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多地野猪出没!有关部门出动!

毁坏农作物

最近,野猪有点狂!

赣州多地野猪出没

有关部门出动!

兴国县

近日

有网友在“问政赣州”平台反映

正值水稻出穗时节

野猪经常跑到地里糟蹋水稻

致使农作物歉收

网友希望有关部门

能让专业的狩猎队猎捕野猪

对此

兴国县责成

县林业局、埠头乡等单位调查核实

有关调查处理情况如下

经调查,网友反映的事件发生在兴国县埠头乡枫林村山田组。近几年,随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推进,群众保护自然的意识增强,当地生态得到极大的改善,野生动物栖息地面积逐渐扩大,造成部分野生动物种群出现了“种族兴旺”态势,对农作物造成一定的破坏。经调查,此地确实存在野猪出没、损坏农作物的情况。为确保农民种粮积极性、保护群众生产生活安全,根据《江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兴国县猎捕量限额的批复》,同意兴国县限定数量开展野猪猎捕工作,兴国县已同意由县林业局部门牵头,组建了一支以猎狗为捕猎工具的护农狩猎队(属民办非企业单位),现有队员11名,猎狗35只。因近段时间为粮食作物成熟期,也是野猪觅食破坏农作物的高发期,全县出现不同程度野猪破坏农作物的情况,狩猎队正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江西省林业局关于下达我县猎捕量限额的批复》及护农狩猎队章程要求,依法依规在各乡镇开展猎捕工作,自7月份成立以来共出动600人次,猎捕野猪6头(均已无害化处理),得到了群众的支持和好评。

但由于狩猎队成立不久,人员、经费以及狩猎装备有限,一时无法满足全县各乡镇村民对野猪猎捕的应急需求,针对网友反映的问题,相关部门已于9月12日上午安排人员前往网友反映的区域进行狩猎。下一步,将继续按照程序要求,及时高效的开展护农狩猎工作,保护群众人身财产安全。

照片来自朋友圈

赣县区

网友反映

赣县区五云镇下丹村

野猪成群出没,破坏庄稼

希望相关部门能管制野猪

对此

赣县区区林业局回复如下

一、野猪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三有”是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有重要经济和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属于国家保护的“三有”动物,一般情况下不得狩猎。

二、应当专业捕获。在江西省,野猪属非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可以有计划的实施捕获,但必须聘请有资质的专业队伍进行猎捕。鉴于赣县区野猪破坏农作物现象较为严重,为保障农民生产和财产安全,赣县区已向江西省林业局申报2020年猎捕野猪150只。对野猪危害严重的地区,可以以乡镇为单位向区林业局报请野猪捕获数量、地点,聘请专业队伍统一集中捕获。一般程序为:由野猪所在的乡镇村提出猎捕申请——报区林业局——转报省林业局——聘请专业队(费用由乡镇村负责)进行捕杀——产品统一处置。

三、民间驱赶野猪的方式。1.灯光、声音趋避法。利用锣声、响水、灯光照射等方式驱赶野猪;2.声波趋避法。利用红外线探测原理,探测到野猪的存在,同时发出超声波对其进行驱赶;3.施放烟火或驱避剂法。驱避剂能散发出野猪讨厌的气味,喷洒在农田周围,可以尽到一定的防护效果;4.传统放狗法。利用狗吠声音恐吓野猪,驱使其逃离。

捕获后处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的通知》要求全面禁食野生动物的精神,对集中捕获或民间捕获的野猪,统一收缴并处置,转作非食用性合法用途。

上犹县

网友反映

上犹县五指峰乡鹅形村老圩排

有野猪破坏粮食作物

希望有关部门采取行动

原标题:《赣州多地野猪出没!有关部门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