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必须反对“99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近日联合发布《劳动人事争议典型案例(第二批)》,明确指出,“996”工作制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值得注意的是,日前,字节跳动取消大小周后首次发薪,薪资普降17%,引发社会热议。

一些员工表示,看着自己薪酬降低有点难以接受,愿意付出更多的劳动去获得双倍的加班补贴。

有些人可能会问,实行“996”工作制,就是公司和员工之间一个愿打一个愿挨,有人就愿意工作时间超过《劳动法》的规定以获得更高的劳动报酬,为什么要进行限制呢?

对此,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

盘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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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什么必须反对“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