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江苏南通
一名身形瘦弱的老人
打算将自家种植的毛豆
放在小区门口销售
可就在出摊不久后
被一名身着制服的城管
狠狠拎摔在地上
此事在网上引发关注
相关话题冲上热搜


维护秩序者为何先破坏了秩序?
基层治理面临哪些难题?
不舍浪费,摆摊销售
让我们先来回顾一下事情发生的经过。记者从网传监控画面中看到,9月15日清晨5点44分左右,一位老太太在路边摆摊。这时从马路对面的车上走下三名身着深蓝色制服的男子,他们直接走向正在收拾东西的老人身旁,没收了老人的秤砣,一名男子还将老人的秤掰断扔在路上。当城管准备驾车离开时,老人坐在车辆后备厢上试图阻拦,却被城管一把拎起狠狠摔向地面,久未起身。

事发当天晚6时,江苏省南通市公安局开发区分局接到报案,报警人称其母亲在卖农产品时被城管打了,警方迅速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当晚老人被送往医院接受全面检查。
9月16日凌晨,警方通报,经查,违法行为人吴某在管理流动摊贩过程中,对被侵害人张某实施了故意损毁财物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决定对吴某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一千元的处罚。


9月18日晚,南通市委宣传部通报: “拎摔卖菜老太”协管员解除劳动关系,所在街道及南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多人受处分。

城市的公共秩序和交通秩序需要城管部门和执法人员来维护,乱摆乱放行为必须依法制止、干预和处罚。但是,维护城市的正常秩序不代表可以随意执法,更不代表可以暴力对待执法对象。根据《行政处罚法》及《治安管理处罚法》,执法机关从事执法活动时应尊重依法依规,尊重公民的人格尊严等合法权益。
城管的工作确有其特殊性,执法过程可能遭遇各种不理解、不配合,因而也就更考验一线人员的执法水平。这离不开精细化的规范管理,尤其是严格的内外部监督机制。

其次,这次出现拎摔老人的粗暴管理现象,施暴者是协管员。这类临时聘用人员行为失范时有发生,暴露了基层治理中“协管”之困仍然有待破题。这些岗位往往入职门槛较低、工资待遇较低、能力要求较低、职业认同较低,与基层治理日益提升的高要求不匹配。
因此,基层部门需要正视临时聘用人员管理不规范问题,一方面要做好内功,开展针对性培训,提升临时聘用人员的履职能力,保障待遇,管好用好临时聘用人员;另一方面要畅通监督渠道,完善执法制度,提升治理规范,让群众有更多监督权、参与权。
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教授竹立家
城市管理者应当细致思考,拓宽群众就业渠道,这些需要用精细、文明的方式管理城市秩序。城管协管员等一线执法人员的态度,直接决定着群众对管理者的印象,要提高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准和道德水平,做到人性执法,清理为人民服务态度不端正的执法人员。
最后,治标必要,治本更关键。相关部门、系统应全面梳理问题、查找病因、分清责任、杜绝后患,也要反思为何依法执法、文明执法已被无数次强调的当下,到了一些基层,却依然有个别人员粗暴对待执法对象?防微杜渐,才能避免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近年来,各地也有很多温情执法、弹性执法的佳话,让城市管理更有温度,让大家点赞称道。
此前有很多关于城管的暖心新闻,比如今年5月,一女子抱着孩子在浙江杭州西湖边违规摆摊卖酸梅汤,城管了解到女子家庭情况困难且是初犯,所以免于处罚,并自掏腰包买下了全部酸梅汤。


值得注意的是,在此次事件中,虽然执法人员打人的行为不可容忍,但警方的及时回应值得称道,这也是对城市形象的最有效弥补。从通报内容看,事件描述清晰,定性准确,没有因为是负面事件就遮遮掩掩,玩弄文字游戏,做到了客观公正。这对更多执法者都有警示意义:执法行为必须建立在守法的前提下,执法过程中的任何违法行为都不具有合理性,一旦逾越法律红线,处理上同样适用人人平等原则。可以说,南通警方对城管殴打摊贩行为的处理,是法治进步在个案上的体现;而执法部门间互不护短、公正对待、一视同仁地处理,也叫人服气。
流动摊贩影响市容的行为
应当依法干预
但任何执法都要恪守法律法规
也要对公民的合法权利、
人格尊严、人身安全有起码的尊重
管理中的人性化、人情味
绝不只是一些柔性的点缀
而本来就是治理的出发点和归宿
来源丨新华每日电讯、央视网、中国青年网、红网、正观黄河、春城晚报、新安晚报、光明网、北京青年网、南方都市报、北京晚报、澎湃新闻评论
原标题:《城管拎摔摆摊老人,不是执法是犯法!人性化管理这么难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