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老人“闪婚”起风波,诉前调解解“枷锁”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快,老年人再婚现象越来越常见,由此引发的矛盾纠纷也随之增多。近日,曲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通过诉前调解成功帮一对古稀老人解开了“闪婚”带来的婚姻“枷锁”。

曲周镇的张大爷在今年九月份遭遇了人生的“冰火两重天”。前不久,经人介绍,他与申大妈相识,感情迅速升温,于今年9月10日到民政局领取了结婚证。这本来是人生一大美事,不料申大妈到张大爷家仅居住一日,两人便因琐事发生争吵,申大妈一气之下离开张大爷家,不肯再回来。张大爷这时才意识到当初“闪婚”有些草率,便来到曲周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起诉离婚,并索要彩礼款。

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将张大爷请进诉讼服务中心“江滨工作室”进行诉前调解。调解员李江滨让张大爷坐下来,给他倒了一杯水,耐心听他讲了一下他与申大妈的结婚经过。随后,将申大妈以及两人的“媒人”请过来,核实相关情况。经过张大爷和申大妈的你一言我一语以及“媒人”的情况介绍,调解员全面了解他们的“闪婚”过程,考虑到两人婚前确无感情基础,婚后无法正确处理日常纠纷,且双方均无继续共同生活下去的意愿,遂促使双方达成了离婚调解协议,并当场将彩礼款履行完毕。

当走出诉讼服务中心的那一刻,无论是张大爷还是申大妈,眉宇间的阴霾一扫而光,脸上露出久违的笑容。

近年来,老人“闪婚”、“闪离”案例时常发生。需要注意的是,“闪婚”的老年人结婚登记很快,可离婚时却可能要费些周折。如果对方坚决不同意离婚,又没有法定的应该准予离婚的理由,法院通常在第一次起诉时不判决离婚。在此,劝告有再婚念头的老年人,婚前一定要加强彼此了解,对各自的性格、人品、家庭情况、生活习惯等进行深入的了解,避免“闪婚”、“闪离”的冲动。

■供稿:李江滨

■编辑:张静轩

■校对:王亚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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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老人“闪婚”起风波,诉前调解解“枷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