大约11时自驾车到经开区贝尔紫园小区边的宾馆住宿(宾馆名字不详)。
3、21日15时自驾车去国际大酒店游泳至20时离开,回经开区贝尔紫园小区边的宾馆。
4、22日9时30分去第二医院取核酸结果,10时到经开区公安分局经侦科办事。
5、10时40分回到宾馆。13时30分离开宾馆到银座大厦五楼吃饭(具体店名不详)。
6、15时30分去国际大酒店游泳。
7、19时10分到达化销营服务区。
8、23日7时30分在州镇街中段路西小米粥摊吃早餐,逗留15分钟。
9、23日8时到达蔚县开滦单候煤矿上班。
10、24日18时30分梧桐园附近车来车往汽车装饰店修车。
11、24日20时10分一家四人到御福园北刀削面馆吃饭。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朋友们,2021年10月21日以来与孙某某在上述时间段有共同轨迹的,应立即向乡镇、社区及村委会联系报告,配合做好防控管理及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请立即居家隔离做好个人防护,并报告所在乡镇、社区及村委会,等待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后续处理,积极应对,不必恐慌。如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温馨提示:广大居民要做好个人防护,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阻断疫情的最有效手段,请未接种疫苗的广大居民积极进行疫苗接种预约登记,尽快接种新冠疫苗,落实疫情常态化防控措施,共同构筑疫情防控坚固防线。
蔚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肃宁县

广大居民:
2021年10月24日,肃宁县疾控中心收到保定市徐水区疾控中心转发衡水市枣强县疾控中心协查函,函示石家庄新冠肺炎病例次密接卢某某(女)曾在大广高速肃宁服务区(东侧)活动,现将该次密接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该次密接于10月21日15时20分-15时25分在大广高速肃宁县服务区上卫生间。请上述时间段在上述地点出现过的人员,看到本通知后立即向所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报告,遵从相关防控措施,并做好健康监测。
咨询电话:0317-5015352(肃宁县防控办) 0317-5021152(肃宁县疾控中心)
肃宁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
2021年10月25日
来源|京西第一州蔚县、微观峰峰、冀云肃宁
原标题:《活动轨迹公布!河北3地紧急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