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发布紧急公告!与这些活动轨迹重合的人员,立即报告!
2021年10月17日,西安市在旅游人员中发现,10月15日13:38在嘉峪关机场乘坐MU2165次航班(嘉峪关—西安)抵达西安的2名乘客核酸检测阳性;18日,与二人共同包车旅游的另外6人也被确诊。上述人员从10月9-17日期间曾到过陕西西安-甘肃张掖-甘肃酒泉市-内蒙古阿拉善盟额济纳旗-甘肃嘉峪关—陕西西安等多个城市,另有一人乘火车返回银川。为扎实落实呼和浩特市“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策略,有效控制和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结合我市实际,现公告如下:
经初步核实,首发病例二人活动轨迹如下:闫某,女,62岁;姜某,男,65岁,两人系夫妻。10月9日13:54乘坐MU9649次航班(西安-张掖),座位号(31A、31B),16:06抵达张掖甘州机场。由一嗨车行工作人员将租用车辆(青ALU520)送至机场,并由一嗨车行另一驾驶员驾驶车辆(青A9592D)共同抵达入住张掖宾馆,18:10步行至祁连羊肉馆666包厢用餐,20:03结束用餐后步行回张掖宾馆。
10月10日,驾驶乘坐两辆租用车辆于9:34—12:54在平山湖大峡谷游览,午餐在车上吃了自购食物;15:48—18:00在七彩丹霞景区游览,后在景区门口购买玉米,途径中国石油丹霞加油站加油,于19:10进入丹霞高速入口前往酒泉市金塔县。
10月11日,上午在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胡杨林游玩2小时左右后离开,与同行人员驾驶租赁汽车(青A9592D、青ALU520)前往额济纳旗,于15:00左右到达额济纳旗怪树林景区,16:43在黑城弱水胡杨风景区售票厅购票,16:51由B2普通通道进入景区,从景区第四站点乘坐摆渡车到达古城,后换乘摆渡车返回景区门口,驾驶车辆前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到18:56通过赛马场卡口进入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20:00左右入住额济纳旗阳光小区大漠驿站民宿(阳光小区8栋1号)。20:35驾车到达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达来呼布路居延名邸小区西门南侧商户胡杨小厨餐厅二楼就餐,21:53离开餐厅,后返回民宿休息。
10月12日,上午在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达来呼布路居延名邸小区西门北侧桐楠阁餐厅就餐,后自驾前往居延海景区,10:09经北环十字路口前往居延海,10:53在居延海散客窗口购票,10:57进入景区,11:00乘坐6号摆渡车(车牌照56577)进入景区,13:00乘3号摆渡车返回景区出口,14:00从居延海景区返回,15:00在学府花园桐楠阁就餐,16:00左右返回到民宿,19:00左右到桐楠阁餐厅2楼包房就餐,后开车至陶来酒店停车场,再步行至胡杨林景区一道桥,然后步行返回停车场(约步行1小时30分左右),后返回民宿休息。
10月13日,8:06在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达来呼布路学府花园小区北侧商户领头羊蒙餐羊蝎子火锅店吃烧麦,8:57由一道桥胡杨林景区二号门进入游玩,13:31桐楠阁吃饭结束,驾车返回民宿。17:50至18:30该二人去额济纳旗人民医院做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18:40至20:30在桐楠阁餐厅就餐后,驾车返回民宿,再无外出。
10月14日,8:28桐楠阁就餐,9:00驾车离开额济纳旗达来呼布镇。
10月15日,13:38在嘉峪关机场乘坐MU2165次航班(嘉峪关—西安)抵达西安咸阳国际机场,16:00出机场后乘私家车,于17:00抵达西安唐隆国际酒店。
10月15-17日,除返回银川病例外,其它7名病例在西安的活动轨迹涉及西安咸阳国际机场、西安唐隆国际酒店、曲江南苑小区等场所;北京正阳门烤鸭店(曲江庭院店)、老孙家饭庄(东关总店)、朱雀大街乾州食府、侗庆楼古法面新陕菜等餐馆;南湖、寒窑、世博园、大唐不夜城、西安曲江美术馆等旅游景点。
一、 请与上述人员活动轨迹重合的人员立即向所在地社区(村),新冠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告,并配合社区(村),当地疾控中心主动落实核酸检测、居家健康监测等管控措施。如有瞒报、缓报,一旦造成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近期如无必要,应避免前往出现本土疫情的城市和地区旅游、出差、探亲访友,如必须前往要做好防护;返呼前要提前向单位和辖区报备,按相关要求落实管控措施。
三、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更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请符合条件但仍未接种的市民尽快完成接种,共同构建抗击新冠病毒免疫屏障。
四、全市各类宴会场所要严格落实佩戴口罩、测温、健康码和行程码核验等疫情防控措施,凡14天内有呼市以外地区旅居史的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来呼人员、境外来呼人员、涉疫城市来呼人员,一律不得参加宴会活动。举办100人以上的宴会活动要提前向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和市场监管部门报备。宴会承办方、活动主办方共同承担疫情防控责任,共同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商场超市、餐饮住宿、农贸(集贸)市场、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及机场、火车站、地铁、汽车站等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通风、消毒、卫生清洁、入场体温检测、佩戴口罩、查验健康码等防控措施。
六、广大群众要坚持“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勤消毒、常通风、少聚集、一米线、用公筷、分餐制”等良好卫生习惯。如出现发热、干咳、腹泻、乏力等症状,要佩戴好口罩,及时到就近设有发热门诊的医疗机构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咨询电话:
呼和浩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27113、6627106
新城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901455
回民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306994
玉泉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5973029
赛罕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6680742
土左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3188885
托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528589
和林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191244
清水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7912822
武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0471-8822235
呼和浩特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18日
乌兰察布市集宁区关于急寻阿拉善盟额济纳旗新冠肺炎检测阳性人员的密切接触者李某峰、刘某的密切接触者
2021年10月19日下午4:30分,集宁区指挥部办公室接到街道办事处报告,该辖区居民李某峰(女,身份证号:152630199308******,集宁区宁城华府居住)、刘某(女,身份证号:152601199308******,集宁区建设小区居住)主动申报,有过额济纳旗桐楠阁饭馆行程史,并与饭馆已确诊的5名工作人员有接触,为寻找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现将李某峰、刘某的相关信息及行程轨迹公布如下:
李某峰、刘某自述在额济纳旗、呼和浩特和乌兰察布市共同行程:
10月17日9:50分左右李某峰及刘某和额济纳胡杨小镇酒店的俩人(酒店认识)自驾到桐楠阁家常饭馆就餐,10:30分左右离开饭馆,后同行俩人(酒店认识)将李某峰与刘某驾车送至额济纳胡杨林景区,途中在额济纳旗老百姓大药房五分店购买口罩,10:37分结账离开,11:30分李某峰与刘某进入额济纳胡杨林景区,下午15:00左右离开景区乘坐出租车到达德克士额济纳旗店就餐(出租车微信支付名称:幸福一生),在德克士额济纳旗店内停留约1小时后乘坐出租车到达额济纳车站(车牌号:蒙MB5002),17:23分乘坐K7912次列车(座位号分别为:9车17号上铺和9车16号上铺),于10月18日早晨8:27分到达呼和浩特站,8:30分左右在火车站对面李先生牛肉面就餐,于8:44分结账离开李先生牛肉面,等餐期间在李先生牛肉面旁边惠佳宾馆购买牙刷,9:15分左右步行到达呼和浩特站,9:36分乘坐D1072(座位号分别为:04车03C和04车04B)于10:25分到达乌兰察布站,与刘某乘坐出租车(支付名称为:梦幻人生)到达新区蒙中医院进行新冠肺炎核酸检测,二人核酸检测均为阴性,11:30分左右赵某(刘某老公)自驾接李某峰和刘某离开,将李某峰送至集宁南站工商银行门口(未进银行)。
李某峰自述其他行程:
10月18日12:00左右李某峰自驾到旧区维多利广场,从地下停车场乘坐直梯至6楼李姐美甲店修剪指甲后乘坐直梯到地下停车场自驾离开,12:40分左右返回家中,一直无外出;
10月19日无外出,12:00左右从美团预定体温计和莲花清瘟胶囊(美团配送人员梁某光未直接接触),17:00左右同事程某、杨某给李某峰送东西,未直接接触。19:54分李某峰进行集中隔离观察。
刘某自述其他行程:
10月18日11:30分左右赵某(刘某老公)将李某峰送至集宁南站工商银行门口后,自驾回家再无外出。
10月19日8:22分和12:54分从美团预定莲花清瘟颗粒、利尔康84消毒液,美团人员将物品放在门外,没有直接接触。19:40分刘某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以上行程为李某峰、刘某本人自述,集宁区疾控中心对李某峰居家环境进行消杀并采集环境样本共计29份,检测结果为阴性,对刘某的居家环境进行消杀并采集样本共计28件,检测结果为阴性,李某峰、刘某二人10月19日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第二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按照国务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切实维护我区广大居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在上述时间段与李某峰、刘某接触过的人员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村)报备或集宁区疾控中心报告(电话:0474-8301938),积极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集宁区新冠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19日
通辽市科尔沁区通告
2021年10月19日,科尔沁区疾控中心接到上级疾控中心推送的密切接触者信息,经核实,该人于10月17号由咸阳乘坐飞机9H8399次航班飞往通辽,上午9时20分左右到达通辽,从飞机场打车到科尔沁区环卫小区;10月17日中午11:40-12:10分左右自驾车至大润发楼下姐弟俩土豆粉就餐,一楼点完餐后在二楼就餐,现寻找该名出租车司机和同时间段就餐人员。
请该人员看到通告后做到以下几点:
1.做好自我防护,立即向居住地社区申报个人信息,由乡镇、街道推送至科尔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若出现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第一时间向所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备,并向区疾控中心报告,在疾控工作人员与社卫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指导下到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科尔沁区疾控中心电话:0475-8210901
科尔沁区第一人民医院发热门诊电话:04752897222
科尔沁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医疗防控组
2021年10月20日
关于寻找10月16日乘坐K42次列车在那彦淖尔市临河区、乌拉特前旗上下车乘客的通告
10月19日,北京市丰台区报告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系银川市确诊病例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两例确诊病例均乘坐10月15日K42(敦煌始发K43)次列车,该次列车于10月16日4:29经停临河站、5:40经停乌拉特前旗站。
请上述时间段乘坐K42次列车在临河站、乌拉特前旗站上下车的乘客,第一时间向所在地社区(嘎查村)或单位(所住宾馆)报告(不得超过12小时),主动进行不少于1次的核酸检测,14天内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外出时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觉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及时就近到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旅居史和相关人员接触史,14天内尽量避免参加聚集聚餐活动、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员密集、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
巴彦淖尔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0月20日
包头市达茂联合旗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关于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的通告
2021年10月19日16:30获悉:我旗居民张某某曾于2021年10月15日乘坐银川-包头K42次列车(09号车厢,座位号0193),与宁夏回族自治区10月18日确诊的新冠感染者艾某某在同次车同一车厢,经达茂旗疾控中心流调研判,判定张某某为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根据流行病学调查规程,现将张某某的行程及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密切接触者行程轨迹
张某某,男,居住地址为达茂旗百灵庙镇惠民小区,已接种2剂新冠疫苗。
10月15日
1:02从银川乘坐K42次列车(9车厢19号上铺),6:51到达包头站。出站后到火车站对面石寨家常菜饭馆进餐。之后乘坐出租车(不记得信息)到达昆区长途车站,未进车站买票,直接在车站门口乘坐8:00班车(车牌号蒙B74467,司机张某)于11:00多到达百灵庙客运站。下车后去车站门口佳惠超市停留约半小时。之后与妻子骑电动车回家,再无外出。
10月16日
5:50张某某骑摩托车到百灵庙镇二加油站加油,进店内付款,之后于6:00到达百灵园区肚包肉加工厂从事包装肉工作,约下午14:00左右离开单位骑摩托回家后再无外出。
10月17日
6:00-15:00左右在单位上班,下班直接回家后再无外出。
10月18日
7:00-14:00左右在单位上班,下班直接回家后再无外出。
10月19日
7:00-13:00左右在单位上班,下班后直接回家。下午15:22从家里出发乘坐出租车(司机杨某某,车牌号蒙BT6298)到广福寺广场下车,15:37左右与朋友叶某某一起从广场乘坐出租车(司机王某某,车牌号蒙BT8505)到金山角对面一品轩饭馆,16:00左右接到市疾控中心电话后于16:22左右坐出租车(司机王某,车牌号蒙BT8613)回到家里。
二、旗指挥部对广大市民提出如下疫情防控建议
1.与确诊感染者艾某某的密切接触者张某某有重复活动轨迹的人员存在潜在感染风险。在与张某某以上活动轨迹有同时间、同空间交集的人员,请做好个人防护并及时向旗疾控中心报告,配合接受医学观察、流行病学调查及其它防控措施。
2.密切关注自身健康情况,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症状,请立即到旗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内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诊过程中请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3.接种疫苗是预防新冠肺炎的有效措施,请符合条件的广大群众尽快前往就近接种点接种新冠疫苗。
4.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官方权威发布,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格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守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达茂联合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0月19日
疫情防控联系方式
达茂联合旗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472—8423945
达茂联合旗卫生健康委员会:0472—8423818
达茂联合旗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办公室:0472—8425937
来源:内蒙古晨报综合 呼和浩特市新闻网
编 辑:张学俭 赵莉丽
校 对:魏汉中 戴紫君
原标题:《紧急发布!呼和浩特乌兰察布通辽包头巴彦淖尔等地紧急寻找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