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实现72个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

10月22日上午9:30,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市民政局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新闻发言人田宏耀介绍全市镇(街道)社工站建设有关情况。

10月18日,《威海市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实施方案》正式印发。《方案》对社工站的功能定位、运作方式、服务场所、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予以明确,为全市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运营和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镇(街道)社工站由政府在镇(街道)设立固定场所,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招标有资质的社工机构入驻建站,为人民群众开展形式多样的专业化服务。

目标任务

《方案》明确我市镇(街道)社工站建设以“坚持党建引领、发挥专业特色、带动志愿服务、注重协调联动”为原则,以“一年全覆盖,三年创品牌”为思路,今年要在全市开展镇(街道)社工站建设,年内实现72个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截至目前,目标已提前实现。到2023年,全市社工站运行管理更加规范、服务成效更加明显,打造一批群众认可、特色鲜明、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社会工作服务品牌,社会工作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形成具有威海特色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模式。

镇(街道)社工站的功能定位

镇(街道)社工站是开展社会工作服务的基层平台,利用社会工作专业理念、方法和技巧,结合基层实际需要,开展精准化、精细化、多元化的专业服务,将社会关怀延续到政府公共服务尚未周全的角落,让困难对象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温暖。主要在以下领域开展专业服务。

社会救助领域。为社会救助对象提供心理疏导、照料护理、康复训练、送医陪护、社会融入、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性工作;社会救助对象家计调查、摸底排查、业务培训以及社会救助政策宣传、绩效评价、法律咨询、数据分析等事务性工作。

养老服务领域。对特困供养老年人(含机构供养和分散供养)、留守老人等困难老年群体开展健康服务、精神慰藉、危机干预、社区参与、权益保障等服务。统筹链接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医疗卫生服务机构、涉老社会组织和服务性企业等资源,开展为老助老服务。

儿童福利领域。对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家庭进行政策宣传、法制宣传、监护评估、安全和心理健康教育等;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困境儿童对象核查、家庭随访等工作。

社会事务领域。对困难残疾人开展家庭排查、需求评估、心理辅导、能力提升、资源链接等服务,提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返乡和易走失人员提供心理疏导、教育矫治等服务。

其他领域。积极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在城乡社区支持和培育志愿服务组织、社区社会组织等公益性机构,推动建立“五社联动”机制,发展、壮大志愿者队伍,推动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促进基层慈善事业,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优势和职业特点,有效推动基层建立慈善捐赠、慈善资源、志愿服务供需对接机制,广泛挖掘、吸纳社会力量、社会资源服务困难困境群体,形成可持续性的社会效益。

镇(街道)社工站的实施步骤

《方案》明确,社工站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运营。购买主体为区市民政部门,镇人民政府(镇街道办事处)作为项目的落地方协调区市民政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制定年度计划。各区市民政部门根据市级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社工站项目年度计划。年度实施计划应包含项目目标、项目预算和购买方式、项目内容和进度、服务站点质量和数量标准、绩效评估等内容。

组织政府采购。各区市民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坚持公平、择优原则,在同级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政府采购工作,确定承接主体。公开购买社工站项目信息,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服务要求、购买方式、承接主体等事项。

签订服务合同。确定承接主体后,区市民政部门与承接主体依法签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服务合同签订后,区市民政部门指导监督承接主体按人员配备要求招聘驻站社工,并开展相关服务培训。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履行期限最长不超过 3 年,承接主体上年绩效评估不合格的,次年终止政府购买服务合同,并按照服务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责任。区市民政部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承接主体可另行签订相关协议,明确三方权责。

开展驻站服务。承接主体在服务合同签订1个月内将培训合格的社工安排到岗,并组织开展需求调研,制定服务计划,提供专业服务。

组织绩效评估。各区市民政部门和驻点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共同对社工站项目实施进行全程监督,并每年组织项目绩效评估,各区市民政部门于每年11月底前向市民政局提交项目实施情况报告。

镇(街道)社工站建设的具体标准有哪些?

有固定的办公办公场所。整合民政部门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区建设、社会事务等现有资源,协调司法、卫生、人社、教育等部门及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的资源,因地制宜推进社工站建设,实现资源共用共享。充分利用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村(社区)服务中心、社会救助服务站(点)、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未成年保护工作站、敬老院等现有办公场所,为社工站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活动场所和工作条件。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配置必要的办公设施设备。

有专业的人员配备。根据镇(街道)确定的社会工作服务事项配备专业社会工作者。通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设置社工岗位或从具备社会工作专业素质的现有社区工作者中转化等途径综合解决。每个镇(街道)应设立1个社工站,每个社工站配备不少于2名具有社会工作专业素质的社工。驻站社工要求年龄45周岁以下,大专及以上学历。社会工作专业素质是指具备以下条件之一:取得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取得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相关专业主要是社会学、社会政策、民政管理、社区管理等专业;近五年以来接受过累计不少于120小时的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培训,且从事驻站社工工作3年内应考取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证书。

有统一社工站标识。对未设在村(社区)办公服务场所的社工站,采用户外挂牌和室内挂牌两种形式,在办公场所显著位置挂设社会工作服务站标牌,标牌格式:中国社会工作标识+XX区市XX镇(街道)社会工作服务站。

有规范完备的制度。各区市民政部门根据服务要求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规范社工站的运行流程和标准,有人员管理、财务管理、服务场所使用管理、文书档案管理、服务对象数据库管理等制度。

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资金如何保障?

依据《方案》,各区市要将社会工作相关服务项目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目录,加强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公共平台建设,健全市场化运作机制,鼓励具备条件的社会力量参与政府购买社工站相关服务项目。购买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购买服务内容符合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

<山东省乡镇(街道)社会工作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规定的从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市和区市财政预算中统筹安排。按照每个社工站每年补助资金原则上不低于15万元的标准,根据各区市经济发展状况,省级困难群众救助资金酌情予以补助,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86万元专项资金进行补助,不足部分由区市财政部门负责保障。引导社会资金支持社工站建设,探索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

原标题:《威海实现72个镇(街道)社工站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