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不熟悉法院工作的人以为法院案件就只有判决这一种结案方式,其实,我们还有一种更高效便民、利于案结事了人和的结案方式:调解!
1问:什么是诉讼调解?
诉讼调解是指在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就民事权益争议自愿、平等地进行协商,以达成协议,解决纠纷的活动。诉讼调解既是人民法院在审理民事案件过程中,贯彻调解原则所进行的一项诉讼活动,又是人民法院行使审判权,解决民商事纠纷,结束诉讼程序的一种方式。
2问:为什么法院会调解?
答:为了及时解决纠纷,保障和方便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节约司法资源。
3问:什么时候可以调解?
答: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有效机制,贯穿在诉讼的整个过程,从诉前,到诉中,甚至是执行的时候。但是调解毕竟要在双方当事人的合意之下才可以完成,也即调解应该是建立在双方当事人自行启动的情况下。
4问:哪些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调解?
婚姻家庭纠纷和继承纠纷;劳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和工伤事故引起的权利义务关系较为明确的损害赔偿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合伙协议纠纷;诉讼标的额较小的纠纷等。
5问:什么是调解书;调解书效力怎么样?能不能保障当事人的权益?
答:调解书是指人民法院制作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协议内容的法律文书。但是常有当事人,不明白法院的“调解书”效力怎么样,总担心自己拿到的不是“判决书”,将来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其实调解书生效后,是与生效判决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的,诉讼结束,当事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理由再行起诉,当事人在诉讼中争议的法律关系中的争议归于消灭,当事人之间实体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依调解的内容予以确定。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书,具有强制执行力,当负有履行调解书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按调解书履行义务时,权利人可以根据调解书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所以,你还在担心提起诉讼费时费力、调解不能有效保障你的权益吗?看!这就是法官调解下,立案当天得到履行的例子。
看了本文以后,手机前、电脑前的你,是不是对法院的工作了解的更多了呢?喜德县人民法院还有更多法律实务小知识等你来解锁。
原标题:《法律小知识科普之高效便民的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