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帮你】政策明确取消的集中管网建设费这家公司仍在收取,记者介入后……

【记者帮你】政策明确取消的集中管网建设费这家公司仍在收取,记者介入后…… 原创 梁洪缘 阿如娜 内蒙古晨报 收录于话题 #我是记者•我帮你 67个内容

“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国家已明令取消,但我们这里的供热公司却还在收取。这合理吗?”近日,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居民郝先生向内蒙古晨报“我是记者·我帮你”服务专线0471-3339111反映,他遇到了关于当地供热公司向他们收取供暖管道费的问题。

政策明确取消却还收费?

他称,他所居住的平房区在今年9月进行供暖改造时,被乌拉特中旗大公热力有限责任公司通知要收取每平方米80元的供暖管道费。“我们觉得这项收费很不合理,而且国家也曾发布文件说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郝先生说。

对于郝先生的说法,记者经查询得知国务院办公厅在2020年12月23日曾发布《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其中确实提到“取消北方采暖地区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内容。就此,记者联系到乌拉特中旗大公热力有限责任公司宣传部部长李文诚,他称向居民收取供暖管道费有相关政策支持,是合理的。

当地住建局:需建立健全补贴机制逐步取消

10月13日,记者向巴彦淖尔市乌拉特中旗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白副局长核实此事。他告诉记者,今年3月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清理取消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明确取消城镇集中供热企业向用户收取的接口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类似名目费用。建筑区划红线内属于用户资产的供热设施经验收合格依法依规移交供热企业管理的,相关维修维护等费用由供热企业承担,纳入企业经营成本,不得另行向用户收取。不过也提到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采取特许经营协议等方式授权供水供电供气供热企业以入网费、集中管网建设费、并网配套费等名目收取专项建设费用补偿收入的,应结合理顺水电气暖价格、建立健全补贴机制逐步取消,具体取消时间由各盟市确定。

“因为大公热力是民营企业,在铺设管道进行供热时也要付出相应的成本,所以目前这个费用必须收取。不过对有经济困难的住户,可以分期缴纳。居民在共同商讨出想要分期多久的具体期限后,可以跟我们住建部门联系,我们出面与大公热力进行协商。”白副局长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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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内蒙古晨报记者 刘鑫

实习记者 梁洪缘 阿如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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