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离职业务员竟然继续“办车险”?判了!

为了还上信用卡债务

前车险业务员利用客户信息

谎称能够帮忙办理车险

骗取3名车主保费

近日,经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被告人金某因犯诈骗案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

案情介绍

超前消费变“卡奴”

1993年出生的金某初中毕业后来到上海打工,在一家保险公司内上班,主要工作是通过电话推销车险。上海的生活比家乡繁华许多,金某逐渐抵挡不住诱惑,开始随意挥霍,但工资远远不够花销,他便办了几张信用卡,开始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日子。

2019年初,他从A保险公司跳槽至B保险公司,直至2020年11月被B保险公司辞退。失去了经济来源,也正值年末,金某便回到老家生活。几个月后,他所办理的几张信用卡纷纷到了还款日期,银行提醒他无法还款将会影响征信记录,但他也不好意思问父母开口要钱。

假装办车险实则“骗钱”

2021年4月,金某忽然想起自己2018年底离职时,顺便带走了当时任职的A保险公司的一本客户记录本。A保险公司规模较大,员工培训制度也较为严格,要求员工对客户办理的业务种类、办理时间等自行记录,这样能够及时掌握需要续办保险业务的客户信息,金某当时就整理了厚厚一本办理了车险的客户人员信息。

他翻箱倒柜寻找,发现这本笔记本并没有丢失,而是随着自己的行李一起打包回了老家。他翻看着笔记本内的信息,很快便发现有一名客户车险即将到期,于是“灵机一动”,按照本子上的联系方式使用自己的手机给这名客户打去了电话。

这名客户名叫小刘,他此前确实办理了金某原公司的车险,此时保险快要到期,他也正准备要续办。金某的电话犹如及时雨,在听到金某报出的个人信息和车辆信息后,小刘不假思索地选择了相信金某,并添加了他的微信。金某也没有想到一切如此顺利,于是他以协助办理车险为由,让小刘转账4600元到他的微信上,收到转账后,他制作了一张假的保单,通过微信发给小刘,并告知他过一阵子才能在系统上搜索到车险记录。

假保单“露馅”

这4600元很快被金某用来还信用卡账单,但依旧填不上窟窿。于是,他在笔记本内再次寻找行骗对象。2021年5月及6月,他又骗取两名客户车险合计5200余元。

当金某还在盘算着要骗下一个人时,小刘在车险信息查询平台上迟迟无法查到自己的记录,经过核实也发现了保单是假的,遂向进某质问。金某十分慌张,他匆忙答应将4600元退还给小刘,为了拖延时间,他称需要3~5个工作日才能够退款,随后就将小刘拉黑,小刘察觉不对,立即报警。

2021年6月17日,警方在金某老家将其抓获。经检察机关审查,金某以办理车险为由骗取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9800余元,其行为已触犯我国刑法,构成诈骗罪。

检察机关提示

公司方面有责任对客户信息进行保密,对离职人员也应加强管理。同时,消费者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遭遇诈骗后应当及时报警。

青浦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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