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想离职有什么补偿?

律师
您好,这里是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问您有什么问题?
你好,我有个关于劳动方面的问题想要咨询一下。

咨询者

律师
好的,请说。
我是2020年5月进入工厂上班的,厂里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给我全部的缴纳社保。现在和老板处得不是很愉快,不想在这个厂继续上班了,请问有什么补偿吗?

咨询者

律师
目前为止,合同仍然没有签订?
是的,没有签订过。

咨询者

律师
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你可以主张从2020年6月开始计算你的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
2020年10月,在我多次要求下,厂里开始为我缴纳社保,之前的没有给我补上。那怎么办?

咨询者

律师
依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所以你可以要求厂里补缴2020年5月到2020年10月期间的社保。
那我要怎么来维护我的权益?

咨询者

律师
你可以向你单位所在区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是不要收取任何费用的。需要特别提醒你的是,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一年,如果你与单位协商不成的话,你要尽快提起仲裁请求,以免影响你的权利。
好的,我明白了。

咨询者
法条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来源:宁波市司法局、奉化区司法局
原标题:《【12348帮你解答】单位不签劳动合同,想离职有什么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