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磁县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磁县“学党史 办实事”60件惠民实事新闻发布会。县民政局、住建局、医疗保障局结合单位职能,通报了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要举措、创新做法和取得的成效等,就低保申请、老旧小区改造、省内就医无异地的政策等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回答记者提问。

磁县民政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开展情况
磁县民政局在推进实施养老服务提质增能和城乡困难群众分类精准救助等惠民实事方面取得的成效:
一、养老服务提质增能方面
我县共有养老机构13家,其中公办2家、床360张、养老护理员60人,民办11家、床位555张、养老护理员55人,一星级2家、二星级2家、三星级2家;即将完工新建养老机构2家、床位400张,其中康复护理型床位200张。目前的养老机构设置可以满足我县有入住需要老人的不同层次需求,优先保障经济困难的孤寡、失能、高龄、独居、留守等老年人的服务需求,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体娱乐等服务。对养老服务的根本宗旨是为贫困线以下的特困群体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防范社会风险,持续提高老人的生存质量;为贫困线以上中位线以下边缘群体提供日益丰富的多层次养老服务,持续提高老人的生活质量;为中等收入及以上群体提供定制化、精细化乐养服务,解放社会生产力,持续提高老人的生命质量。
二、城乡困难群众分类精准救助方面
积极争跑筹措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孤儿生活费、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流浪乞讨资金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通过在乡镇建立的“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综合服务窗口,统一受理社会救助申请事项,严格落实救助供养政策,确保了符合条件的城乡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补尽补。具体的救助保障标准、资金发放和残孤困难群众排查纳入情况如下:
1.救助保障标准
今年磁县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5124元/年,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232元/月,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8424元/年,人均补差水平不低于350元/月;城市特困供养标准为913元/月,农村特困供养标准为556元/月,全护理照料护理费每人358元/月,半护理照料护理费每人179元/月,全自理照料护理费每人54元/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每月66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月60元;社会散居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每月1000元,福利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每月145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每月1000元。
2.救助资金发放情况
截止9月,全县农村低保共计6878人(其中1-9月新纳入农村低保共计215人),发放低保金1556.21万元,城镇低保共计600人(其中1-9月新纳入城镇低保13人),发放低保金210.32万元;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共计1528人(其中1-9月新纳入城乡特困66人),发放特困供养金939.13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惠及2855人,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惠及4603人,两项补贴资金发放共计374.83万元;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共142人,发放资金122.52万元;下发乡镇临时救助储备金68.50万元(用于乡镇小额临时救助),县民政局直接发放临时救助共计88人次,共计27.15万元。
3.残孤困难群众排查纳入情况
县民政局按照“助残助孤服务工程推进月”工作安排,动员县、乡、村民政工作人员,对全县所有残疾人、60岁以上老年人、18岁以下未成年人进行了入户排查,全方位了解特殊群体家庭的基本情况,并且分类建立工作台账,确保符合救助政策的及时纳入保障范围,截至目前实际已经纳入低保、特困、临时救助保障范围共计191人。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县民政局将始终坚持“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民政工作的重要职责,逐步健全完善以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相统一的养老服务体系;建立完善低保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和以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多层次救助体系;健全完善关爱服务保障孤儿弃婴、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残疾人的社会福利体系。
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开展情况
自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深入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际行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推向深入,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解难事,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满足感。
一、凝心聚力,精心部署,全面开展民生实事工作
县住建局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党史学习教育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局党委高度重视、积极行动、精心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制定工作细则,全局上下主动作为、主动担当,全力以赴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城区道路提升、燃气安全、三供普及等民生实事项目,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台账,倒排工期、国土作战,确保住建系统“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落实到位。
二、察民情访民意,走好为民办事第一步
只有与群众面对面、心贴心,察民情、访民意,全面了解群众所思所盼,才能让各项决策部署集中民智、反映民意,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县住建局作为城市建设的主力军,各项工作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在保障性住房建设、老旧小区改造、停车场建设、农房抗震加固等工作中,县住建局坚持到一线去、到群众中去,听民声、察民情、访民意,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切实了解群众的民生需求,坚持眼睛向下、脚步向下,真正做到科学决策、措施务实、方法可行、落实到位,真正把民生实事做到群众的心坎上。
三、真抓实干、攻坚克难,做好群众贴心人
按照《磁县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60件惠民实事任务清单》通知要求,经过认真梳理汇总,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部门、责任人,积极推动落实,工作完成情况如下:
1.老旧小区改造。今年共计改造46个小区,其中33个老旧小区改造已完工,剩余13个老旧小区正在推进,计划11月中旬完成。
2.城中村改造。纪家庄村48户、北开河村65户已征收完成。为便于群众回迁安置,特安排回迁安置房2处,光明城小区(已建成)和尚合小区(新建),尚合小区回迁安置房正在基础施工,相关建设手续正在办理中。
3.市政老旧管网(热力)改造。完成热力管网改造2公里,为政府东街。
4.城市公共停车设施建设。我县城区新建停车场10处,已全部完工,共计停车泊位879个,完成省市交办的年度任务。
5.煤改气工作。完成气代煤收费精准确户1818户,占比89%;计划10月底安装完成,具备供暖使用条件。
下一步,县住建局将持续聚焦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着力解决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切实把好事办好办实,以实际行动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初心使命。
磁县医疗保障局“我为群众办实事”工作开展情况
今年以来,为深入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好上级和县委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磁县医疗保障局全面聚焦“1443”发展目标,严格落实“3429”工作法,努力做好全县参保人利益的维护者、定点医疗机构的选择者、诊疗服务项目的执行者、医药价格采购的谈判者和医保基金的监管者,在为群众办实事工作上取得了突破性进展。
一、应保尽保,全力以赴扩大了参保群众受益覆盖面。深入开展了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宣传,建立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宣传长效机制,与县税务局、各乡镇(社区)紧密联系对接,摸清常住人口底数,联合推进学生、低保户、特困等特殊人群参保,全县参保人数达到了422194人,其中,居民参保393520人,参保率100%,征缴医保基金21752.64万元;职工参保28674人,参保率98%,征缴基金2154.6万元,个人账户收入795.38万元。
二、深入推进了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和政策服务宣传。一是推进DRG试点,成立了DRG付费试点专班,做好了县人民医院试点医疗机构模拟运行,鼓励和支持医院参加院外DRG付费培训、学习交流;二是深化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逐步推进按病种、日间手术付费和按床日付费支付政策,提升了医保付费效益。三是把宣传《基金监督管理条例》作为常态化监管的重要内容, 4月份,在磁州窑博物馆广场举办了“《基金监督管理条例》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截止目前,共组织举办宣讲培训18场次,现场培训医务工作者1900余人,覆盖了全县所有的定点医药机构。
三、常态化落实好了国家组织药品、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 先后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好了河北省两病(高血压、糖尿病)13种药品带量采购的协议续签及采购工作,国家谈判目录97种药品的挂网,国家第一批带量采购25种药品、第二批带量采购32种药品续签、第三批带量采购55种药品及第四批带量采购45种药品的协议签订及采购,和心脏支架及留置针输液器的协议签订、挂网采购工作。通过国家带量采购、河北省带量采购16种,19个品规的药品已全部实现降价,最大降幅为96.19%,最小降幅为19.84%。其中,糖尿病患者常用药盐酸二甲双胍片由每盒53.64元降为2.58元,降幅为95.19%;高血压患者常用药酒石酸美托洛尔片,由每盒9.86元降为1.44元。
四、加大了协议的制订和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截止目前,签订协议的县内定点医疗机构26家,其中公立医院16家(二级医院4家,一级及以下医院12家),民营医院10家(二级医院2家,一级医院8家);县内定点药房72家;委托乡镇卫生院辖区内监督管理的村级卫生室469家。根据协议管理,通过采取自查、现场检查、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定期、不定时、抽查、集中检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对我县定点医药机构进行了全覆盖监督检查。上半年,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98家次,对其中存在违规行为的医药机构,依据协议规定分别予以以警告、整改、拒付违规金额和暂停协议、解除协议的处理,进一步规范了“两定机构”的服务行为。
五、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了慢特病待遇全覆盖。一是资助参保全覆盖,实施了分类资助参保,完善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个人缴费资助政策;对特困人员、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等给予280元/人全额资助,共资助13693人,免除个人交费383万余元;二是医保救助全覆盖,审核拔付了三次医疗救助金;其中,1月份涉及9个乡镇共204人次,支付金额119万余元;3月份涉及7个乡镇共114人次和敬老院37人次,支付金额52.4万余元;4月份涉及6个乡镇33人次,支付金额22.5万余元;三是慢特病待遇全覆盖,2021年第一期慢特病办理1197人,其中:居民1047人;职工150人;城乡居民两病新增437人 (高血压和糖尿病 );将城镇职工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由原来的18类11种扩大为12类29种,报销比例由原来的50﹪提高到60﹪。
六、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积极推进全民接种工作。一是主动和县财政、卫健等部门对接沟通,及时足额拨付上半年新冠疫苗费用预算专项资金5146万元,同时全力做好下半年新冠疫苗费用预算专项资金910万元的上解工作,为全县疫苗接种工作提供了坚强的医保支撑。二是加强与各县级医院、疾控中心以及各乡镇卫生院联系对接,建立接种人员登记管理机制,上半年,共向县内各疫苗接种点拨付疫苗接种费用152558人次,计费129万余元。三是及时向县内定点医疗机构拨付疫情防控储备药品采购预付资金500万元,拨付城乡居民就医周转金410万元。
下一步,磁县医疗保障局将继续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持续深入开展好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提高为群众服务办实事的工作能力和水平,努力为全县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和建设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新磁县贡献应有的力量,作出更多更大的贡献。
记者提问
家庭成员可以单独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吗?发放低保金共分几个档次?
磁县民政局回答
答:可以申请单人保。2021年6月,民政部最新修订的《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规定,申请最低生活保障以家庭为单位,由其中一名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对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可以单独提出申请:一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持有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二是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患有下列重特大疾病人员(如儿童白血病、恶性肿瘤、风湿性心脏病等30种)。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一般指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低保标准的1.5倍,且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家庭,也就是之前所说的低收入家庭。
低保金发放共分三个档次:农村每人每月一档220元,二档250元,三档427元;城镇每人每月一档310元,二档340元,三档702元。我县低保金执行人均补差每月农村220元,城镇310元,在此基础上实施分类施保,对重病、重残、80周岁以上老年人、16周岁未成年困难学生每月分别加30元,对无任何收入来源的家庭实施全额保,人均每月农村427元,城镇702元。
记者提问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是怎么提升小区居住环境的?
磁县住建局回答
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是今年我县重点民生工程之一,我局按照省、市、县老旧小区改造工作部署,明确任务目标和时间节点,倒排工期、挂图作战,严格质量安全,切实落实“9+X”改造内容,即:违建拆除、楼顶防水改造、楼体内外改造、线路改造、管道改造、道路改造、外部环境改造、安全改造、文化内涵提升等九项内容,“X”指不同小区依据实际、结合群众需求,自行确定的改造内容;我局带领设计师进小区,本着“一区一品味,一区一特色”原则,充分征求群众意愿,结合各小区实际情况,真正将群众的改造意愿落到改造效果上,让群众享受改造成果,享受实惠。
记者提问
自2021年9月1日起,河北省全面实施省内就医无异地的具体政策有哪些?
磁县医疗保障局回答
根据河北省冀医保规(2021)6号文件规定,河北省内就医无异地的具体政策有以下几点:
一、覆盖人群范围:在河北省省内各统筹区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
二、政策实施范围:参保人员在参保地外省内其他统筹区已开通住院或门诊医保定点的医药机构住院、门诊就医及药店购药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
三、取消省内异地就医备案:参保人员可按规定在省内所有统筹区选择已开通异地就医住院、门诊费用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无需备案,实现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因特殊情况无法直接结算的,按参保地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四、规范省内异地就医待遇政策: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执行就医地规定的支付范围及其标准(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标准);医保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及其他政策规定等,执行参保地待遇政策和结算方式。
五、住院政策:在省内其他统筹区异地就医时,不再提高起付线,降低报销比例,实行同级别医疗机构同比例待遇政策。省内异地住院在省内所有住院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个人账户费用均可直接结算。
六、普通门诊统筹政策:省内异地普通门诊直接结算限定全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各统筹区门诊统筹定点数量限制,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门诊统筹和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定点由各统筹区确定。
七、门诊慢(特)病政策:门诊慢(特)病执行参保地病种和国家医疗保障局统一病种编码。省内异地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限定全省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取消各统筹区门诊慢(特)病定点数量限制,省内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均可使用基本医保和个人账户直接结算,二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门诊慢(特)病定点由各统筹区确定。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策在异地门诊直接结算时限定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
八、药店购药政策: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省内异地直接结算执行国家规定的使用范围,省内定点零售药店均可使用。
原标题:《磁县召开新闻发布会!县民政局、住建局、医保局发布这些惠民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